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对于文化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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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众传媒与文化的关系

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对传播媒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过一种高度的概括:媒介即讯息。其含义是: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换个容易理解的说法,即人类有了某种媒介才有可能从事与之相适应的传播和其他社会活动,因此,从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来看,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

任何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给人类社会和文化带来某种讯息,带来新的变化。所谓媒介及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对个人和对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物中引入一种新的尺度。传播媒介尤其是这样,它不仅决定了一定文化的存在和物化形式,而且紧密的渗透进一定时代的文化内涵和性质之中。而且从历史上看,媒介的发展已经改变了社会和文化,改变了我们这个世界。媒介的特点已经渗入在文化之中,浑然一体的内化为一定时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于文化的研究离不开对传播媒介的研究,对大众文化的研究也是如此。正如我们不能脱离大众和大众社会对大众文化进行考察一样,我们不能离开传媒文化对大众文化作孤立的研究。美国学者戴安娜·克兰说:“研究文化产品的社会科学方法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发展一些利用媒体的特点解释媒体广泛传播的文化产品性质的,媒体是怎样塑造和构架文化的?创造和广泛传播这些产品的广义预警产生了什么样的影

响?”[1]文化不仅由媒介所负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又是有媒介所催生的。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文化的性质,新的媒介产生着新的文化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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