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型和契约型私募产品各方涉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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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实际发生,当月差额合并计税,亏损 结转到下月度,但不得结转下年度 无法律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但股票 持有期间因股票分红,应抵减股票成 以IPO发行价为买入价,或停牌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为买入价
同时满足5个条件可认定为债务
先分后税,由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
项目 是否纳税主体
细目
由证券公司代扣代
交易对手为个人的,自行申报,交易对手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不用重复缴纳 不用重复缴纳
均应按照投资收益缴纳企
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不适用
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有限合伙企业和契约型私募产品各方涉税一览表
有限合伙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6% 是 2017年7月1日前 否 不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无明确规定 按贷款服务征收 按贷款服务征收 不适用 按贷款服务征收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按贷款服务征收 不适用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征收 不征收 不适用 不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不适用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不适用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不适用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 由个人自行申报缴纳 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缴纳 按印花税管理办法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但一般认为应计入产品成本,由管理人代为申报 确权类税项,应由管理人代为申报,计入产品成本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140号 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41号、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67号 财税[2008]159号、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8]65号 财税[2008]159号、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8]65号 企业所得税法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140号 《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法》 财税[2008]159号、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8]65号 财税[2008]159号、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8]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印花税暂行条例》 不适用 契约型 2017年7月1日后 明确管理人为纳税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和契约型私募产
有限合伙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是 银行存款利息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 限售股解禁转让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新三板股权转让 固定、保底回报 增值税 明股实债满足条件 明股实债不满足条件 保本金融产品持有期间收益 有限合伙层面 保本金融产品不到期转让收益 保本金融产品持有至到期赎回 保本金融产品持有至到期收益 非保本金融产品持有期间收益 非保本金融产品不到期转让收益 非保本金融产品持有至到期赎回 非保本金融产品持有至到期收益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基金分红 基金赎回、退出 印花税 证券交易 资本金 其他类 其他税 基金份额转让 增值税 基金份额分红 基金份额赎回 基金份额退出 投资人层面 个人所得税 基金份额转让 基金分红 基金份额赎回、退出 企业所得税 管理人层面 增值税 基金份额转让、分红、赎回、退出 管理费 超额业绩报酬 跟投基金分红 暂无明确规定需要缴纳 按印花税管理办法 发生法定纳税义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按贷款服务征收 按贷款服务征收 不适用 按贷款服务征收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按贷款服务征收 不适用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按股息红利20%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无明确规定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不适用 不征收
规定来源 财税【2017】2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03〕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财税[2016]36号
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
管理人纳税方法待细则
得税按股息红利20%
Fra Baidu bibliotek
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
义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人的,自行申报,交易对手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对方代扣缴,按财产转让所得20% 个人自行申报所得税按股息红利20% 个人自行申报所得税按财产转让20% 均应按照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 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