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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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逐步朝向成熟的方向迈进,但仍与中国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形势不相适应。需要对地方政府机构进行优化。

一、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理论

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不是随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规律,它既受各种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也受到内发展规律的支配。总体而言,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与职能相适应,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机构设置要具有系统性,并依法进行。

(一)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从根本上要适应职能的需要

中国各级地主政府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要承担这些具体的工作,就必须合理地设置相应的行政机构。

(二)机构设置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断完善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地方政府机构变化的总趋势是职能不断扩展,机构不断增多,结构日趋复杂。

(三)机构设置具有内的在系统性

地方政府机构作为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具有内在的结构和发展规律。地方政府要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必须构成一个功能齐全、机构协调、运转灵活、效率较高的行政管理体制。只有作为有机整体,机构才能发挥整体效益。

(四)机构设置须依法进行

当代许多国家对设置地方政府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编制、工作程序等,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使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走上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防止随意设置机构的现象。

二、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

中国地方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较多,其中一个长期、令人困扰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机构过于庞大。中国地方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顶峰时期的机构设置:省政

府达80-90个;市政府机构达60-70个;县政府机构达50-60个;乡镇一级也达20个左右。虽然其后几经改革,但机构设置处于精简------膨胀的循环之中,至今各级政府的机构仍然偏多。按照有关编制的规定,省级政府机关为50个左右,地区一级为30个左右,地级市为40个左右,县为30个左右。而实际情况是:省级平均超出了15个左右,其他分别超出20个、15个、10个左右。如果依照市场经济体制精简的新要求,各级地方超编的机构更多。

(一)中国地方政府不仅行政机关机构多,而且还有其他众多的政治机构。比如每个地方都有包括党委、人大、政协、纪委、工会、妇联、共青团、武装部等多套班子和多套人马,政府组成人员相对较多。相比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有些城市只有市长一人,很少有副职,更不用说有七八个以上的副职,其所对应的办事机构和职能机构也精简得多。

(二)中国地方政府还存在着部门内设机构膨胀,内部层级过多,以及大量设置非常设机构等问题。在内设机构方面,省级以下政府一般设立两个层级,在省职能部门称为处,在地市级以下部门称为科。也有一些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内设三级,即在处之设立科。还有一些职能部门变相设立高规格内设机构,如省厅之下设立副厅级机构,增加行政层级和机构编制。至于各种各样的临时机构,总是寻找理由和时机转为正式机构,成为机构设置一个灰色领域。

(三)中国地方政府的行政成本过高,也受社会舆论的质疑。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都需要财支支持。对财力的巨大需求和这种财力的相对不足,是落后国家发展中突出的内在矛盾。对于中国那些相对贫穷的地方来说,这个矛盾更为尖锐。然而,困扰中国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行政经费过高,财政不堪重负。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有3600万财政供养人员,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及其事业单位,约占到总数的70%。中国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之比,全国平均水平已达到1:28。而且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这个比例越高。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70%用于相关人员的工资费用,还有少数地方政府要靠借贷来发放公务人员的工资。一些地方政府财政被形容为“吃饭财政”,甚至是“要饭财政”。这就使它们没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发展地方经济上,乃至无力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国一些落后地方至今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有普及,教师工资不能正

常发放,就是地方财政状况恶化的突出表现。

(四)中国地方政府缺乏法制。现代政府管理是一种法制管理。依法行政指任何行政行为都不是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的随意行为,而是一种组织行为和规范行为。中国在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上,虽然各级先后出台了一些规定,乃至法律、法规,但是在实践之中,地方政府机构长时期处于精简与膨胀的恶性循环之中。新中国经历了次数众多的机构改革,但几乎每一次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反弹,一些机构改革所针对的弊端,都先后复发,就是缺乏完备而有效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

注释:

①杨凤春.论常委会在我国地方人大制度中的作用及其发展方向.理论学刊,1999(2).

②吴佩霜.“北京现象”的另类解读——让人大代表成为政治家.中国新闻周刊,2003-12-29.

③杨凤春.人大代表都应成为政治家.新京报,2004-03-15.

④郭道晖.实行司法独立与遏制司法腐败.法律科学,1999(1).

⑤中国青年报,2004-05-13.

参考文献目录:

《中国地方政府学》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案例研究报告》

《现代法治政府论》

《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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