关于药典变化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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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典变化的应对
药典变更本身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例如美国药典每年都有一次主变更和三次增补变更,除此之外还有临时生效的IRA,所以如果你有出口美国的产品的话就要持续关注USP的变化;相对而言,即使在变更最频繁的2010-2015年段,也只有一个正式和三个增补版本,再就只有药典委个别品种的标准统一工作,但这个统一只涉及到品种不涉及到附录和凡例,所以与IRA相比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要差一个层次。
那为什么每次中国药典升级,对于我们很多企业来说都是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其根本原因是我们过往的产品质量研究不够充分、质量标准过于宽松、检验方法/仪器未跟上国际脚步,而在药典升级过程中,很多品种、附录的要求都有一定提高,这都将造成一些企业的产品不能达标,或者需要采购新的仪器;而对于USP的药典升级,则通常没有那么大影响(个别影响大的类似金属杂质一章的生效时间也是一推再推),这是因为对于FDA而言,真正能够起到法律效力的还是注册标准,而注册标准的要求一般远远高于药典标准,除非是一些非常老的品种,所以对企业面言,药典升级可能更关注的是是否有检验方法的变化,其变化是否对企业适用。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面对中国药典的升级,如果应付这种“大敌”和“草木”呢?从本质上来说,不外就是一种工具——变更控制。
1 变更控制
药典升级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就是一个大的变更,千万不要以为药典变更就是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变更,它可能涉及到生产质量管理系统的方方面面,甚至牵涉到经营质量管理,所以生产企业在帮变更控制时这些都要有所考虑。那么我们有必要一上来就提出一个变更控制吗?其实也远没有必要那么小题大做,要知道药典升级可能并不一定涉及到你的体系和产品,重要的是你先要知道药典都变了哪些,然后再对相应的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做个初步评估,有的可能仅仅需要文件变更即可完成控制,而且即使涉及到重大变更,也可以分门别类的加以变更和控制。
下面我将从几种不同的变化来探讨如何应对药典升级,进而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2 凡例和附录的变更
2.1 凡例变更
凡例是一般通用性原则,涵盖范围包括附录和正文部分,一般不会发生原则性的变更,如果有原则性变更,涉及范围可能会非常大,有时甚至可以认为是颠覆性的,但企业内部操作起来可以参考附录变更。
2.2 附录变更
附录,当然以后会叫做通则,是对剂型、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检验试剂耗材等方面的通用要求,所以其影响可能是一类检验或检验项目。由于后面我将把检验方法这一部分单独列出,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2.2.1 仪器设备变更
对于仪器设备的变更,往往是引入了新的仪器设备,就是你就要关注该设备是否涉及于你产品和物料,如果涉及到,那么你的变更可以从检验方法发起,你的行动计划除检验方法以外,还要涉及到URS、选型、采购、3Q或4Q(包括方案、实施和报告)、使用/维护文件等内容,还要更新VMP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强检仪器还会涉及到检定。
2.2.2 试剂试液滴定液变更
试剂试液滴定液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l 试剂变更可能会涉及到各检验方法中溶液的配制,进而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多数只是新增。对于新增我们不需要过多关注,但对于原品种变更,我们要考虑试液和正文下的溶液是否相关,如有相关,多数情况我们只需要修改相应文件即可,再在采购计划中增加相关试剂。
l 对于试液变化,我们需要考虑变化是否会影响检验的灵敏度,如有影响应考虑对灵敏度进行确认。
l 而对于滴定液的变更,主要有两种(2010版碘滴定液是个例外):一是改变了配制方法,二是改变了标定方法。对于前一种情况,你需要考虑变化是否对你产品/物料检验产生影响,必要时要做不同配制方法滴定液测定结果的对比检验;对于后一种情况,你需要考虑对不同标定进行比较。
2.2.3 制剂通则变更
2.2.
