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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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1.收集适龄儿童信息,定期开展责任区域内适龄常住儿童、流动儿童主动搜索和摸底调查,及时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

2.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对辖区新生儿接种单位、狂犬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管理,开展业务指导、考核和评价。

3.制定并上报第一类疫苗、注射器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用管理。

4.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提供第一、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记录并保存接种信息,确保安全接种。

5.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要求。

6.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7.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保证疫苗质量。

8.报告及协助调查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9.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咨询,发放宣传材料。

10.负责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的日常维护、预防接种数据录入、上传和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11. 做好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协助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调查和疫情控制。

12.收集和上报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13.落实接种单位管理相关要求,保证本单位日常管理、运行、服务等工作符合相关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制度

1.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疫苗冷链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接种、环境消毒、异常反应处置、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工作职责和制度,确保单位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

2. 落实疫苗冷链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和设备维护,做好疫苗接收、登记、存储、使用等工作,保证冷链设备正常运行和疫苗质量。

3.做好接种单位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医用废弃物处理和安全接种等制度,保证环境整洁、卫生、安全。

4、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5.预防接种人员上岗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服务规范、文明礼貌、有问必答。

6.公示门诊服务时间、疫苗信息、服务流程、接种人员和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7.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宣传预防接种知识,满足群众疫苗接种需要。

8.落实安全接种制度,规范接种行为,保证接种无差错。

9、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适龄儿童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为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服务对象做好预防接种服务,确保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目标。

10.接种前应做好统计应种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各种药械及人员安排等准备工作,保证接种工作正常开展。

11.接种时按询问诊、登记、接种、留观流程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疫苗接种操作、疫苗预约和接种后留观 30 分钟要求,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12.发现不良反应后,应积极应对,按要求做好解释、报告、指导和处置。

13.指定专人负责辖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及维护,落实信息安全制度,确保信息系统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14、落实培训和例会制度,积极组织、参加专业培训会议,每月参加和召开例会。

15.按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相关资料档案化管理。

疫苗安全接种制度

1.按《江苏省预防接种单位规范设置标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

种单位操作手册》要求,做到环境安全、接种者安全、受种者安全。

2.落实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前和接种后要做好接种场所地面、台面、空气和器

械消毒灭菌,现场清理整洁,器物摆放到位,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3.接种区应分别放置使用后的棉签专用垃圾袋(桶)、注射器专用安全盒或桶、

玻璃安瓿等锐器桶以及废弃疫苗收集器等,并做到分类存放。过期、报废和废弃等疫苗不得与有效期内合格疫苗混放。

4.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和报废、废弃疫苗按要求指定专门位置临时存放,有明

显警示标识,并按规范要求处理,做好相应登记和交接发手续。

5.预防接种人员接种疫苗时应持证上岗,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接种方法、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进行预防接种。

6.执行预防接种前询问诊制度,详细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疫苗禁忌症。

7.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签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8.接种疫苗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接种,并正确做好接种记录。

9.预防接种所使用疫苗要保证质量和可追溯。严禁不合格疫苗用于接种。活疫苗开启后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超过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10.预防接种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11.用 75%酒精做好接种部位消毒,接种部位、方法正确。每日接种完毕后,应及时清点疫苗、一次性注射器、消毒用品和应急器械等,按要求处理。

12.在注射过程中防止接种者和受种者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注射器等锐器和其它医疗废弃物应放于受种者不能触及位置。

13.严格执行疫苗接种后30 分钟留观制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解释、沟通、报告、登记和处置。

14.预防接种门诊所用疫苗、注射器以及有关消毒药械等来源正规、有效期内使

用,并及时做好相应的进销存登记工作。

15.预防接种人员要加强自身保护,做好相关疫苗暴露前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知识宣传

儿童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是家长和接种单位的共同责任。家长朋友们需了解以下内容:

一、本地出生的儿童、从外地迁入本市、流入本地 2 个月以上的所有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卫生所申请办理《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带好相关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明、出生证明、儿童出生医院产房接种单或原居住地接种证),经核实无误后,免费办理《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证》,预约疫苗接种时间。

二、列入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免费接种的11 种疫苗23 针次,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肝炎等12 种传染病。

三、儿童户口迁移时应及时到原办证卫生所办理接种记录转迁手续,家长或

监护人如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变动时,儿童外出超过 2 个月或返乡后,请主动告知接种单位人员,以防漏种疫苗。

四、《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有效凭证,每次接种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携带此证,医生凭证接种;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必须提交此证共学校查验;入伍、上大学、出国留学时凭此证办理预防接种证明;请家长或监护人妥善保管,若有遗失要及时去原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遇计划免疫工作检查时,请主动出示预防接种证,以供查验,遇免疫监测时,请积极配合。

五、注意事项 1.接种前后保持儿童接种部位的皮肤清洁,给儿童穿柔软、宽

松的衣服。接

种前避免饥饿和疲劳,接种后注意休息,不做剧烈活动,不吃刺激性食物。 2.

接种时凭接种证登记,遵守接种门诊秩序,按先后顺序实施登记和接种。

3.孩子在身体健康的状况下方可接种疫苗,如孩子有下列情况时请您主动向

接种医生说明,由医生判断是否实施本次接种。

①孩子出生时正常吗?②孩子有肛周脓肿或鹅口疮吗?③最近孩子生病了吗?孩子有过敏史吗?④孩子在某一次接种疫苗后曾经有过反应吗?⑤孩子有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免疫治疗(如使用类固醇激素)吗?⑥孩子近期接受输血、或使用过任何其它血制品吗?⑦孩子曾经有过抽搐或任何一种神经系统问题(如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吗?⑧孩子健康方面有其它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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