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师范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目:浅论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学号: ********
*名:**
专业:法学
年级: 2003级
学院:法学院
完成日期: 2007年5月
指导教师:***
浅论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摘要:对隐私权在法律上的保护是现代法治国家对人格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隐私权的保护仍然寄生于名誉权的外衣之下,但隐私权的观念已是街知巷闻,深入人心。从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隐私权独立的法律地位必将逐步得以确认。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隐私权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高科技对个人隐私权的冲击,也需要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和解决。本文中,笔者将从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为出发点,对隐私权的内容及法律现状进行分析,对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提出解决方法,较全面地浅论一下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On the Privacy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s
Abstract: The right of privacy under th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is a significant topic in the legal system of a country with law and order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spite China's exis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privacy protection is parasitic in defamation suit. However, the concept of privacy is widely known and enjoys popular support. Judging from the current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right of privacy of an independent legal status will gradually be recognized.Meanwhile, with the changing times a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 series of new problems occur in the area of privacy protection,such as the impact of high-tech to personal privacy which is in need for us to face and resolve from a new angle.In this paper, raising privacy established as the starting point, we will analyze the right of privacy and legal status,study the solution to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right of privacy and the right to know,and explore the more comprehensive on privacy protection and limitations.
Key words: privacy, right of privacy, privacy protection and restrictions
目录
一、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1)
(一)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 (1)
(二)隐私的概念 (1)
(三)隐私权的基本特征 (1)
二、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3)
(一)主要国家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 (3)
(二)我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弊端 (3)
(三)科学技术发展给隐私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及解决措施 (4)
1.隐私权保护的新领域 (5)
2.解决措施 (5)
(四)我国的隐私权保护应如何完善 (6)
三、隐私权的限制问题 (7)
(一)知情权对隐私权的限制 (8)
(二)对不同隐私权主体的权利的限制 (8)
1.隐私权主体为普通人 (8)
2.隐私权主体为政治公众人物 (9)
3.隐私权主体为社会公众人物 (9)
参考文献 (11)
一、隐私权的基本内容
(一)隐私权的提出与确立
隐私权相对于其它人格权而言出现较晚,l890年美国私法学者路易斯*D*布兰代斯和塞缪尔*D*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刊登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指出隐私权是宪法规定的人的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其应被上升为独立的法律权利。①这篇文章标志着隐私意识理性化的开端,被称为“开拓性”的文章,但隐私权作为法律权利的确立却也历经曲折。1902年,在“罗伯特诉伦切斯特折叠纸箱公司案”中,原告以公司未经允许而使用其肖像为由,控告该公司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这是第一个以隐私权为诉由的案例。最终纽约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普通法中不存在隐私权。该案判决后引起巨大反响,促使纽约州在1903年以立法方式承认了这项新权利的法律地位。
②1905年,乔治亚州高等法院在帕维里诉新英格兰人寿保险公司案中,正式以判例形式确立了隐私权作为独立人身权利的法律地位。至此,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最终得以在美国确立,并从20世纪开始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发展。
(二)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承认和发展,但对隐私权的概念各家仍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我国大陆学者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是:佟柔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法》认为:“隐私权也称为私生活的秘密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③王小能先生认为:“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④张新宝先生认为:“隐私权是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刺探和公开的权利”。⑤王利明先生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⑥杨立新先生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对其秘密信息加以控制、保护的权利”。⑦
(三)隐私权的基本特征
首先,隐私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能享有隐私权。这包括两个方
①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470.
②冯菊萍.隐私权探讨[J].法学,1998,(11):33.
③佟柔.中国民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487.
④魏振瀛.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661.
⑤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21.
⑥王利明等.人格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4.
⑦杨立新.侵权行为法教程[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