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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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
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温政发[2009]39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8
【实施日期】2009.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温政发〔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创新创业,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模范人物和模范集体。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劳模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俞志敏等98人“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等29个集体“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模范集体”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挥好骨干、示范和带
头作用,为开创我市各项工作新局面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劳模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
2007至2008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名单
一、劳动模范
俞志敏(温州新特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国勇(温州帝杰曼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逸萱(女)(鹿城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主任)
董祥笔(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广化派出所民警)
毛宏涛(温州吉尔达鞋业有限公司课长)
李建昊(鹿城区鼓楼祥灵玉坊个体户)
林九林(鹿城区七都镇樟里村粮食蔬菜专业户)
张国林(浙江格林兰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
柯晓平(龙湾中学校长)
项忠祥(龙湾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业务经理)
王炳昶(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胜康(浙江恒丰泰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宝国(瓯海区经贸局工业发展科科长)
陈佩(女)(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夏策(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副中队长)陈伯勋(温州市景山康宝家电经营部个体户)
朱立科(温州一鸣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大成(温州市宏源铜业有限公司设备维修钳工)
邱建焕(温州东海滩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纪恩(温州市基安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虞文品(兴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