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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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5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2.4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金额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

2.4 保险期间

2.5 保险责任

2.6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续保

5. 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年龄性别错误

6.3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6.4 合同内容变更

6.5 联系方式变更

6.6 争议处理

6.7 保险事故鉴定

7. 释义

7.1 周岁

7.2 意外伤害

7.3 水上或陆地公共交通工具

7.4 醉酒

7.5 毒品

7.6 酒后驾驶

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8 无有效行驶证

7.9 机动车

7.10 医疗事故

7.11 非处方药

7.12 潜水

7.13 攀岩

7.14 探险

7.15 武术比赛

7.16 特技表演

7.17 未满期净保险费

7.18 有效身份证件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

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7.1)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初始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如果受益人没有向我们申请给付本合

同所定义的任何保险金且本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每次续保时本合同的保

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但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130%。

如果我们已给付本合同所定义的任何保险金并且本合同依然有效,则下一次续保

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将恢复为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申请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自动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也作相应比

例的减少。

续保保险费将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本合

同的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2.3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4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

间期满日的24时止。

2.5 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基本部分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

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三项责任,可选部分包括特定意外事故多倍给付

责任。您可只投保基本部分,也可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同时加投可选部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投保时约定并载于保险单上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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