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文件

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全国税收

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讨论稿)

(2009年6月24日)

同志们:

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近年来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情况;讨论有关法律、制度;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征管和科技工作。这次会议是总局今年的重点会议之一,也是2008年总局和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内容丰富。为便于大家讨论,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近几年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基本回顾

近几年来,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级税收征管科技部门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征管改革,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法遵从,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为保障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和税制的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初步确立,征管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系统普遍树立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以及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提高了法治、创新和服务意识,征管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以《税收征管法》为征管程序基本法律制度,《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为行政法规制度,综合、单项征管制度和办法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征管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先后围绕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抵税财物拍卖变卖、纳税担保、税务登记、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等,制发了十多项征管制度和办法。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开展了《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研究明确了《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原则和思路,进行了法律清理,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评估报告,现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组织系统内力量和有关专家,完成了征管法修改稿。结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对《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也相应进行了修改,现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并正在审议之中。

二是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不断改革创新。确立并贯彻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征管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岗责、流程进一步优化,在按税种、按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开始探索按纳税人类型实行专业化管理。征管体制、业务的优

化重组,为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提供了良好基础,为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目标提供了组织和机制保障。

三是初步建立了税源管理的有效机制,税源监控工作不断加强。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已成为各级税务机关的普遍共识和积极行动。一些地方积极完善税源管理体系,探索县以上税务机关征管实体化,形成了同级职能部门横向联动、上下级机关纵向互动、辖区范围内整体协调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一些地方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构建风险识别、预警、排序、处置的信息化应用平台,从流程上把服务、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岗位联结起来,形成职责分明、操作简便、环环相扣的征管机制,提高了税源管理成效。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和行风建设,落实岗位职责,探索专业化管理方式,对于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加强税源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了发票管理,税收管理基础得到强化。《发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施行,对于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7月,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部署了发票管理的主要工作。各地税务机关认真

贯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集中印制,完善防伪措施;严格发票发售,防止发生骗购;规范发票开具,严格代开管理;建立查询系统,倡导维权辨伪。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重点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一些省市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取得初步成效,与推广前相比税收大幅增加,对税源管理起到明显促进作用。一些地方试行网络开具发票,取得初步经验。

五是积极开展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国税、地税征管协作得到加强,联合办证、联合定税、征管信息交换等工作普遍开展,一些地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与相关部门开展的涉税信息共享工作取得新进展。总局积极开展与财政、工商、质检、海关、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取得初步成效。一些省政府以省长令颁布了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从政府规章的层面,明确、细化了部门间联动监管、信息传递、委托代征等税收征管保障职责,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税务机关传递税源信息的职责、义务,为税务机关广泛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了法制保障。

六是积极开展纳税评估,税收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预警监控,深化纳税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的地方积极推广应用预警和评估系统,强化数据应用分析,2007年以来通过两系统应用增收90多亿元;有的地方创新评估方法,

建成了百余个行业的评估模型,实行专业化评估,取得明显成效;有的地方在数据分析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和专项整治,2006年以来增加和查补税款约120亿元。有的地方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大力开展评估、稽查、清欠,今年1—5月份,增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近2亿元,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同比分别增长80.3%和21.8%,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9.8%,增幅列全国之首。据统计,2008年全国共对1377460户企业实施了纳税评估,经评估增加的收入共约324亿元。总局和各地还积极采取人机结合等方式开展对征管状况、质量的考核分析,加强了对基层征管工作的指导。

七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开始启动。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下,税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和保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税务系统广域网络已覆盖全部国税机关和大部分地税机关,运行顺畅。全国税务系统目前共有中小型机2000多台,PC服务器3万多台,PC机约80万台,联网节点近3万个,为保证现有税收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和金税三期建设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国税、地税系统的征管信息化处理基本实现了省级集中,征收管理、行政管理方面的应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增值税、营业税、出口退税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成果明显,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跨地区企业所得税和部分财产行为税种的信息化应用逐步深入,电子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