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绘信息网测绘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地籍调查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依据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编制)
作业编号:XYCH-ZY-04
版本号:
受控状态:
受控号:
编写:审核:批准:
2007年4月18日发布 2007年5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质量,满足城镇地籍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镇规划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江苏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检查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江苏省城镇地籍调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三)《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四)国土资源部2001年《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五)《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六)《城市测量规范》(GB/T14912-2005GJJ8-99);
(七)《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八)《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9314-2001)。

(九)《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十)国家测绘局1995年2月1日颁发的《1:500、1:1000、l:2000地籍图图式》,(CH5003—94)。

第三条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具备以下条件方可验收:
(一)本细则规定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资料齐全;
(二)严格按照《规程》、《细则》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三)权属调查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完成;
(四)外业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国土资源部测评公布的软件,数据格式符合标准要求;
(五)按技术设计方案完成城镇区域内全部地籍调查工作。

第二章检查验收的组织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检查验收的组织
(一)部门配备一至二名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成果、质量的全面检查。

(二)公司成立质量检查组,负责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检查验收的工作程序
(一)作业员自检
作业员对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内业计算和成图、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编制等步骤进行全面质量自检。

(二)作业组互验
各作业小组相互之间对地籍调查的各项成果进行检查。

(三)公司质量检查组检查
公司接到部门申请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返工。

第三章检查验收的项目和内容
第六条检查验收的项目
城镇地籍调查检查验收的项目包括文字材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与宗地图、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

(一)文字材料: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城镇地籍调查技术总结、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报告。

(二)权属调查:调查区划分,申请表、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指界手续,界址标志设置,地籍编号,地类调查,界址边长与有关距离等。

(三)控制测量:已有控制资料;控制网的设计、埋石、布设、观测记录、检验、计算、重测和补测等。

(四)细部测量:图根点布设的密度、位置、精度;界址点、地物点测量等。

(五)图件:地籍图、控制网点图、宗地图;矢量数据。

(六)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格式、编码、分层和数据交换;数据内容、数据精度与数据保密和安全性;信息系统的功能;历史数据的存储及处理等。

第七条检查验收的内容
1、权属调查
主要检查权属调查的程序是否正确;街道、街坊的划分是否正确;权属调查确认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是否一致;认
定界址的指界手续是否完整、规范;权源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合法;调查区的划分是否准确;界址点位和界址线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界址点的实地位置是否按规定设立界标等。

2、地籍调查表
主要检查地籍调查表填写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准确,指界人、调查员的意见是否准确,土地分类是否按新《土地分类》进行,图表是否与实地一致等。

3、宗地草图
主要检查宗地草图中界址点、线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遗漏;宗地图形及相邻宗地关系是否与实地一致;主要地物是否清楚;有关勘丈数据(包括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是否齐全、准确,注记是否清晰,是否有必要的检核条件;宗地的座落、门牌号、宗地号、界址点号、相邻宗地号、指北方向及日期等要素是否齐全。

4、地籍测量
(1)控制测量
主要检查起算数据是否正确、可靠,使用前是否进行了外业复核;控制网的坐标系统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控制网设计、埋石、布设、外业观测记录(包括电子记录)、检验、计算等,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误差有无超限,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2)细部测量
界址点测量除了位置隐蔽难以观测的以外是否实测,界址点、主要地物点外业观测记录手簿或电子手簿记载格式是否规范齐全。

5、地籍图件
地籍图件检查分为矢量数据和输出图件检查。

矢量数据主要检查数据格式是否为标准格式、地籍要素内容及相关地形要素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精度是否满足
要求。

地籍图件的检查要对控制网点图、地籍图、宗地图进行全面检查。

地籍图的检查主要包括:图廓线及方格网的绘制精度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图幅编号、坐标注记、地籍图各要素注记是否齐全、准确;宗地号编列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重、漏;检查自然街坊(含无邻户的独立宗地)外廓界址点及界址边的绘制是否正确;检查
街坊内各宗地的界址及地上建筑物的绘制是否正确,相邻图幅同一宗地的接边是否符合要求;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籍要素与地籍调查结果是否一致;检查图廓整饰及图幅接边是否符合要求;面积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检查宗地图的要素内容和整饰内容是否准确、齐全。

检查要对照解析界址点成果表和宗地草图分步骤进行。

6、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重点检核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和规范性。

检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是否齐全,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则》的要求;地籍要素的分类、分层、编码与属性结构是否符合《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数据分层与属性结构是否具有扩展性,系统中的数据是否完整准确,与原始数据是否一致;数据与其他标准交换格式是否可相互转换;数据安全和数据保密是否符合要求;系统的查询、统计等功能是否齐全完善,查询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变更管理、历史数据处理是否便捷、适用;系统要素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精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第四章检查验收的实施
第八条各级检查验收的比例如下:
(一)作业员自检内业不低于70%,外业实际操作检查不低于30%,巡视检查不低于70%,检查结果要有详细记录。

