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民法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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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 ,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 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 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 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 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黄永彬将 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 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 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
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继 承法、婚姻法这些特别法的规定都不能离开民法通则的 指导思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不能机械地引用法律, 而应该在充分领会立法本意的前提下运用法律。在判决 本案时,我们直接引用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而没有机 械地引用继承法的规定,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我们按照 继承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主张,那么也 就滋长了‘第三者’、‘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而 违背了法律要体现的公平、公正的精神。”
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区分
公平原则主要表现: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 机会平等; 2、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 3、当事 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平等原则主要表现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 民事主体依法平等地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 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 等
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公序良俗原则 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 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自然人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A、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 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自然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状况或精神状 态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以及日常化、定型化和纯获利益的行 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 不满10周岁的儿童。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法律关系,一切 行为均有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日常化、定型化的行为及纯获 利益的行为除外。
这就是利用公示、公信原则来保护无过错的第三人的利 益并维护交易安全。如果此情况下确认该交易无效,则 表明登记不具有公信力,这种结果会导致任何人与他人
进行交易时,难以相信通过登记所表现出来的权利,交
易的安全也难以保证,不利于正常的交易秩序。王某若
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收集自己是房屋真正的权利人
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向房屋开发商付款的证明等,并 可以起诉张某返还卖房所得及赔偿损失等。如果能够证 明登记机构有错误,还可以向登记机关请求承担赔偿责 任。
4、民事权利制度
人格权 人身权 身份权 物权 民 事 权 利 财产权 合同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继承权
知识产权
债权百度文库
侵权之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案例: 张某与王某是好朋友,王某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 理房产证期间因紧急公务出国,于是委托张某全权代为 办理房权证。张某利欲熏心将王某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 名下,并以极高的价格将房屋转让给李某。李某因信赖 张某所提出的房屋权属证明,而与张某订立了房屋买卖 合同。张某与李某的该项房屋交易有效吗?如果有效, 王某的利益该怎样维护?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刑事侮辱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是: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 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 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 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民法通则》 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 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 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 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 而不构成侮辱罪。
须注意的问题: 1)年龄都以周岁计,而不是虚岁。

(2)生日当天算未满,即18周岁生日当天算未满18周 岁。 (3)“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而“不满”、“ 未满”、“过”不包含本数。
案例 某甲2002年5月1日出生,在某小学上三年级。学校开设 了微机课,于是某甲对电脑产生浓厚的兴趣。他取出自 己攒存的压岁钱共计4000元,于2012年5月1日与一电脑 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购买了一台电脑。问: (1)某甲可否成为合同的主体?为什么? 可以,因为有权利能力 (2)该合同效力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因为没有行为能力
民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即契约自由原则)、公 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 则、公序良俗原则
自愿原则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岳阳公安 警事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 ,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 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 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特殊动产的公示方式为登记 ,动产的公示方式为交付。 本案中的房屋交易属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的公示 方式为登记。张某将王某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 将该房屋转让给李某,李某因信赖张某所提出的房屋权 属证明,而与张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 过户登记手续,尽管张某不是真正的权利人,但法律上 仍然承认该项交易所导致的所有权转移的效果,张某与 李某的该项房屋交易是有效的。
公平原则

某经营者在店内悬 挂告示“本店所有 皮鞋均为真皮,否 则假一罚百”。某 消费者购皮靴一双 ,后经鉴定为革的 。消费者起诉要求 经营者赔偿一百倍 的损失。经营者辩 称:依《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经营 者应赔偿两倍损失 ,故要求经营者承 担百倍的损失有违 公平原则。
点评:违反公平原则需有三要件:双方权利义务失衡;非 当事人自愿;合同成立时。本案经营者自愿作出承诺“假 一罚百”,故不违反公平原则,应赔偿消费者百倍的损失 。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侮辱罪的行为人 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 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 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 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法的简要介绍
1、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 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身份 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以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 决争议的方法。
3、民事行为制度
(1)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 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只有符合法 律条件的行为,才能发生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后果,才属 于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 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 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可分 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经侦查,警方在北京某小区将嫌疑人杨某抓获。杨某供 述,该博客上发表的文字以及照片是其所为,是为报复 闫德利而恶意编造,意图损害闫德利的名誉。杨某在网 络上发帖诽谤侮辱,给闫德利及其家人的精神造成严重 创伤,闫德利欲向杨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目前,杨某 已因诽谤、侮辱罪被批准逮捕。
问题
诽谤、侮辱罪与诽谤、侮辱行为有何区别?
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今年从当地大学环境专业毕业,并于2003 年6月30日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 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 名第一位,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 9月25日,芜湖人事局正式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 取。 2003年11月20日,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 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歧视乙肝患者,侵犯其合法权利 为由,正式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准予原告 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由此引发了受全国关注的首例“乙肝歧视 ”案
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 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 ,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黄永彬在2001年4月 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 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 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 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 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 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 绝。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 保全。
7、合同法律制度
(3)合同的订立,当事人应采用要约、承诺的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 具备两个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即不得附加保留条件 )。
第十一讲 民法与刑法
2009年10月12日,互联网惊现一位名叫“闫德利”的河 北女子,自称遭到继父强奸后进城务工,为求生计,在酒吧 从事卖淫工作,2009年检查患有艾滋病,但仍然继续卖淫以 报复社会。第二天,“艾滋女”在博客中公布大量生活照以 及279名与其有性接触者的电话号码。2009年10月16日,河 北容城县公安局立案,查明确有闫德利其人,经对闫德利进 行三次医学检验,均确认其未感染艾滋病。
(2)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侵害时开始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法律不予保护。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3)特别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丢失或者被毁损的。 下列诉讼时效为4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案例
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结婚, 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 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永彬认 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 年同居。黄的妻子蒋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行劝告但是 无效。1996年底,黄永彬和张学英租房公开同居,以“ 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 ,并曾经共同经营。
5、民事责任制度
(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 的民事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3)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a行为具有违反性;b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c违法行为 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 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 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 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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