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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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课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2009年12月14日上市还未满月的招商证券(600999)盘中最低报收30.65元, 跌破其引元的发行价,成为2009年A股市场重启IPO以来的首只破发新股,自此以后, IPO破发逐渐成为常态,目前已有多只新股前赴后继加入破发阵营,从大盘股中小板新股到创业板新股,A股市场各个板块全面破发,从上市后不足一个月到不足一周再到上市首日即宣告破发,破发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宣告了新股不败神话的彻底终结。通常,海外使用累计投标方式、竞价方式、固定价格允许配售、固定价格公开认购等四种方式进行新股定价发行,累计投标方式是指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具体是指在价格区间内网下向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该方式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本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功能,固定价格允许配售和固定价格公开认购都属于固定价格方式,区别在于前者赋予承梢商有配发股份的灵活性。新股竞价发行则是指一种由多个承梢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在取得承梢权后向投资者推梢的证券发行方式,根据各自证券市场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 各国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采取一种或者几种方式的综合。

在国内外股票市场都较为发达的今天,本文旨在以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模式为研究对象,在全面分析我国新股定价模式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从新股发行市盈率,流通比例,询价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针对现在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及建议,希望我国新股定价发行模式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英国新股发行定价模式:累计投标方式为主累计投标方式之所以在美、英使用较为频繁, 这与美、英的投资者结构中机构投资者主要比重是分不开的。早在1997年,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已经占上市股票总值的80 % ——85 %,英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上市股票总值的79.5%。美国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有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大学基金会、慈善基金会,一些大公司也设有专门负责证券投资的部门。这些机构投资者大都是以证券市场作为主要业务活动领域, 运作相对规范, 对证券市场熟悉。这些机构投资者经常参与新股发行, 对不同特点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判断比较准确。由于机构投资者素质比较高, 以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报价作为定价的主要依据相对可靠。

1.2.2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香港新股发行定价模式:累计投标与公开认购的混合招股机制

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在一般证券市场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新兴证券市场在面临时外开放或逐渐走向成熟时,都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以香港为例, 证券

市场的真正发展始于80年代初期,到90 年代中期香港证券市场基本上还属于新兴证券市场, 同时由于投资者结构中散户投资者比重较大,1980年到1994 年间香港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基本上都采用固定价格公开发售方式。但随着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 香港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际资本流动性较强, 根据本地投资者结构中散户投资者份额依然较大的特点, 同时为满足国际资本强大的投资要求,1994年1月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发表了关于招股机制的联合政策声明,从此香港的大型新股发行基本上采用累计投标和公开认购混合的招股机制。

我国台湾新股发行定价模式:固定价格公开申购、竞价发行及累计投标方式1995年之前,台湾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方式只有固定价格公开认购一种方式,这一点与香港市场有相似之处,从投资者结构看,这段时期台湾证券市场发展也较为迅猛, 1989年到1996年之间股指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开始逐渐成熟, 原有的固定价格公开发售新股发行方式开始受到市场状况。投资者需求等各方面的压力,但台湾证券市场上散户投资者的比重一直比较高,台湾证监会1995年3月核定修改了台北市证券商业同业公会证券商承梢或再行梢售优价证券处理办法, 在原有的固定价格公开申购以外,又增加了竟价发行方规定新股首次公开发行采用竞价发行方式的,由承梢商事先确定发行股数,但不确定发行价格。原则上50 %股份用于竟价拍卖,50%用于公开申购公营事业不限制拍卖比例,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可以采用累计投标方式。因此,台湾证券市场上目前主要有固定价格公开申购。竞价及累计投标的新股发行方式。

综观目前世界主要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以累计投标新股发行方式为主,但不同国家证券市场发展的历程不尽相同,新股发行方式在各个国家(地区) 不同证券市场在不同时期有些不同。2009 年,中国证监会以新股发行重启为契机, 实时进行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改革之后的新股发行体制通过采取、发行申购网上网下只能择其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申购不得超过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等举措遏制机构投资者的市场操控能力,推动新股发行形成合理市场价格,同时提高中小投资者网下的发行比例,增加网上中签率。提出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料。与过去相比, 中国新股发行制度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市场化约束机制仍有待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依然存在一定的改革推进空间。

1.3 课题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有如下几种:

(1)文献研究法:用过研究相关文献,了解了新股定价模式的历史和现状,加深了对本课题的理解。

(2)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1.4 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研究背景出发,简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课题研究的方法、思路和框架。第二部分介绍了新股发行定价模式的相关概念。第三部分分析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模式的现状以及问题。第四部分则是根据

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以及对策。

2 新股发行定价模式相关概念

2.1新股发行概念

新股发行是指在成立后,以增加或公司资本募足为目的的新股发行。根据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须具备以下条件: 前一次发行的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支付。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通常情况新股发行的种类可分为三类:非增资发行与。与不公开发行。通常的发行与。

新股发行体制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新股定价、承销和发售的一系列制度及相关安排,其核心是定价机制,而定价机制有两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即价格发现;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依赖,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内容。

2.2 中国新股发行制度

中国资本市场十多年来新股发行制度几经改革,七叫停七重启,虽然依旧存在很多问题,但总的来说还是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我们必须承认针对中国具体国情的复杂,新股发行改革任重而道远。中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审批制、核准制和累计投标询价定价方式即询价制。同时,中国新股发行申购方式也经历了几个阶段, 2006年之前先后采用了限量发售认购证方式、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方式及与储蓄存款相结合方式、全额预缴款、上网竞价、上网定价、市值配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等方式,直到2006年“新老划断”后,中国证监会决定取消市值配售,恢复资金申购制度,并且沿用至今。

目前中国现行新股发行申购流程:

( 1)投资者申购(申购新股当天) : 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 :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 :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 (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 :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 5)公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 :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2.3各种新股发行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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