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D0112 往复式压缩机配管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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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准
SEPD 0112-2002
实施日期 2002年3月26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往复式压缩机配管设计规定
第 1 页共 6 页
目次
1 总则
1.1 目的
1.2 范围
1.3 引用标准
2 配管设计
2.1 一般要求
2.2 吸气管道
2.3 排气管道
2.4 润滑油及封油管道
2.5 其它管道
3 支架设置
3.1 一般要求
3.2 支架位置
3.3 其它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装置往复式压缩机的配管设计,特编制本标准。
1.2 范围
1.2.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往复式压缩机配管的一般要求,吸气管道、排气管道、润滑油及封油管道的设计,以及支架设置等要求。
1.2.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往复式压缩机的配管设计。
1.3 引用标准
使用本标准时,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J 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
SH 3012《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
2 配管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往复式压缩机配管设计应符合SH 3012有关压缩机的管道布置要求。
2.1.2 配管设计应符合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以下简称PID)与制造厂图纸中有关管道流程的设计要求。
2.1.3 压缩机工艺管道布置应尽可能地减少管道阻力降和避免或减缓管系振动。
2.1.4 在满足应力分析和防振设计条件下,压缩机吸气和排气管道应短而直,尽量减少弯头数量。
2.1.5 管道和阀门布置应不妨碍设备检修且便于操作。
2.1.6 应采用或参照已有成功运行经验的管道布置实例。
2.1.7 由于压缩机所在区域和布置方式不同,其吸气和排气管道宜采用不同的敷设方式:
a) 单层布置在室内的空气、氮气压缩机,其吸气和排气管道在安全区域内①,宜敷设在管沟内;在危险区域内②,应敷设在管架或管墩上。如不可避免在管沟内敷设管道时,管沟内应充沙。采用管墩敷设时,不应影响检修和操作通道的畅通;
b) 双层布置的压缩机,其吸气和排气管道应敷设在楼板或平台的下面或侧面。
注:
①安全区域指无火灾危险或非爆炸危险的区域。
②危险区域指有火灾危险或爆炸危险的区域,详见GB 50058。
2.1.8 压缩机吸气和排气管道的布置,应使管道的机械振动固有频率、机械设备的振动频率、气体管道的音响频率不互相重合,必要时应取得工艺专业和机械专业认可采取以下措施:
a) 管道与产生脉冲振动源的机械设备之间采用柔性接头连接;
b) 增设脉动减衰器或孔板。
另外通过管道振动分析,合理设置缓冲罐,避开共振管长,尽可能减少弯头、合理设置支架。使气(液)柱固有频率、管系的结构固有频率与激振力频率错开。
2.1.9 吸气和排气管道上的分支管的连接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 在弯矩大的部位不应设置分支管;
b) 分支管的连接宜顺介质流向斜接;
c) 分支管DN不大于40时,不论有无阀门,其根部均应采取补强措施。
2.1.10 吸气和排气管道的转弯处,应采用弯曲半径不小于1.5DN的弯头。
2.1.11 允许对压缩机制造厂(商)提供的局部配管方案,包括缓冲罐、级间冷却器等的配置方式提出修改意见,但此意见必须在压缩机制造厂(商)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付诸实现。
2.1.12 压缩机各段间冷却器和分离罐之间的配管应设坡度,坡向分离罐。如不可避免出现袋状管道时,应在低点设排凝设施。
2.1.13 多台往复式压缩机并排布置时,为了操作方便,宜将吸气和排气管道上的阀门和仪表布置在便于切换操作,容易接近的地方。
2.2 吸气管道
2.2.1 压缩机吸气管道宜有坡度,低点在入口分液罐处或入口集合管处。
2.2.2 压缩机吸气管道如需进行酸洗或机械清洗或钝化处理时,管段图上应按PID要求标明需要处理的管段。
2.2.3 空气压缩机的吸气口应设在室外无污染(含热污染)的区域,并位于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风侧。吸气管口应距地面2 m以上。吸气端口宜设网罩以防止尘土及杂物吸进管道内。吸气管的总长度不宜超过25 m。
2.2.4 按PID要求需装设临时过滤器的管道,应设置一段可拆卸的短管。
2.3 排气管道
2.3.1 排气管道由于管内脉动引起的压力波动变化较大,不应设置波形膨胀节。
2.3.2 压缩机最后一级的出口管道上应按PID要求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应能适应气体脉冲等性能。按PID要求止回阀宜安装在压缩机出口及冷凝器之间。当冷凝器的安装位置高于压缩机出口时,止回阀应尽量靠近冷凝器安装,并坡向冷凝器,坡度按PID 要求。
2.3.3 排向大气的放空管道要求如下:
a) 对于排放无毒、非可燃气体(如空气、氮气)其排放口应高出邻近平台或屋檐2 m以上;
b) 对于允许排放的可燃气体及有害气体,其排放口的高度应满足GB 50160的有关要求;
c) 放空管的噪声应符合GBJ 87的规定。
2.4 润滑油及封油管道
2.4.1 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从过滤器出口至机组各供油点及全部回油管道上的所有管子、管件、阀门等都应选用不锈钢材质。
2.4.2 润滑油及封油管道应全部采用法兰连接,并分段组装,每段管道的长度不应大于4 m,且不应多于两个弯头。宜选用法兰阀门。
2.4.3 供油主管与回油主管应分别布置在靠近机组底座的两侧或机组底座两侧的地面上;亦可以布置在底座两侧的沟漕内,沟漕上设盖板;亦可布置在楼板下面。
2.4.4 供油主管与回油主管的末端应加法兰盖,以便清扫。
2.4.5 为回油能流回油箱,回油主管沿流动方向应有4 %~5 %的坡度坡向油箱,使管道不出现低点存油。
2.4.6 回油支管与主管宜采用沿顺流方向45°斜接。
2.4.7 各回油支管上应在易于观察的部位设置视镜,以观察回油情况。
2.4.8 各回油支管上应设置温度计,以了解各轴承温度的变化。
2.4.9 内封油压力回油管道应有4 %~5 %的向下坡度,坡向油气分离器。
2.4.10 高位油箱与机组供油总管相接管道应短而直,并少用弯头,且不宜出现“U”形管。
2.5 其它管道
2.5.1 压缩机各段冷却器的给排水管道及置换用的氮气管道的布置,不应妨碍操作、检修场地和检修通道的畅通。给排水管道及氮气管道上的阀门应设在方便操作的部位。
2.5.2 压缩机各段冷却器按PID要求:
a) 无压回水时,回水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位于方便观察回水情况的地方;
b) 有压回水时,回水管道上的视镜应布置在方便观察的部位。
2.5.3 对大中型空气压缩机站在无压回水的情况下,若自备循环水系统,在其进水总管上应按PID要求设置过滤器。
2.5.4 可燃气体压缩机的管道上,在其低点排凝阀门、高点放空阀门的出口处,应设丝堵或管帽或法兰盖,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