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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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发展迅速
截止2012年,我区累计利用中央基本投资建设资金1.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5亿元 。建设资金涉及我区种苗工程项目68处,年可提供种子 30余吨,生产苗木3000余万株,良种穗条2000余万根,收集保存2230份各种优良品种。 省级示范基地的建成,成为全区林木种苗建设新的起点,其新设施、新技术对全区林木 种苗工程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4处林木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了核桃、红枣、小叶 白蜡、野苹果、野生樱桃李、野核桃、银沙槐、新疆圆柏、疣枝桦、密叶杨、天山野杏 等主要树种,使良种选育基础材料的保护和利用得到加强。
1.7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三是开展新品种引进试点,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工作。
2011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200万元用于开展林果和生态树种新品种 引进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由新疆林科院、吐鲁番地区林业局、昌吉 州苗圃、伊犁州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吉木萨尔林木良种试验站等5家单 位实施,引进了榛子、核桃、红枣、樱桃、葡萄、巴旦、杏李、速生 白蜡、速生法桐、水曲柳等70多个新品种。我区现有10个国家重点林 木良种基地,我站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 地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工 作的通知》(林场发﹝2009﹞91号)要求,多次召开基地负责人会议, 通过审核作业设计、年终总结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其实施监督与管理, 并进行年度评估与考核。同时10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都与科技支 撑单位签订了科技支撑协议,为进一步增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科学管 理能力,提高基地生产科研能力奠定了基础。
1.5积极开拓种苗市场,发展种苗产业
2012年6月5日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新疆呼图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名称,
至此,新疆呼图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成为了我国第四家西北第一家国家
级苗木交易市场。同时,我区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林农 得实惠的机制,与地方政府合作,于9月29日在呼图壁县举办了“新疆呼图 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揭牌暨新疆首届苗木花卉博览会”,来自全国12个省 市,115家企业参展,达成合作意向25个,现场签订购销订单达9.4亿元,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扩大了我区林木种苗在全国的影响力。新 疆呼图壁国家级苗木交易市场已成为我区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苗木花卉集 散地和销售中心,年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
1.3 林木种苗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
目前,新疆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主体,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 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林木种苗法律法规体系。2007年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颁布施行,结束了新疆林木种子执法中没有自治区地 方法可依的历史,明确授予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林木品种审定,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依法建立。行业标准、 技术规程逐步完善,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依法行政 能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目前,我区已初步建成三级种苗行政管理体系,其中,建立省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1 处,地州(市)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17处,县级种苗管理机构约70余处(其中独立建站 的40处),有14处地州级种苗管理部门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是《实 施种子法办法》出台前的两倍,地州级达到100%,县级种苗站建站确员达全疆总数70% 以上。同时,自2008年开始我区加大了对地(县)级种苗机构能力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 目前自治区财政已累计完成投资1205万元,全部用于地州、县级种苗管理机构种苗站基 础设施建设,购置种苗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管理等仪器设备,有效改善了 基层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质量检测条件,提高了林木种苗管理能力和整体水平。
1.4 林木良种选育推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在全国率先实施特色林果良种补贴。2009年,随着我区林果业发展进入关键
时期,良种在林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在自治区财政厅和林业厅的共 同努力下,特色林果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也成为全国较为系统开展林木 良种补贴工作的第一个省份,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的关注。2010年将补贴 范围由特色林果树种扩大至生态树种。为做好这项工作,自治区林业厅编制印发 了《自治区特色林果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2012年自
一、新疆林木种苗工作的现状
1.1 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
全区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建设的林木种子生产基地为骨干、非基地生产为
补充的林木种子生产体系,建立了以地州内自主调剂与自治区宏观调控相结合
的林木种子供应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
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初步形成。自2000年以来我区共累计完成育苗面积 114474公顷,为造林绿化提供出圃的合格用苗74.4亿株。
在我区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的过程中,自治区财政给予林木种苗建设大力的资金支持, 截止目前,自治区财政资金9690万元。建设林果采穗圃114处,总面积1.7万亩、年产穗 条2502万根;林果汇集圃16处,总面积2400亩、共汇集300余个品种;良种基地118处, 总面积2.36万亩、年产良种苗木9440万株;苗圃建设项目46处(其中2012年建设保障性 苗圃6处)总面积6900亩、年产良种苗木2760万株;种苗站基础设施和种苗质量检查检 测能力建设项目86处,购置了一批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特色林果良种穗条冷藏库100 处,总库容达到4万立方米。 通过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大大改善了林木种苗生产条件,提升了技术水平,带动了 社会育苗的快速发展,在保障林木种苗供应的同时,促进了特色林果产业的发展和农村 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