(二)小组互检内业为不低于40%,外业实际操作检查不低于10%,巡视检查不低于50%,检查结果要有详细记录。

(三)公司质量检查组检查验收时内业检查不低于40%,巡视检查不低于20%,外业实际操作抽查比例视内业抽查情况决定,随机抽查一般不低于3%。

第九条检查验收工作的衔接
(一)自检和互检的应分工序、分阶段进行,全部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二)公司质量检查组检查在完成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

第九条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调查成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根据其性质和对成果
影响的程度,分别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作业员改正或返工。

第十条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

第五章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评定标准
第十一条调查成果评定内容
(一)地籍调查成果的评定,由文字材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与宗地图、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六部分组成,按各单项检查得分合计评定成果等级,依据以下标准执行:
总分大于95分(含95分)为优;
总分大于85分(含85分),低于95分为良;
总分大于80分(含80分),低于85分为合格;
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二)总分虽在80分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为不合格:
1、作业中改变经审查的技术设计,而未上报备案的;
2、作业中有伪造成果行为,后果严重的;
3、权属调查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4、实地界址点认定不正确超过2%的;
5、地籍调查表填写错漏超过3%的;
6、控制网布局严重不合理,或起算数据有错误,或控制测量主要精度指标达不到要求的;
7、界址点、地物点数据误差大于二倍规定中误差的个数超过5%的。

第十二条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合格品标准
1、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

2、有个别缺点,但数据误差在两倍至三倍中误差之间的个数不超过抽检总数的5%,无超过三倍中误差的粗差及错误。

文字资料没有能引起权属混乱不清的笔误及错误。

3、法律手续完备,工作程序正确,技术资料完整。

4、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流程符合《规则》、功能齐全、数据格式符合标
准。

(二)良等品标准
良等品除了满足合格品的全部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文字资料
(1)技术设计规范,内容齐全,设计精细,文字清楚,语言通顺简练。

(2)技术报告对调查成果的技术分析和质量评价全面、准确,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法科学有效,文字语言规范简练。

(3)工作报告准确反映整个工作过程的组织、计划、统计;报告本身语言简练、分析深刻。

2、权属调查
(1)调查区划分正确,与登记申请区对应,有良好的调查工作图。

(2)地籍编号正确、清晰、完整。

(3)界址认定程序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4)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

(5)宗地草图内容齐全、清晰易读,勘丈数据完整正确。

(6)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清晰、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结论清楚,手续完备。

(7)地类调查正确。

3、控制测量
(1)采用三角网、边角组合网、导线网作首级控制的:
①首级控制网技术设计、布测方案能满足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和相应精度分级的要求。

②三角锁(网)、导线环(段、节)布设良好,点位恰当并利于发展,点之记填写正确。

③标石稳固,觇标结构及外部修饰基本良好,上下标志之偏差,照准圆筒中心、回光台中心及基板中心对标志中心的偏差小于限差的五分之四。

④仪器检验项目齐全,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⑤操作方法正确、观测条件掌握良好。

⑥成果重测取舍合理;投影方法及归心元素量取正确。

⑦三角形闭合差小于限差四分之三,极条件自由项小于限差五分之四;导线测量的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五分之四;其余各项误差均符合限差要求。

⑧电子记录程序正确,输出格式符合标准要求;手续记录齐全正规,计算正确。

⑨上交资料整饰良好。

三角测量外业以点为单位进行评定,导线测量外业以节(附合或闭合导线)为单位进行评定。

对三角点进行评定时,应综合考虑三角形闭合差和极条件自由项的影响。

当外业分单工序时,按照上述有关的项目进行评定。

对三角和导线测量的锁、网、环总体评定,除按平差后的成果情况进行评定外,尚应顾及外业成果评定情况。

(2)采用GPS控制网作首级控制的时:
① GPS控制网技术设计、布测方案能满足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和相应精度分级的要求,精度指标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各等级GPS网相邻点间弦长测量中误差规定如下公式:
2)
2
σ
b(
=
+
)a(d

σ-标准差(基线向量的弦长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1×10-6)
d-相邻点的距离(km)
当GPS接收机具有快速静态定位功能时,观测时段长度可根据实际况,在技术设计书中规定,一般不少于15分钟。

各等GPS首级控制网宜采用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方法测定。

②GPS各等级GPS网应布成具有独立检核条件的图形(如三边形、四边形、五边形、导线网形等),图形结构良好,同时顾及后续使用常规仪器进行加密测量的需要,所选的点必须保证有2个以上方向通视。

