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堆上帝存在的论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帝存在是经院哲学理论关注的中心,同时亦是托马斯神学哲学体系的基石。关于上帝存在,托马斯一方面认为上帝的存在与本质是绝对同一的,上帝的本质就已经包含了存在,所以上帝自身的存在是无需证明的。但另一方面托马斯又承认上帝存在对人类的理智来说并不是直接自明的真理,因而
需要对此加以证明。具体到证明方法,托马斯又不赞同安瑟尔谟从纯粹概念推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方法,而主张通过熟知的结果来加以证明,即采取后天的证明方法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由此出发,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
1.“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方面论证”:在世界上,有些事物是在运动着,这在我们的感觉上是明白的,也是确实的。凡事物运动,总是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动,因而任何运动都是由在它之前的另一个运动引起的,这样一直推论下去,“最后追到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这是必然的”。此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2.“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上帝的存在”:在现象世界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动力因的秩序。这里,我们决找不到一件自身就是动力因的事物。动力因,也不可能推溯到无限,因为一切动力因都遵循一定秩序。第一个动力因,是中间动力因的原因;而中间动力因,不管是多数还是单数,总是最后的原
因的原因。如果去掉原因,也就会去掉结果。因此,在动力因中,如果没有第一个动力因(如果将动力因作无限制的推溯,就会成为这样情况),那就没有中间的原因,也不会有最后的结果。所以,必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此最初的动力因就是上帝。
3.“从可能和必然性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存在,又是不存在,是可能性,又是必然性。而任何事物都是从其他事物获得其存在和必然性。照此推论下去,“我们不能不承认有某一东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
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个东西就是上帝。
4.“从事物中发现的真实性的等级论证上帝的存在”:世界上一切事
物都在不同程度上是好的、真实的、高贵的,其标准就在于它们与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接近的程度。“因此,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我们称这种原因为上帝”。
5.“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世界上一切事物(包括生物)都为一个目的而活动,其活动总是遵循同一途径,以求获得最好的结果。显然,他们谋求自己的目标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计划的。如果它们不受某一个有知识和智慧的存在者指挥,那么它们也不能移动到目的地。“所以,必定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着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为上帝”。
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由于援引和改造了亚里士多德关于运动与变化、原因与结果、潜能与现实以及自然目的的学说,因而在形式上有不同于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特点。但从本质上看,它仍遵循着中世纪唯实论所特有的思想路线——上帝是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所以,上帝存在。
托马斯作为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一方面清楚上帝存在是整个经院哲学理论的中心和基石,一方面也清楚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有无法摆脱的难题,那就是“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是无法验证的,上帝存在的基础在于信仰者的想象或思维之中,并没有客观的实在性”。对于此难题,托马斯从知识与信仰的区分出发,一方面认为上帝的存在、三位一体,是不能凭借人类的自然的理性能力可以认识的,它只能是信仰的真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上帝的存在对于人类理智来说并不是直接自明的,因而需要加以证明。但是,“人的自然理性只能通过受造物去认识上帝。从受造物认识上帝是从结果推溯至原因。因此,人的自然理性所能认识的上帝,只是就其必然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根源这一特点。前面论上帝,也只以此为根据”。借此,托马斯既运用人的自然理性能力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同时又在表面上规避了人们对此种种证明的批评。因为在托马斯看来,人的自然的理性能力所证明的只是上帝一体性方面的事(指上帝必然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根源这一特点),而不是三位一体,三位一体只属于信仰的领域。这样一来,既然人的自然理性能力并不能完全证明上帝的存在,那么上帝的存在便只能由信仰的真理来加以担保了,而“信仰是对未见的事物的确断”。因此,托马斯企图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这种论证不仅本身不成功,而且削弱了它的神学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