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综合管理部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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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规范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与管理,提高本部门整体工作业绩和员工绩效,促进各科室之间的团结协作,并建立良性的评优选差和竞争机制,营造正向激励和鞭策后进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一致性原则。部门绩效考核的方法、内容和标准在一段时间之内保持相对稳定和一致性。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开、公平性原则。对各科室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平。
二、考核组织
部门指定专人对各科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职能发挥、关键事件等进行收集汇总,核算科室绩效及各科长绩效,各科长对本科室员工进行考核,并做好反馈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部门考核科室主要分为业绩指标与关键事件两大类。
1.业绩指标:主要由各科室月度核心任务完成情况(50%)、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5%)、综合系统交流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5%)四部分组成。具体祥见附表。
2.关键事件:(1)公司组织绩效所提出关键事件扣部门分值
的,所对应科室承担50%,其他科室承担50%; (2)公司其他单位与公司领导提出的关键事项及综合管理部内部提出的关键事项加减分不超±20分,具体祥见附表。
三、考核调整与反馈
1.各科室月度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明确、具体,并有节点时间,有利于科室月度工作任务的推进和完成及考核,因科室临时任务影响科室任务完成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平衡。
2.部门组织绩效考核者需要对被考核科室细致反馈绩效结果,有效沟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便被考核科室能够不断提升工作业绩水平。
四、考核结果应用计算方法
1.科室绩效考核薪点系数为各科长薪点系数。
2.科室及科长绩效工资:
3.员工实发绩效工资:
本办法于2015年4月26日起试行。
综合管理部
2015年5月14日
附表1:
部门考核科室指标与评价标准
附件2:
综合管理部各科室月度绩效考核表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