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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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核算

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收集、整理分析

1、《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及排放标准

1.1使用范围

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1.2制定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3主要污染物

新标准中污染物项目选择为pH值、COD、BOD5、SS、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六价铬、苯胺类、二氧化氯共12项。具体污染物排放规定如下。

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mg/L(pH值,色度除外)

1.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mg/L (pH值,色度除外)

1.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L (pH值,色度除外)

1.4特征污染物

1.4.1退浆时的浆料、煮炼时溶出织物中胶质和半纤维素、染整过程中使用的助剂和残留水中的染料,而这些浆料、染料和助剂绝大部分是有机化合物。新标准中用COD可以集中反映这些污染物的情况,作为主要的特征污染物来控制。

1.4.2为了防止我国水体的富营养化,在新标准中增加了总磷和总氮两项污染物控制指标。

1.4.3其他纺织印染行业特殊污染物如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纱线、针织物、精梳毛织物、粗梳毛织物。

1.5排水量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式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1.6污染物监测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中监测因子多为常规污染物,监督性监测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0)》的规定执行。纺织染整企业必须在排放口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新建纺织染整企业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监控中心联网。各地现有纺织染整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二、行业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整理分析

1、我国印染纺织国家产业政策

1.1继续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提高部分轻纺产品出口退税率的

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1.2加大棉花、厂丝收购力度。为保护棉农、蚕农利益,通过增加中央储备或其

他办法,加大棉花、厂丝收购力度。

1.3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重点支

持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及应用、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新型纺织装备自主化,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的技术改造,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

1.4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优化商业环境,扩大营销网络,减少流通费用,制定

加快推进我国服装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名品进名店、名牌产品下乡,扩大纺织品服装消费;营造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异地质检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测;制定和完善产业用纺织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鼓励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土工布材料、过滤用纺织材料、装饰装修用纺织品、高性能增强复合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

1.5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纺织服装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兼

并重组;兼并重组过程中,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的,可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1.6减轻纺织企业负担。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按

照有关规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地方政府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应适当向纺织企业倾斜。加快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1.7加大对中小纺织企业扶持力度。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

等向纺织企业适当倾斜,支持纺织企业巩固和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环保、检测、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纺织企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加大对纺织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1.8发挥行业协(商)会作用。行业协(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

政府指导下,组织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反补贴诉讼;及时反映行业情况、问题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2、我国印染纺织国家环境政策

2.1对印染企业车间做出了明确要求:生产时完全淘汰燃煤锅炉,全部使用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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