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融创集团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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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4-融创集团结算管理制度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CM-4—2015

结算管理制度

(2015版)

目录

前言........................................................... 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2.1 结算 (1)

3 职责 (1)

3.1 集团成本管理部 (1)

3.2 区域公司成本主管部门 (1)

3.3 区域公司工程主管部门 (1)

4 结算管理要求 (2)

4.1结算审批 (2)

4.2结算通知 (2)

4.3结算申请 (2)

4.4结算协议 (3)

4.5结算会议 (3)

4.6简易结算 (4)

4.6尾款支付 (4)

4.7质量保证金支付 (4)

4.8存档资料 (5)

4.9 结算时间 (5)

5 附录 (5)

前言

本制度明确了结算管理的权责划分,规范了结算操作程序,建立了结算审批路径,为结算管理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结算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对建造成本结算工作的权责划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开展结算工作的制度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融创集团(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区域公司建造成本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

2术语和定义

2.1结算

指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签证、工程合同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3职责

3.1集团成本管理部

3.1.1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1.2负责对所有结算进行抽查。

3.2 区域公司成本主管部门

3.2.1负责结算编制工作,对所有结算组织审批并配合集团成本管理部不定期检查。

3.2.2 对涉及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3 区域公司工程主管部门

3.3.1负责汇总并确认工程类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

4结算管理要求

4.1结算审批

4.1.1对于结算额小于100万且超合同额在10%以下的结算、结算额等于合同额(指合同总价包干且无变更签证及第三方扣款)的两方合同结算,结算可审批至公司成本负责人,其他结算需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4.1.2前期政府收费、缴费类可不做结算。

4.2结算通知

4.2.1合同履行完毕,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具备有效的、签字齐全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行结算。

4.2.2合同主办部门向施工单位发放《结算通知书》,《结算通知书》中应有对施工单位须上报的结算资料的要求(详见附录3)。

4.3结算申请

4.3.1待结算资料齐全后,主办部门填报《结算申请单》,签字确认后连同结算资料提交公司成本主管部门。

4.3.2《结算申请单》的填写应包括如下内容:

a)合同工期的完成情况;

b)工程质量情况判断;

c)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台帐的比较核对;

d)设备、材料数量统计;

e)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确认;

f)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业主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减帐指示、信函、备忘录、声明等;索赔类别包括减帐、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

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偷工减料、代替品……;

h)竣工图纸的审核确认。

以上内容主办部门要如实认真填写,如发现填写不真实,不全面,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的责任。

4.3.3公司成本主管部门负责对《结算申请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对其付款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等方面进行复核。

4.4结算协议

4.4.1公司成本主管部门负责结算的工程师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编制《结算报告》,发起EAS审批,审批附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结算报告》

b)《结算造价明细表》

c)《结算申请单》

d)甲方确认的竣工验收单或供货验收单

e)水电费结算清单

f)甲供材甲控材清单(如有)

g)主要材料价差证明资料和计算明细(如有)

h)人工调差证明资料和计算明细(如有)

i)《结算扣款明细表》(罚单、客户赔付、垫款或借款、第三方维修等扣款

清单)(如有)

j)相关会议纪要(如有)

k)其它相关资料

l)对于合同结算额超该合同对应预结成本预结额的,应说明超预结成本的原因及在本期内的消化措施。

4.4.2审批通过后,由公司主办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供销)结算单》。

4.5结算会议

对于争议金额较大或成本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汇报的结算,应通过会议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参加人员应包括:成本、工程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会议应讨论确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4.5.1听取结算的初步结果汇报,确定结算原则。

确定合同定价时使用的图纸及定价依据和原则,确定结算应使用的图纸,明确合同中的结算原则,对于合同中由于签订合同时条件不允许而约定不细的内容、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政策性调整等方面如何结算,通过会议确定结算原则。

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确定争议解决办法及与施工单位的主要谈判人员。一般情况下主要谈判人员由成本主要负责人担任,针对重大争议,需由公司总经理及主办部门的主管副总一同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的结算结果。

4.5.2结算资料中存在哪些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如何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或要求公司主办部门出具补充说明。

4.5.3会议由成本主管部门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抄送公司成本主管部门负责结算的工程师。

4.6简易结算

4.6.1对于结算额等于合同额(指合同总价包干且无变更签证及第三方扣款的)的两方合同结算,可进行简易结算。

4.6.2适用简易结算的,主办部门可直接将《结算申请单》、相关验收或收货证明及施工方盖章的《工程结算单》提交公司成本部门审核。

4.6.3公司成本部门审核后发起EAS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主办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供销)结算单》。

4.6尾款支付

4.6.1公司主办部门依据签字盖章完毕后的《工程(供销)结算单》,并按照合同及结算规定进行尾款的申请、支付。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的结算,主办部门不得对施工单位支付结算尾款。

4.6.2对甲供材料(三方协议)的结算付款要求有三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工程(供销)结算单》方可支付结算工程款。

4.7质量保证金支付

4.7.1质量保证金需在保修期满且结算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应扣除其未履行维修责任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的金额、因其质量问题赔付给业主的金额等。

4.7.2对于甲供材料(两方协议)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平台公司工程、成本、客服三部门确认后方可申请支付。

4.7.3其他合同质量保证金的支付,由合同签订各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申请,我方需平台公司工程、成本、客服三部门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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