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书院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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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洞书院揭示 原文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
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
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 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
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
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
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如右,而揭之楣间。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
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

编辑本段《白鹿洞书院揭示》详解如下
一、五教之目: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 解:五教之目出自《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原文】“天下之达道五,日: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朱熹注曰:“孟子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 “五教”就是进行五个方面的伦理关系的教育。 “五伦”即五常: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在《礼记·昏义》和《孟子·滕文公上》中皆有论述。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意思是:父子之间应该有亲情,君臣之间应该有道义,夫妇有内外之别,长幼尊卑次序,朋友有诚信。也就是说为父要慈、为子要孝、为君要仁、为臣要忠、为夫要义、为妻要从、为长要惠、为幼要顺、为友要相互讲诚信。
二、为学之序
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

五焉,其别如左: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 解:为学之序,出自《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原文】“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意思是: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请教,勤勉地思考,明确地辨别,忠实地行事。
三、修身之要
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 解: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出自《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原文】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MO)之邦,行 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期倚于衡也;夫然后行!”。 “言忠信,行笃敬”的意思是:言语忠诚老实,行为敦厚严肃。 “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出自周敦颐的《太极图说》: 【原文】“君子乾乾,不息於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至。乾之用其善是,损益之大莫是过,圣人之旨深哉!”《乾损益动第三十一》。指压抑自己的欲望和怒气,改正自己的错误而向善。 “惩忿窒欲,迁善改过”的意思是:压抑自己的欲望和怒气,改正自己的错误而向善。 
四、处事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右处事之要。 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中提出:“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则云:“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朱熹所制白鹿洞学规即引后一条,但“不计其功”与“不急其功”实际上颇有相差。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意思是: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匡扶正义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都是为了明辨真理而不是为了一己的功名。 
五、接物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右接物之要。 解:接物之要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颜渊第十二》。 【原文】“仲弓问仁。子日:‘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华之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孔子所主张的处世原则。孔子的弟子子贡曾经请教说,有

没有这样一个原则,它是我们终身都应该遵守执行的。孔子说,有的,这就是宽恕。宽恕的意思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强加给别人。与这个原则相伴随,孔子主张: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也要帮助别人达到;不愿意别人以某种方式对待自己,自己就首先不要用这种方式对待别人。孔子曾经对他的学生说过,他的所有主张中贯穿着一个基本原则。学生们都不理解这个原则是什么,只有曾参理解,曾参说,就是忠诚和宽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宽恕原则的表现之一。 孔子认为,这个原则,是实行仁义的重要途径。如果每个人都从这里入手,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仁义道德的人。这个原则发展到近代,就是要设身处地地替别人着想的意思。一个人要办什么事,首先要想一想,假如自己处在这样的地位,将会怎么做?这样思考问题,就可能使问题得到比较正确的处理。 因而,这个儒学提倡的原则在今天仍有它的生命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 【原文】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译文】孟子说:“爱别人却得不到别人的亲近,那就应反问自己的仁 爱是否不够;管理别人却不能够管理好,那就应反问自己的管理 才智是否有问题;礼貌待人却得不到别人相应的礼貌,那就应反问自己的礼貌是否到家——凡是行为得不到预期的效果,都应该反过来检查自己,自身行为端正了,天下的人自然就会归服。《诗 经》说:‘长久地与天命相配合,自己寻求更多的幸福。”’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的意思是:凡是行为得不到预期的效果,都应该反过来检查自己。
编辑本段《白鹿洞书院揭示》背景及其解释
《白鹿洞书院揭示》,即《白鹿洞书院学规》。白鹿洞书院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境内,位于庐山五老峰南麓后屏山下,唐李渤读书其中,养一白鹿自娱,人称白鹿先生。因此地四山环合,俯视似洞,由此得名。南唐升元年间,白鹿洞