③设计GPS布网方案时,应根据测区已有控制网的情况,尽量使其与原有控制点的点位重合,以便对原有控制网成果改算;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
合应不少于3点,当重合点数少于3点时,应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与联测的点总数不得少于3点。

④点位选择合理,周围应便于安置接收设备和操作,视野开阔,视场内障碍物的高度角一般小于15度;远离大功率无线发射源(如电视台、微波站等),其距离不小于200米;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其距离不得小于50米;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件(如大型建筑物)以及大面积水域;交通方便,有利于其他测量手段扩展和联测;地面基础稳定,易于点的保存;选点时应尽可能使测站附近的小环境(地形、地貌、植被等)与周围的大环境保持一致,以减少气象元素的代表性误差。

⑤点位命名规范,点之记填写规范、正确,点位周围有高于10°的障碍物时应绘制环视图。

⑥标石的类型、规格、外部整饰以及埋石作业的方法和精度符合规定要求。

⑦接收设备选用、检验方法和结果符合规定。

⑧操作方法规范正确、观测条件掌握良好。

⑨同一时段观测值的数据剔除率,其值宜小于10%;补测和重测以及数据删除合理,符合《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要求。

⑩野外检核计算正确。

⑾数据处理的软件符合要求、处理的项目齐全、起算数据正确。

⑿GPS基线向量解算和网平差(包括无约束平差和约束平差)等数据处理过程,各项精度指标达到以下规定限差的1/3~2/3。

a.各等级GPS网基线处理,复测基线的长度较差ds,两两比较应满足:ds≤
2 σ,σ为相应级别规定的精度(按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网同步环闭合差应满足:
三边同步环闭合差应满足:Wx≤ /5σ, Wy≤ /5σ,Wz≤ /5σ,σ为相应级别规定的精度(按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对于四站以上同步观测时段,在处理完各边观测值后,应检查一切可能的三边环闭合差。

控制网独立闭合环或附合路线坐标闭合差应满足:Wx≤3 σ, Wy≤3
σ,Wz≤3 σ, Ws≤3 σ,Ws= ,n为闭合环边数,σ为相应级别规定的精度(按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d.无约束平差中,基线分量的改正数绝对值(V△x、V△y、V△z)应满足:V△x≤3σ,V△y≤3σ,V△z≤3σ,σ为相应级别规定的基线的精度。

e.约束平差中,基线分量的改正数绝对值与经过粗差剔除后的无约束平差结果的同一基线相应改正数较差的绝对值(dV△x 、dV△y 、dV△z)应满足:dV △x≤2σ、dV△y≤2σ、dV△z≤2σ,σ为相应级别规定的基线的精度。

⒀上交资料包括观测记录的存储介质和备份、以及外业观测记录、测量手簿等,内容和数量齐全、各项注记和整饰符合要求。

4、细部测量
(1)地籍图根点的密度和位置能较好满足测定界址点和测图要求。

(2)手簿记载齐全、正规、计算正确。

(3)界址点、界址边二次测量较差,70%以上均在限差的三分之二以内。

(4)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二次量测较差均在限差以内。

(5)界址成果表书写正规,整饰较好。

5、地籍图
(1)地籍图矢量数据:
①数据格式符合标准。

②地籍要素内容及相关地形要素正确、完整,数据精度满足
要求。

③矢量数据没有Ⅰ级错误、Ⅱ级错误不超过2个、Ⅲ级错误不超过8个(参照以下信息系统的数据指标评定)。

(2)地籍图输出图件:
①内图廓线、坐标格网、各级控制点、界址点精度符合要求。

②宗地的权属、座落、面积、利用状况、宗地编号正确齐全,符号运用正确。

③对宗地权属界址有参照意义的建构筑物位置准确,没有遗漏。

两次量测较差有70%以上小于各自限差的三分之二。

④各种注记正确,注记的位置和数量恰当。

⑤接边精度良好,没有不接边和遗漏现象。

⑥图廓和图廓外的整饰及注记正确齐全。

⑦利用宗地勘丈数据(包括界址点座标)检查的各类点位平面位移均应小于限差。

⑧宗地图的内容完整,整饰准确。

⑨面积计算方法运用正确,面积汇总正确无误。

⑩面积统计正确,数据准确,整饰较好。

6、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良好,数据完整、正确、规范,没有Ⅰ级错误、Ⅱ级错误不超过2个、Ⅲ级错误不超过12个(参见
以下质量控制指标)。

(2)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分层、编码与属性结构,数据格式(包括交换格式、元数据)符合《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3)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符合《土地登记规则》。

