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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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工作规程

1、学术讲座经办人选择填写表格材料。学术讲座主讲人为校外专

家,需由学术讲座专项经费开支,且专项经费余额充足的,填

写《外请专家学术讲座申请表》;主讲人为校外专家,不需由学

术讲座专项经费开支的,填写《外请专家学术讲座备案表》;主

讲人为校内人员的,填写《校内人员学术讲座备案表》。

2、经办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科技处办公室审查学术讲座表格材料(主讲人是否具备专项经

费资助资格以及符合哪种资助等级、讲座主题是否具备学术性、举办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具体等),在《外请专家学术讲座申请

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送分管处长审批,在其他两类表格上签

署审批意见。

4、科技处在学校网站首页“学术讲座”一栏发布讲座信息,主办

单位(即经办人所在单位)在校园内指定地点张贴讲座宣传海

报。

5、主办单位组织举办学术讲座,并在事后一周内向科技处办公室

递交一份《学术讲座举办情况小结》(讲座的听讲人数、现场效

果及事后反响等),作为单位讲座工作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主办单位凭《外请专家学术讲座申请表》、《学术讲座举办情况

小结》及相关票据到科技处办公室登记报账事宜,待科技处分

管处长签批后,送学校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

学术讲座申请审批流程图

经办人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或备案表

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

科技处办公室科技处办公室

科技处分管处长审批

上传/张贴讲座宣传海报

(科技处上传电子海报,主办单位张贴纸质海报)

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向科技处提交讲座情况报告

办理有关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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