3.1 制剂名称的变更
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注册名称千奇百怪也是有的,有的体现在剂型名称的变更,有的体现在复方制剂主成分写法的变更,但不管怎样,这种变更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是较大的。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确认变更的产品是自己的产品,这种名称甚至可能不同规格的名称可能也会有差异,要知道名称的变更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是灾难性的,所以一定要确认好,在法规不覆盖的情况下,能不变更必要时要发动社会关系来维持名称不变。
对于此类变更,要做以下内容:
l 重新设计包装标签,包括内包装(例如铝箔)、小中盒、大箱和说明书。建议新版的包装材料的物料代码使用新的,当然也可以采用不同版本来控制。
l 及时到省局备案,要说明清楚“我妈是我妈”,务必要取得省局变更性说明。
l 起草、审核、批准新的工艺规格、岗位SOP、质量标准、检验SOP等文件,建议不要使用原文件升级,这样的好处是两个文件可以并行存在,直到新名称的产品生产后,原文件可以注销。
l 计划好从哪一批开始按新的名称进行生产。
l 起草“客户告知书”,内容务必要包括从哪一批开始或从哪一天开始使用新的名称。
l 新名称产品生产后,将省局批件复印件、包装标签样稿复印件、COA样稿和“客户告知书”加盖质量部门或公司公章后,邮寄给所有客户。
l 为避免客户没有及时收到相关信息,在一段时间内或某些客户头几次发货时(不好控制),随货同行发送上述证明。
2.2.
3.2 检验项目的变更
这种变更主要有两种,一是增加新的检验项目,二是相关检验项目的方法或标准,请参见检验方法/质量标准变更。
3 物料名称变更
物料名称变更一般是指辅料名称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辅料分级和辅料分类。辅料分级是指辅料由于平均分子量、黏度、取代度、聚合度、粒度等不同,而细化成不同型号,例如纤维素衍生物类;而辅料分类是指根据辅料的来源不同而将辅料分成不同辅料,例如淀粉细分为不同来源的。
这些变化本身是药典的一种进步,毕竟不同种类和来源的辅料其功能和效果会有较大差异,其混淆使用可能对产品质量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因此确认你使用的是哪种类别或来源的辅料是非常重要的,你需要调取你的申报资料和过往使用的情况,与供应商共同确认你的辅料到底是哪种。
确认辅料后,你需要要做以下内容:
l 制订相应新型号辅料的质量标准和检验SOP等文件。
l 必要时修订小盒和说明书(注射剂和OTC产品是要有处方的),并报备案。
l 修订工艺规程和操作SOP。
l 计划好从哪一批开始按新的名称进行生产。
l 起草“客户告知书”,内容务必要包括从哪一批开始或从哪一天开始使用新的包装标签。
l 新名称产品生产后,将包装说明书样稿复印件和“客户告知书”加盖质量部门或公司公章后,邮寄给所有客户。l 为避免客户没有及时收到相关信息,在一段时间内或某些客户头几次发货时(不好控制),随货同行发送上述证明。
4 质量标准的变更
这里讲的质量标准变更仅仅是指限度发生了变化,如果检验方法同时也发生了变更,按检验方法变更处理。
除非是药典原内容放宽,否则新药典标准执行后相比你自己原来执行的标准变宽了,那么按照国家的要求,相关检验项目仍要执行你原来的标准。所以我们现在所要谈的仅仅是标准变严的情况。
还是那句话,首先要做的不是变更,而是收集你的所有稳定性数据,如果你的数据不够,你可以使用不同时间点的留样(包括近效期和过效期的)进行检验。(这时可能有人会话,没有变更,我们没有理由去检呀。我只想说一句话,难道你不能用考查方案来代替变更吗?)
为什么不建议你先做变更,这是由于你稳定性数据的不同结果,可能对你的变更计划产生很大的影响,最好不要在变更里加一大堆决策树,当然你能控制住也不限制你。记住,质量管理重要的是你要控制住,而不是你用哪种工具来控制住。如果你控制住了,什么工具是小问题,如果控制不住,再好的工具也没用。
4.1 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如果产品在有效期内仍能确保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不要说边缘数据哟),那么你需要做如下工作:
l 对于印有执行标准的印刷性包装材料,应进行升级。
l 对印刷性包装材料的变更进行备案。
l 升级质量标准等涉及执行标准的文件,应明确哪些检验项目执行药典标准,哪些检验项目执行注册标准。
l 计划好从哪一批开始执行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