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制度(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文定稿
上海石化生〔2004〕28号
关于印发“现场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部室:
根据公司关于修订规章制度的总体安排,现将“现场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并自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请遵照执行。1994年公司颁发的“岗位责任制十项制度”(上海石化生[1994]75号)文中的附件二自4月15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现场管理制度
主题词:现场管理制度通知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04年4月5日印发
排版:刘敏校对:陈海根(共印30份)
总经理办公室, 生产部, 人力资源部, 设备动力部, 安全环保监督部, 炼油化工部, 腈纶事业部, 涤纶事业部, 化工事业部, 塑料事业部, 热电总厂, 销售供应公司, 公用事业公司, 科技开发公司, 化工研究所, 环境保护中心, 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水厂
陆益平, 戎光道, 冯建平, 吴海君, 韩志浩, 殷济海, 张志庆, 史伟, 张建平, 毛家骏, 俞明康, 杨大同, 任国强, 王佩琳, 赵永棋
发送系统外单位:
附件:
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建设与现场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专业管理,提高责任心和工作效能,夯实公司安稳生产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现场主要是指公司生产区域的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它集中了企业主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现场管理就是对现场劳动者、机器设备、原材料、资金、加工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使其合理配置、优化组合。现场管理是强化各项专业管理的基础。加强现场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装置安稳运行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二级单位专业管理部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二级单位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装置(车间)的贯彻执行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结果列入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各生产装置(车间)负责对单元(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纳入部门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其主要方法是各级岗位责任制检查。
第二章岗位专责制
第四条目的
明确员工的上岗规范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监督和评价员工工作绩效的主要内容,确保生产处于正常、有序状态。
第五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联合装置(车间)、及所属专业管理部门(条线)和班组。
第六条工作要求
1、明确装置(车间)内部岗位设置和工作范围,理顺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制订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员工必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并按公司关于开展系统操作及一岗多能的工作要求,实行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3、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生产(任务)特点、工艺参数、(工作)流程、设备(工具)和物料状况;严格执行岗位所要求的各项制度、标准和规定;及时、准确、整洁地做好各类岗位操作记录,信息传递无误。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主动配合,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装置(车间)、班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5、单人操作或一班作业的岗位实行专人专责制,连续倒班作业的岗位实行定时或定人专责制。
第七条检查考核
接受上级部门对岗位专责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具体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实施部门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联合装置及下属部门。
第三章交接班制
第九条目的
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安稳生产。
第十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联合装置(车间)所属从事连续性生产作业的班组。非连续性作业或服务性翻班班组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交接形式
班组实行集体交接班,岗位实行对口交接。
第十二条交接内容
按照“十交五不接”的规定执行,特别要对关键、要害岗位及重大情况逐项进行交接。
第十三条交接程序
交接班按下列程序进行: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岗预检----班组长召开班前会----对口交接----交班人签字----接班人签字----交班班长召开班后会。
第十四条异常处理
1、交接班中,遇生产异常情况,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
2、若遇特殊情况接班者没有准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岗。
3、对于异常气候、节假日或特殊任务要作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和专项应急措施的布置。
第十五条交接记录
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内容齐全、简明扼要、情况真实、书写认真、字迹工整、页面整洁。
第十六条检查考核
接受上级部门对交接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具体由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实施单位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联合装置及下属部门。
第四章巡回检查制
第十八条目的
实现对生产过程中的全面动态监控,提高装置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第十九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联合装置(车间)所属从事生产作业的专业管理部门(条线)和班组。
第二十条巡检要求
1、按照管辖范围、生产流程、工艺特点、设备和要害部位,以及岗位职责,统一设置巡检站点,分类制作巡检牌、确定巡检内容、规定各类人员能相互衔接的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和巡检牌号,建立巡检记录。
2、各类人员按规定的巡检时间、路线和巡检内容进行精心巡检、认真处理发现的各种情况、然后挂(翻)牌,做好巡检记录。
3、巡检时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携带巡检工具、采取“听、看、摸、闻”等操作法巡检,并严格确保自身安全。
4、巡检以挂(翻)牌制为统一形式,做到牌号与时间相符,避免出现漏时、漏点。
第二十一条巡检责任
各类巡检人员应按“谁上岗、谁巡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巡检责任,对执行不力的情况要追查原因,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检查考核
接受上级部门对巡回检查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具体由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环保、设备动力等部门按专业管理要求积极参与。
第二十三条实施单位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艺技术、安全环保、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联合装置及下属部门。
第五章质量负责制
第二十四条目的
明确各级质量责任,确保形成产品(服务)质量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第二十五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所属联合装置(车间)、管理部门(条线)和班组。
第二十六条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