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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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实践和启示“内蒙古模式”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热度 5已有845 次阅读2011-7-19 17:27

(一)“内蒙古模式”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2005年,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全国率先对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进行了整体性改革。改革以“事企分开、转变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为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剥离了地勘单位社会的职能;将离休人员的经费单列管理,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解决;在劳动人事和经费、编制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管理机制,在职人员经费包干,编制注册管理;整合地勘单位资源,组建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矿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地勘单位的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3支国有地勘队伍于2008年完成的总收入比改革前的2004年翻了3番,实现利润翻了6.5番,上缴税费翻了8番,职工人均年收入增长了3倍,国有净资产增加了近1倍。

业界为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总结出3个特点:

一是抓住了机遇。内蒙古地勘单位的改革从2005年开始,正好是矿业上升期,外部环境较好,投资非常活跃,地勘工作受到方方面面的重视,内蒙古正是抓住了这个机遇,借助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

二是内部的企业化改革加速。自治区政府下发文件,成立了三大省级集团公司,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新体制,“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初步建立起勘查新机制,土地全部转为经营用地,装备得到更新,人才得到充实,内部企业运作更加灵活,取得了重要的找矿成果。

三是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的扶持政策,用“三不变”稳定了地勘队伍,减少了改革的震荡。更重要的是,发挥优势,突出地质找矿主业,走“属地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勘查开发一体化产业发展”道路,初步形成了一批有规模的矿业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内蒙古模式”迄今只能称得上是开了个好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业界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地勘单位的事业“壳”还存在,进入地勘企业工作的地质职工身份也未转化,充其量只能称为“内部企业化”。当然,这种说法也有值得商榷的余地,非黑即白,或者非白即黑,在改革进入成熟期时,“定色”已不会这么单一。但是不管怎样,“内蒙古模式”引起人们兴趣的亮点是,这项改革促进了3支队伍的“勘查开发一体化”,而当地政府在政策上也给予了足够的倾斜,比如配置了优质矿权,使地勘单位有底气与社会资本结合并进行矿业开发,从而形成开发反哺勘查的良性循环。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其它省(市区)能“复制”这种做法吗?特别是矿产丰度不高的省份,又该怎么办呢?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改革的思考

口张战勇1赵首军2张国强3任梅45

(1234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0;

5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内容摘要】在新的形势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单位改革,走市场化道路,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建立有中国特色地勘工作新体制的必、然。然而,在改革过程中如何解决发展与和谐、效率与公平是很多地勘事业单位单位转制过程中的难题,被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称之为“内蒙古模式”的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改革或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和谐;地质勘探;事业单位改革;发展。

【作者简介】张战勇,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非营利组织研究。

赵首军,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组织行为学研究。

张国强,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研究。任梅,内蒙古财经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一、引言

从2005年12月开始,三年间,我们课题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称内蒙古地勘局)进行了两次调研。在前期调研时被调研单位的职工对改革有许多意见,更多的是不理解和不满意.对改革情绪大、抱怨多。事隔两年后,内蒙古地勘局的改革成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成功典范,从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十七家改革试点单位中脱颖而出,在全国地勘改革中被称为“内蒙古模式”。为什么改革前困难重重,改革后不仅确保了社会稳定,事业得到了发展,而且单位收入、个人收入就能得到大幅提高,事业得到了发展。这被内蒙古地勘人谓之“和谐发展和谐改革”,值得我们思考。

二、内蒙古地勘局的改革

历程与现状

1.内蒙古地勘局的改革历程。内蒙古地勘局成立于1956年,原称地质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局,由地质部直接领导。1958年中央决定将地质局下放到各省管理,1963年又改由地质部垂直领导,1970年再次下放到自治区,实行双重领导以自治区管理为主。1980年又改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1994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将内蒙古地质矿产局分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和地矿部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地矿厅为自治区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地勘局仍实行以地矿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1999年6月,正式由国土资源部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为内蒙古地勘局,由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为正厅级事业单位。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到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印发的《地

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经历了二十多年改革的地勘单位,属地化的改革已经完成,按照《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在完成属地化以后,地勘单位必须进行企业化改革,《改革方案》提出的“企业化”其本意是指地勘单位整体事改企。

2005年初,内蒙古地勘局被列为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厅关于地勘单位深化内部企业化改革组建集团公司的战略部署,在全局全面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2006年初,在内蒙古地勘局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公司机构的组建,于2006年7月28日,正式挂牌。目前全局自上而下按照事企两种管理和运行模式运行,建立健全了考核体系、分配制度等管理制度。离退休人员已经费单列,单独建账管理。所属六所子弟小学移交地方管理。

2.内蒙古地勘局现状。内蒙古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十九个(如表1),两个公司,其中地勘单位十七个,从事矿产勘查单位九个,区域地质调查单位两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单位三个,探矿工程施工单位一个,矿产实验研究测试单位一个,地质测绘单位一个,分布在全区各盟市。共有职工15664人,其中在职职工7766人,离退休职工7898人。在职职工中高级职称345人,中级职称161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76人。全局有十九类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地质类专业主要有:矿产地质、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绘、分析测试、探矿工程、采矿、选矿等十二类专业,占技术人员总数的92%,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主体。

2005年至2008年,内蒙古地矿局共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地勘项目485项,获得自治区地勘项目资金共7.62亿元。同时积极承揽市场地勘项目1627项,获得资金16.08亿元;近三年多来,解决内部待岗职工900余人重新就业,增加社会就业岗位3600余个,有效地缓减了局和地方政府的就业压力;在2005年大幅度增加下岗职工生活费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每人每年又增加了1000元,人均达到9300多元;三年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力度。全局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50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07人,有效地缓解了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局面。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显著成绩,特别是作为自治区境内规模最大、科技实力最强的国有地勘单位,地质找矿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明显,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力显著增强,为今后较长时期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三、内蒙古地勘局改革的背景和面临的困难

1.改革的背景。中国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源自于1978年以来近三十年来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源自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源自于当今中国的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就内蒙古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中央政府要求全国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和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1999年,在国务院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和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企业化经营是指地勘队伍要按照政企(事)分开的原则,逐步转变事业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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