(4)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正常,功能齐全,具有输入、查询、汇总统计、变更、历史信息管理、输出、网络等功能,能够满足日常地籍管理和土地登记发证的需要。

(5)数据安全和保密性能良好,数据与其他标准交换格式可相互转换。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质量检查和评定,使用以下质量控制指标分级:
①Ⅰ级错误:严重影响数据精度和系统运行的错误。

②Ⅱ级错误:对数据精度有一定影响,但不会严重影响系统运行的错误。

③Ⅲ级错误:对数据精度和系统运行影响不大的一般性错误。

质量控制指标级别关系:发生3个II级错误相当于1个I级错误;发生6个III级错误相当于1个II级错误。

一个III级错误扣一分,一个II级错误扣5分,1个I级错误本项得分为零。

具体评定指标:
①系统数据
Ⅰ级错误:数据分层不正确、内容缺漏,计错一处。

II级错误:数据的属性结构与《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不一致,一个属性结构不一致计错一处;图形数据的坐标系和坐标不匹配,计错一处;数据有拓扑结构错误,一个错误计错一处;数据字典数据项的内容不正确,一个错误计错一处;地籍要素(界址点、线等)图形内容错漏,一个错误计错一处。

III级错误:图形数据中含有碎片多边形,一个碎片多边形计错一处;地籍要素属性内容与地籍调查表内容不一致,一个错误计错一处;地形要素内容错漏,一个错误计错一处;注记要素内容错漏,一个错误计错一处;元数据内容错漏,一个错误计错一处。

②系统试运行评价
Ⅰ级错误: 数据库试运行时出现不明情况死机,计错一处;工作流程不符合《土地登记规则》,计错一处;功能不齐全,不能满足日常地籍管理和土地登记发证的需要,计错一处。

II级错误:查询统计的结果不正确,计错一处;输出的分幅地籍图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计错一处;输出的统计报表结果不正确,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计错一处;数据交换格式不符合标准,计错一处;数据安全和保密性能不符合要求,计错一处;历史数据存储和管理不符合要求,计错一处。

(三)优等品标准
优等品除了要满足良等品的全部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1、文字资料
(1)技术设计方案具体,质量保障措施严密,语言规范具体。

(2)技术报告中总结了对技术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教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权属调查
(1)宗地草图比例恰当,确定宗地界址及几何关系的条件距离和关系距离完整,并有检核关系。

(2)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正确、字迹美观、无涂改。

(3)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坚固能长期保存。

3、控制测量
(1)采用三角网、边角组合网、导线网时:
①控制点布设均匀、密度合适,图形结构良好,利于扩展。

②觇标结构密合稳固,外形端正,修饰正规。

③观测条件掌握严格。

④三角形闭合差和极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三分之一,导线测量的条件自由项均小于限差的二分之一,其余各项误差均符合限差要求。

⑤上交资料整饰美观。

(2)采用GPS控制网时:
①操作方法正确、观测条件掌握严格。

②GPS基线向量解算和网平差(包括无约束平差和约束平差)等数据处理过程,各项精度指标不超过规定限差的1/3。

4、细部测量
(1)地籍图根点的密度和位置能完全满足测定界址点和测图需要。

(2)手簿记载齐全、正规、计算正确、字迹工整美观。

(3)界址点、界址边二次测量较差70%小于限差的1/2。

(4)界址点成果表整饰美观。

5、地籍图
(1)地籍图矢量数据:
①数据格式符合标准格式。

②地籍要素内容及相关地形要素正确、完整、数据格式精度满足要求。

③数字矢量数据没有Ⅰ级错误、Ⅱ级错误不超过1个、Ⅲ级错误不超过4个。

(2)地籍图输出图件:
①利用宗地勘丈数据(包括界址点座标)检查的各类点位平面位移误差,有70%小于限差的三分之二。

②分幅地籍图、宗地图的内容完整,整饰规范、准确。

③面积计算方法运用正确,面积统计、汇总正确无误,输出表格规范美观。

6、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良好,数据完整、正确、规范,没有Ⅰ级错误、Ⅱ级错误不超过1个、Ⅲ级错误不超过8个(参见以上质量控
制指标)。

第六章检查验收提交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
第十三条文字成果
(一)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技术设计书
(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工作报告
(三)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技术报告
第十四条数据成果
(一)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控制点网图、记录手簿、平差计算资料、控制点成果表及点之记、点位说明
(二)细部测量原始记录
(三)解析界址点成果表
(四)面积成果表、面积统计表、面积计算的原始资料
(五)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
(六)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七)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图件成果
(一)地籍图分幅接合表
(二)地籍图
(三)宗地图
第十六条宗地档案资料
(一)申请资料:收件单、申请书、权源资料
(二)地籍调查表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