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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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摘要:随着用合法手段的避税就成为纳税人的首选方式。文章旨
在通过对国际避税的判定、避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进展,以及许多国家税率和其他税负的提高,逃税和避税现象日益普遍,严峻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而逃税会降低纳税人的信誉度,因此采税的方式的列举,针对问题提出防止避税的措施,希望能对遏制国际避税的蔓延起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避税跨国纳税人反避税
前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人们收益的日益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进展,以及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的上升趋势,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峻。由于逃税在各国国内法中均属于声名狼藉的违法行为,许多跨国纳税人意识到逃税行为一经败露,对其公司造成的损害将远远大于逃税所带来的盈利,因此转而费心研究各国税收间的差异和法律上的漏洞,以合
法方式躲避税收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使得国际避税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国际避税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国际避税行为虽不违法,但它引起了国际上资本的不正常流淌,侵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心理状态产生了不良阻碍。当一些高税国发觉自己的财政收入顺着有形和无形的漏洞流出时,各种“亡羊补牢”的反避税措施便应运而生。要紧方法是严格制度,堵塞漏洞。然而,精通国际税务的职业税收顾问们仍能利
用各国税法的差异为纳税人避税打开新的通道,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世界大战”,也是国际国内税务界和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目前,各国对有关国际避税的概念、性质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的研究还不深入,各种观点纷呈,这种局面势必阻碍反避税工作的开展。
一、国际避税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所谓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或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采纳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手段,来减少或规避其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
(二)、国际避税概念的界定
关于国际避税的概念,在对各种论述进行综合分析后,可概括出国际避税概念的一些共同之处,即它的法律特征是:
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讲是跨国应纳税人。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差不多上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我们明白,每个纳税人差不多上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应纳税义务人,但反过来则不
一定差不多上。
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躲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讲,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
3.国际避税凭借的是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不、漏洞或不足。
4.国际避税采纳的是合法或正当的手段,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淌进行。
5.国际避税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国际避税往往是跨国纳税人有意识有目的地减轻自己的纳税义务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达到了预期效果。在那个定义中要注意两个词的含义:一是“税境”,其含义是指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它不像国境那样,在地理位置上能够找到一个明显的界线或标志。由于各国执行的税收原则和政策不同,有时可能会出现税境小于
、等于或大于国境的不同情况。假如一国在国内设立完全免税的无税区,税境就小于国境;假如一国坚持属地主义原则,税境就等于国境;假如一国坚持属地主义原则,则税境就大于国境。二
要注意“流淌”二字,它指纳税人跨越税境从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向另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转移。
跨国应纳税人国际避税的产生有其内在缘故和外在条件。内在缘故是指每一个跨国经营者都希望通过减轻或免除纳税义务来尽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外在条件要紧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税负轻重,各国税制的差异要紧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纳税义务的规定不尽一致;二是课税的程度与方式不同;三是税率的高低不等;四是税基范围大小不同;五是幸免国际间双重课税的方式不同。
国际避税实际上是国内避税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进展,它与国内避税既有联系又有区不。从它们使用的手段和要达到的目的来看,两者差不多上是一致的。然而,由于国际避税行为主体是跨国应纳税人,其避税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一般都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机关,有关国家的任何一方往往都专门难做到“应收尽收”,因此,国际避税较之国内避税更为复杂。
二、国际避税的要紧方式
一般来讲,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要紧有三种,即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来避税;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来避税;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一)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来避税
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是自然人常用的一种避税方式。由于各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不一致,纳税人因此往往通过移居国外或压缩在某国的居留时刻的方式来避税。
(二)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避税的方式要紧包括两种:一是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二是通过避税港进行避税。
1 通过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
这是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要紧是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不是通过独立竞争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交易价格,而是通过人为地有意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的方法,把关联企业中某一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另一企业。进行转移定价的具体形式确实是子公司以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从关联企业进口原材料或零配件,再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产成品销售给关联企业,如此就造成该子公司账面上亏损或不赢利,从面把利润都留在了境外。
跨国公司进行价格转移的要紧目的确实是为了进行国际避税。因为通过价格转移的形式能够把设立在高税率国家的子公司
的利润人为地转移到低税国,从而在总体上减轻跨国公司的税负。
2 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
避税地亦称“避税港”、“避税乐园”,指国际上轻税甚至无税的场所,即外国人能够在那儿取得收入或拥有资产,而不必因之支付税金或只需支付少量税金的地点。那个场所或地点能够是一个国家,也能够是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方便的都市,因而也被称为“避税港”。
避税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大多数差不多上专门小的国家和地区,甚至是专门小的岛屿。(2)避税港的地理位置大多靠近实行高税的经济发达国家,交通方便,并便于形成脱离高税管辖的庇护地。(3)避税港提供的税收优惠形式、优惠内容及程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避税港要紧是从税务工作角度上对这类地区的命名。
(三)弱化股份投资以进行国际避税
这要紧是指跨国投资人有意减少他在国外关联企业中的股份投资比例而增加贷款投资比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股份投资和贷款投资,在税收待遇上至少有2点区不:1、股份投资中,被投资公司首先要在来源地国缴纳所得税,然后才能从税后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