四是积极开展林木品种审(认)定工作。林木种苗是体现科技含量的 重要载体。大量实例证明,使用林木良种的增益一般在10%-30%,林 木种苗对林业的科技贡献率达35%。种苗科技创新的力度决定种苗事 业乃至林业建设发展的后劲。为使新疆林业生产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 效益型跨越,自治区林业厅狠抓良种选育、审定与推广,截止目前, 我区共审(认)定通过了林木良种247个,其中审定187个品种,认定 60个品种。其中总数量的70% 以上是《实施种子法办法》出台后审 (认)定的。“十一五”期间全区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由原来的 28%提高到46%。全光喷雾育苗、轻型基质育苗、容器育苗、生根粉 等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在种苗生产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种苗是林业的命脉,是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种苗作基础,构
建林业三大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无从谈起,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森林的碳汇能力也无从谈起,维护国家的 生态安全更无从谈起。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 丽中国、大美新疆、如期实现林业发展“双增”目标、加快转变林业 发展方式、引导林农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林木种苗工作是 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基础工程,是百年工程,是未来工程, 是命脉工程。近年来,随着新疆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林业产 业在新疆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这其中林木种苗产业起 到了关键的作用。10多年来,新疆人工造林面积累计完成240万公顷, 种苗生产供应不仅保证了造林工程的全面实施,而且造林树种实现了 多元化,植树造林也实现了由过去单纯追求数量,向以品种对路、数 量充足、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为综合目标的质量效益型方向的转变。
各地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及种子标签制度。截至目前,新疆出
台新疆地方法规一部,制定修订种苗质量方面地方标准4个,编写制定林果品种的 采穗圃营建技术规程9个,汇编新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材料《林业种 苗法规及标准汇编》上下册、《新疆林木种苗工作手册》、《新疆林木种苗培训手 册》等。全区共发放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2870套,其中种子生产许可证1619套,
1.6科学编制林木种苗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发展
根据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
称《种子法》)和《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区 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建设要求,我区按照“科学严谨、思路 超前、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了《新疆林木种苗 “十二五”及中 长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2010年12月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 共同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1年1月 29日自治区林业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新疆林木种苗“十二五”及 中长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新疆林木种苗管理 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地3.5万亩,良种苗木培育2.4万亩,补贴良种苗木株数1.5亿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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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为掌握我区林木种质资源现状, 推进全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利用工作,摸清我区林木 种质资源家底,充分发挥我区林木种质资源优势,为林木良种选育提 供优良的育种材料,2010年,我区启动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 201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伊犁州、阿克苏地区、 阿勒泰地区和胡杨专项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我区成立了新疆林木 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调查专家组和4个专业调 查组,制定了《新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和 《新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方案》,编写了《新疆林木种质资源调 查手册》,举办了培训班,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又扩大 调查试点范围,增加了两个地州。
据2012年底统计,全疆现有苗圃7132处,实际育苗16792.7公顷,总产93575.7
万株。其中:国有苗圃154处,育苗3328.6公顷,年产11591.2万株;乡村集体 苗圃164处,育苗886公顷,年产4440万株;个体育苗苗圃6814处,育苗 12578.1公顷,年产77544.5万株。可为2013年自治区生态建设提供各类合格苗 木58000万株,良种穗条25221万根,确保了林业发展对良种壮苗种苗的需求。
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良种补贴,累计补贴面积28万亩,其中:良种
造林8.8万亩,品种改良15.5万亩,良种繁育3.8万亩。2010年以来,我区还承担了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2010年-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200多万元
用于我区开展林木良种补贴,累计补贴面积5.9万亩,其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
种子经营许可证1251套,发放使用种苗标签400万个,苗木检验证书10万余份。跨省
区调运苗木必须事先登记备案的制度已贯彻执行。近几年,新疆年办理跨省区调运 苗木备案手续200余批,调进苗木量多则10000万株,少则4000-5000万株。由于对种 苗质量管理常抓不懈,新疆出圃苗木的质量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 2008年—2011年, 国家林业局连续四年年对新疆的苗木质量进行了抽查,2009年、2011年国家级抽查 的苗木合格率为100%。
新疆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站长 2013年8月
崔卫东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和根本,是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动
力,林木种苗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到林产品的品质,而且关系到农村 经济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安全等诸多方面。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 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自治区林业厅党委的领导下,新疆林木种 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走 “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紧紧围绕实现自治区林 业三大体系和自治区林业十大工程建设需要,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强 化种苗行业管理,坚持依法治种、科技兴种、强化服务、发展产业等 中心工作,在种苗质量建设、种苗工程建设、种苗行业管理和新品种 引进推广等各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新疆林业建设 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