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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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立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绩效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计分考核方法和指标说明分值
一服务评价(20分)1.病人满意度(%)(监察室)患者对医院满意度≥95%得10分,≥90%得9分,≥85%得8分,≥80%得7分,≥75%得6分,≥70%得5分,≥65%得4分,≥60%得3分,≥55%得2分,≥50%得1分。低于50%得0分,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采取门(急)诊患者问卷调查、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和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评价确定病人满意度。10分
2.职工满意度(%)(机关党委)职工对院长(党委书记)满意度≥90%得5分,≥80%得4分,≥70%得3分,≥60%得2分,≥50%得1分。低于50%得0分,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进行满意
度测评。5分
3.信访投诉(件)(办公室)年度内投诉或被曝光,经查实违规或有缺陷,向厅办信访投诉的,每起扣0.5分;向省信访办及省厅以上有关部门投诉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或院方不积极处理的,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省厅办公室信访掌握的投诉或曝光信访案件受理情况,现场核实案件处理材料。5分
二办院方向(15分)4.政府指令性任务和预防保键工作完成情况(项)(医政医管处、中医处、保健办)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和预防保键工作全部圆满完成得3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拒绝承担的,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结果受省卫生厅通报表扬的,每项加0.5分,向上逐级通报表扬,每级再加0.5分。最多加2分。包括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征兵和招生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宣传义诊、支援边疆卫生工作、援外医疗等。
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以及慢病的防治工作等。3分(+2)
5.依法执业情况(项)(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扣3分。向上级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扣3分。未及时纠正的,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60%的扣2分。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诊疗科目、技术范围执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等。3分
6.门急诊次均费用增长率(%)(规财处)本医院平均门急诊人次费用较上年同期实现零增长,得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统计报表及佐证材料。2分
7.出院次均费用增长率(%)(规财处)出院病人次均住院费用增幅低于全市前三年平均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得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2分
8.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率(%)(医政医管处、药政处、中医处)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45%,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40%,口腔医院≤30%,传染病医院≤50%,精神病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50%,得2分,每高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的扣2分。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药品收入/业务收入X100%2分
9.抗菌药物合理应用(项)(医政医管处、药政处、中医处)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和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得1分。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得1分。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得1分。被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此项不得分。查阅相关制度及佐证材料。3分
三平安建设(15分)10.无重大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发生(件)(办公室)安全生产(保卫、消防)防范整改措施到位,未发生事故得3分;一项措施不达标扣1分。发生一般事故,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发生重大事故,一票否决。由省厅办公室提供相关考核依据,现场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3分
11.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件)(监察室)信访(电话访、来访)处理流程完整、规范,防范措施到位,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自检发现的问题主动纠正、按规定处理得3分。处理流程不完整、规范扣0.5分,防范措施不达标扣0.5分。本单位自检发现的问题没按规
定处理,被上级有关部门纠正处理的扣1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扣2分。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扣3分,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被省卫生厅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全年无通报的得1分。由省厅纪检监察室提供相关参考考核依据,现场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
纪委书记巡查发现的问题,以省纪委发出的通报为准。4分
12.无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件)(医政医管处、中医处)无重大医疗纠纷得1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院长(党委书记)绩效降级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赔偿费用不超过业务收入的4‰,得1分。每超过1万元扣0.2分,扣完为止。
医院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或未实行责任追究各扣0.5分。
发生医疗事故按性质和等级判定。无医疗事故得2分。负完全、主要责任:一级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的此项分数全扣,负主要责任每起扣2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负次要、轻微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3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1分。由省厅医政处、各级医学会提供相关参考考核
依据(含法院委托),现场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重大医疗纠纷指:社会影响大或处理不及时事态扩大的;影响正常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局级以上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批示或参与处理的。
医疗事故争议赔偿费用包括:医疗事故争议三种解决途径赔偿费用及减免费用。
医疗事故(历年发生以当年确定为准)按不同性质、等级和数量,扣分累加计算。5分
1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项)(医政医管处、中医处)建立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1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持续改进方案,得1分;职能部门每月开展1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