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爱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方案】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政府爱民区第二次

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爱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8〕3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地名普查组发〔2018〕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本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市、县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二、普查范围

牡丹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所有陆地国土。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牡丹江市爱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侠爱民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敏爱民区民政局局长

刘明翰爱民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季茂国三道关镇镇长

杨雪松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春艳黄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龙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秋菊大庆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佳琦爱民区民政局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和督促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牡丹江市爱民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爱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保障措施。

(二)组织部署爱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