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怎样正确填制凭证与登记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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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怎样正确填制凭证与登记账簿

中央电大经济管理学院艾大力 2009年12月01日

一、会计凭证的作用和种类

(一)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开始,也是对经济业务进行日常监督的重要环节。

正确地填制、合法地取得和严格地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循环的初始环节,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对于完成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及时、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完成情况;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单位内部控制;

3.加强会计监督,控制经济运行。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是多种多样的,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和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依据复式记账原理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要确定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经记账凭证处理过的经济业务完成了会计核算的初次确认程序,从一般的经济信息转化为初始的会计信息。

二、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分类

1.原始凭证按其取得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1)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业务发生或完成时,自行填制的凭证。这类凭证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如收料单、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固定资产折旧表、工资费用明细表等。

(2)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经办人员填制或签发的原始凭证。如购货时取得的购货发票,业务招待时从饭店取得的服务发票,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等。

2.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是指只记录一项经济业务,或者是同时反映若干项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原始凭证。如收据、发货单、借款单、银行收款通知书等。所有外来凭证和绝大多数自制原始凭证都属于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这类凭证的填制手续是随经济业务发生而分次进行的。如限额领料单。这种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在满足内控管理前提下,可以减少凭证的使用数量、简化填制手续。

(3)汇总凭证。是指为了简化记账凭证填制的工作量,将一定时期内若干张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而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发出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汇总原始凭证只能将同类业务进行汇总,而不能将不同性质的业务汇总填制在一张凭证上。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由于经济业务的多样性以及经济管理要求的差异性,各种原始凭证的名称、格式和内容也是各不相同。但是,无论何种原始凭证,都必须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办人员的经济责任。这就决定了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填制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5)经济业务内容;

(6)数量、单价和金额;

(7)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8)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上述7项基本内容,作为原始凭证基本要素,一般不得缺少。根据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还有以下一些基本要求:

1.从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4.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因为借款和还款是两项具有联系的业务,必须分别在不同会计科目中单独反映,因此借款凭证和退还借款的收据,都是货币资金业务的重要原始凭证,必须分别记账分别保留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怔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以便确认经济业务的审批情况和查阅。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的依据,是会计核算最基础的原始资料。要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必须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做起。填制原始凭证的具体要求如下:(1)记录要真实;(2)内容要完整;(3)手续要完备;(4)书写要清楚、规范;(5)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6)连续编号;(7)填制及时。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2)审核原始凭证的准确性;(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及时性;

2.原始凭证审核结果的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据以填制记账凭证。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记载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将凭证退还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补充完整、更改正确后,重新对修正的凭证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准予办理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情节严重的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伪造、涂改凭证的不法行为,会计人员应扣留凭证,并向领导提出书面报告,由上级主管领导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1.按照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记账凭证可以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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