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 构建科教协同育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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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构建科教协同育人平台
摘要: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是开放发展、合作双赢的有效途径。

本文通过总结吉林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实施科教协同育人的基本经验,探讨了科教协同育人的机制和途径问题。

关键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同育人
2012年3月23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并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

本文通过总结吉林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实施科教协同育人的基本经验,探讨科教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和途径。

一、科教协同育人是实现开放发展、合作双赢的有效途径
1. 科研协作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共同需求是科教协同育人的内在动力
研究型大学的“学科—平台—项目—团队—人才”五位一体的模式是其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主线,[1]上述五要素环节的良性循环,既可以表现为正向的螺旋式上升递进过程,也可以是逆向的螺旋式上升反作用过程,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撑。

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创新体系之间具有相互支持的互动性和互补性,而科研院所在科研平台、项目和团队方面的优势与大学在学科、人才和团队方面的优势可以通过协同创新和协同育人等途径,实现创新要素汇聚。

因此,科研协作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共同需求将是学校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内在动力。

2. 科教协同育人为科研院所提供科技发展生力军
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科研院所没有设立本科教育体系,又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责任,同时承担大量高层次科研项目,引领国家科学研究发展方向。

高等学校与研究所合作培养人才,为研究院所输送基础扎实、具有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本科毕业生,有利于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

如吉林大学每年就有130余名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进入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就读研究生,其中中国科学院70余人,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60余人,这些学生为科研院所发展增添了新的血液。

3. 科教协同育人能够丰富高校教学内容,促进育人理念的提升
由于高等学校是为全社会、全行业培养人才,其培养口径比较宽,不同特色的大学同时向研究院所输送毕业生,学生在研究院所学习期间会与不同大学学生进行交流与探讨,学校会从中感悟本校培养模式的优势和不足,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有利于构建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

例如,
吉林大学暑假学期各专业开设的科技前沿专题讲座、科研专题训练,许多孵化于科研院所研究课题。

同时,真实场景的科研训练,有利于引导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研究导向,启迪创新意识,提升科研素养,如药学院近五年有46名本科生在科研院所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质量得到提高。

二、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基本途径
1. 科教协同育人的形式体现出多样性
大学与科研院所的协同育人渠道是多元的、形式是多样的。

如联合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双聘院士和兼职教授,开展学术交流;以中科院著名科学家名字荣誉冠名创新人才培养班;选派学生进入中科院做毕业论文;学生到中科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暑期中科院所实习计划;中科院在大学设立奖学金;开展名家系列讲座;向中科院免试推荐研究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教学等。

从20世纪90年代起,吉林大学开始逐步与中科院及其科研院所签订了联合培养人才协议,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学校与科研院所长期稳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目前,学校八个学部中有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地学部、医学部、农学部等六个学部的14个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共16家进行合作协同培养本科生。

此外,吉林大学与中国科学院相关单位(如北京电工所、上海微系统研究所等)10余家研究与生产单位进行合作,数十位专家成为吉林大学双聘院士和兼职教授。

2011年11月、12月吉林大学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光机所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创办“菁英班”,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协同创新活动。

中科院已经成为吉林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持力量。

学校每年选派650余名本科生赴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进行协同培养,本科生从三年级开始进行的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创新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密切结合科研与实际生产,其中创新实践有150余名学生、毕业论文有300余名学生在中国科学院及所属研究院所完成,此外,在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院所进行教学实习的本科生约200余名。

2. 科教协同育人的合作机制
科教协同创新能够有效汇聚创新要素,是合作双赢的科研与育人组织机制上的创新,其中协同育人是重要结合点。

随着科教协同育人活动的深入,协同育人工作不再单纯局限于教学活动本身,将与学科建设、合作研究、共建共享平台和导师双聘等联系在一起,从而推动学校的开放发展和学术管理机制改革。

因此,科教协同育人应着眼长期战略合作。

首先,领导层重视和科学的制度性安排,以及长远“利益”分享,是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科教协同育人应紧密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选择合适的合作单位,严格规范和落实人才培养的相关环节及相关措施,努力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

第三,科教协同育人实施成功的关键点之一,在于合作双方教师的学识、能力、责任心和精力投入,在于参与项目的学生的研究愿望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应当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科学
评价考核方法,促进协同育人项目的规范运行。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教协同育人的认识与思考
1. 进一步完善科教育人的相关机制
建立健全高校与科研院所协作育人的政策机制,例如协同育人激励机制、教授学者交流协作机制等。

建议国家适当增加高校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增加研究生导师指标,建立指导教师“流动不调动”的人才共享机制,完善协作培养成本补偿机制。

2. 促进高等学校与中科院在协同育人方面的全面合作
发挥高等学校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发挥中科院在平台、项目和团队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实现科教协同育人的更大效益,从而将优质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过程整合起来,发挥学科、平台、项目和团队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依托和纽带作用。

通过扩大创新人才的协同培养规模,为科学研究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源泉和后备力量,实现以探究、发现为主要特点的大学文化的持续传承,在研究氛围中育人。

3. 不断优化协同育人的培养方案和教学体系
对于学校与中科院及相关单位协作育人,今后应当进一步探索制订更加规范、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环节要求,明晰协同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协调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关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过程的进一步有机结合。

4.健全协同育人的质量评价机制
学校与科学院所及相关单位协同育人,应根据大学生在科研单位进行科研训练实际,进一步健全相关评价机制,包括培养条件、训练方法、师资队伍、成绩考核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证。

在评价机制和政策导向上,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水平项目的研究,使他们在探究与发现知识的过程中体验学习的乐趣,使创新人才的培养真正成为协同创新中的重要着力点,而不是变成一般劳动力。

参考文献:
[1] 赵继.大学知识创新与传播的逻辑主线及其体系建设[J]. 中国高校科技,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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