正式辟为学馆,亦称“庐山国学”,后扩为书院,与湖南的岳麓书院、河南的嵩阳书院和应天书院并称为“四大书院”。 本学规是朱熹为了培养人才而制定的教育方针和学生守则。它集儒家经典语句而成,便于记诵。首先,它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明确“义理”,并把它见之于身心修养,以达到自觉遵守的最终目的。其次,它要求学生按学、问、思、辨的“为学之序”去“穷理”、“笃行”。再次,它指明了修身、处事、接物之要,作为实际生活与思想教育的准绳。
编辑本段《白鹿洞书院揭示》意义
朱熹在学规文本之后,做了这样的解释,他说:“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例如左,而揭之相间,诸君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朱文公文集·白鹿洞书院揭示》) 从这段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朱熹讲学或教人为学的目的,不是要人们学到杂乱的知识,写得出华丽的文章,借以沽名钓誉,谋取利禄,而是为了要人们按儒家经典,读书穷理,修己治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他规定了封建社会“大学”教育内容的核心,是讲明道德的所以然,这既是教育内容,也是教育目的,把世界观、政治要求、教育目的与学习修养的途径融而为一。这种教育理论,以及由它引申出来的一些实际教学措施,对巩固封建秩序能起很大的作用。它出现之后,很快就成为南宋书院统一的学规,也是元明清各朝书院学规的范本,并影响到各级各类官学,成为封建社会后期办学的准则。明代大教育家王阳明亦对这个学规给予了高度评价:“夫为学之方,白鹿之规尽矣”(《阳明全书·紫阳书院集序》)。 《白鹿洞书院揭示》自问世以来,一直作为封建社会教育的共同准则。朱熹的高足弟子刘偏,任国子司业时,上奏朝廷,“请刊行所注学庸语孟以备劝讲及白鹿洞规示大学”(《宋元学案·沧州诸儒学案·刘愉》卷69)。到宋淳佑六年(1246),“理宗诏颁《白

鹿洞学规》于各州府县立石”。 《 白鹿洞书院揭示》便成为全国性的学校和书院的“教规”了。在此同时,一些朱熹的弟子及当时的学者也仿效《白鹿洞规》,制订了一些“学规”,有的全文照搬,按照《白鹿洞书院揭示》进行办学和管理书院。 南宋绍熙五年(1194),朱熹任湖南安抚使,振兴岳麓书院,将《白鹿洞书院教条》颁于该书院,以贯彻他的办学方针和教学思想,成为岳麓书院最早的正式的学规,对岳麓书院的教学,学风产生了重大影响。 朱熹的高足弟子陈毖,主持福建延平书院时,又把《白鹿洞书院学规》照搬过去,另一弟子叶武调郴州教授时,“亦以白鹿洞规为诸生准绳”。(《增补宋元学案·沦州诸儒学案·叶武子》卷69) 朱熹为《白鹿洞书院学规》及其他书院和学校的“学规”的制订,对后世书院和学校的学风建设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它有利于书院和学校的管理,有利于学员的读书上进,同时也有利于教书育人。即使是今天看来,只要轻轻地抹去蒙在它上面的历史的灰尘,它就会闪烁璀璨的光芒!《白鹿洞书院揭示》背景及其解释 《白鹿洞书院揭示》,即《白鹿洞书院学规》。白鹿洞书院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境内,位于庐山五老峰南麓后屏山下,唐李渤读书其中,养一白鹿自娱,人称白鹿先生。因此地四山环合,俯视似洞,由此得名。南唐升元年间,白鹿洞正式辟为学馆,亦称“庐山国学”,后扩为书院,与湖南的岳麓书院、河南的嵩阳书院和应天书院并称为“四大书院”。 本学规是朱熹为了培养人才而制定的教育方针和学生守则。它集儒家经典语句而成,便于记诵。首先,它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明确“义理”,并把它见之于身心修养,以达到自觉遵守的最终目的。其次,它要求学生按学、问、思、辨的“为学之序”去“穷理”、“笃行”。再次,它指明了修身、处事、接物之要,作为实际生活与思想教育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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