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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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名师资料

2020年新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名师资料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

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

2020年教师评职称加分细则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表示,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由此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将统一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也将出现“教授”。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各自独立,分别有三个职称。

改革后,两者将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改革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与小学两个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并首次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职称。

经国家批准,部分省市将于近期推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使中小学教师实现新旧职称的平稳过渡。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时,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对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李光宇代表认为,我国教师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整体偏低,与世界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当前教师待遇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

收入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师风师德建设和教师人才质量。

李光宇代表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他通过调研,认为目前教师待遇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与其他行业相比,教师工作压力大,责任负担重,额外付出多,但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工资增长幅度低,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和农村教师,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

据国际经合组织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2013年,中国在岗教师的平均年薪为42782元人民币(约6971美元),而比利时、韩国、德国、美国、日本教师的平均年薪都在4万美元以上。

中国教师工资大约为比利时的1/7,美国的1/6,巴西的1/3,在被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垫底。

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

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

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关于《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1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了关于教师职称的评审细则,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20xx最新版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xx]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xx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020年四川省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文件

2020年四川省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文件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 20xx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篇一: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重要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

下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一系列的细则。

首先,教育部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以培养学生为核心,从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和业绩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师要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注重学生的学业成就、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培养,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发展全面和个性化。

其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与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健全评审机构,通过专家评审和评定委员会综合评议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过程透明公正,评审标准科学合理。

教育部还规定了具体的评审材料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学科研究、教科研获奖等方面提供丰富的材料,并注重对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再次,最新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准入条件和职称晋升标准。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学科专业和教育教学能力,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工龄、岗位级别、学位、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价,以真正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业绩。

总结起来,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巨大突破和优化,明确了评审的核心指标和流程,为教师职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指导。

这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
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不断进取和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教育部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月12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等。

“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三是完善了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改革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了“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形成了一股讲师德、比业务的良好风气。

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

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

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

指导家庭教育。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订风险管理办法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

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

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

推进国防教育。

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艺术课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

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

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

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

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一、学历(10分)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二、专业工龄(16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起每年0.3分;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含支教、农村建设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每年再另加0.2分。

此项满分为16分,按周年计算。

三、资格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继续教育(4分):1. 完成2015-2019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2分);2.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分)。

五、论文著作(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桂职办〔2020〕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六、课题研究(8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给予记分。

记分办法如下: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8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超过结题时间未向立项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延迟结题的不得分,另有说明的除外。

2.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A类)的单独立项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分(应有主课题和相关子课题的立项证书)。

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2020年河南教师职称改革细则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20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可评到正高级,评价标准也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体现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还有还有,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再考计算机了!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四川最新教师职称评的消息,仅供参考!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现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方案旨在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体现岗位实绩导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推动职称评聘工作向科学化、公正化发展。

2.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质量、科研教研成果和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大的激励和评价。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教育责任、职业道德、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评审制度,制定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职称评审及职称晋升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荣誉激励。

4.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5.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特长,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方面积极探索。

三、保障措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建设。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守则改革条例【全文】.doc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守则改革条例【全文】.doc

2019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ﻭﻭﻪﻭ开始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具体进度安排如下:ﻪﻭ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月) ﻪﻭ1.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市改革工作。

ﻪﻭ2.加大对改革工作的宣传。

通过新闻发布、网络互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社会宣传,明确改革的意义和内容,使广大教师理解改革精神、了解改革内容、支持改革举措,努力营造保证改革平稳推进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ﻭ第二阶段:过渡阶段(4月-5月)ﻪ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市人力社保局及区人力社保局按管理权限,核定副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比例及数额。

ﻪﻭ2.开展人员过渡工作。

学校统一登记过渡人员,按照隶属关系报区人力社保局、教委核准,由区人力社保局、教委复核确认。

ﻪﻭ第三阶段:推荐阶段(5月-6月)ﻪﻭ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完成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后,根据已核定的本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可聘岗位情况,按有关程序向评委会差额推荐拟聘人选。

ﻪﻭ1.梳理评审专业,专家换届第四阶段:评审阶段(6月-8月)ﻪﻭ调整。

梳理现行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

各区对评审专家进行换届,调整后的各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ﻪﻭ 2.组织听课答辩。

各区组织专家开展听课答辩,考核评议工作。

ﻪﻭ 3.召开评委会。

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召开评委会,开展相应级别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

ﻪﻭ第五阶段:聘用阶段(9-10月)ﻪﻭ1.验收评审结果。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评审结果进行验收。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批准。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ﻪﻭ2.学校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学校聘用,并按区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小学教师规章制度(2023年修订)》全文

《中小学教师规章制度(2023年修订)》全文

《中小学教师规章制度(2023年修订)》全文中小学教师规章制度(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1. 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

2. 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伦理,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

第二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教师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生的正当权益。

2. 教师有教育教学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

3.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虐待或歧视行为。

4. 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5. 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教师的职业行为1. 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利用职务进行违法违纪行为。

2. 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 教师应当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教材和教具,确保教学质量。

4. 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5. 教师应当尊重同事,加强团队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的评价和奖惩1.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2. 教师的评价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 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4.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5. 学校将对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五章附则1. 对于特殊教育需要的学校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自2023年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职称制度,优化职称结构,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改革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参与,强化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 坚持质量导向。

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

4. 坚持动态调整。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职称设置和评价标准。

二、改革内容(一)职称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具体如下:1. 初级:员级、助理级2. 中级:一级、二级3. 高级:高级、正高级(二)职称评价标准1. 员级、助理级:注重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2. 一级、二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

3. 高级、正高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贡献。

(三)职称评价方式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2.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 上级评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职称等级。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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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师招聘网整理了2020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供大家参考。

7月5日,铜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改革工作。

市政府副市长杨同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通过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

会议强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准确把握其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强化领导、稳慎推进,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改革后的职称评审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在教育教学一线建贵州教师考试资讯、真题请点击功立业。

坚持按岗评聘原则,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的相互匹配、有效衔接,树立良好用人导向。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区(县)人社局、教育局,市直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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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0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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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
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
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
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
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
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
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
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
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
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
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
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
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
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
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
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
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
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
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
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
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
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
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
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
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
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
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
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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