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的适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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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用适航术语
型号检查核准书(Type Inspection Authorization简称TIA)
型号合格审查组组长签发的、批准审查代表对试验产品进行试
验前检查、现场观察试验和试飞审查的文件。型号检查核准书中明 确了检查和试验以及试飞审查的具体要求。
型号检查报告(Type Inspection Report简称TIR)
应通知申请人予以改正。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3.系统 3.1 机体系统 审查系统的各种数据资料,包括简图、功能说明、载荷的破损分析以及建议的 试验的大纲,以确定设计概念的原理以及可靠性准则符合有关条例的要求。 3.2 电子和电气系统 电负荷分析主要应从方法、基本假设和适用性方面进行考核,对数学计算仅作抽 查,计算精确度主要由申请人负责。检查电气、电子设备的安装及其布线,以 确保设备和导线在任何合理的可能故障情况下不会引起航空器运行危险。适航 标准所要求的任何设备,应表明能执行其预期的功能。主要检查的方面如下: (1) 设备的安装不会发生偏移、松动以及卡住操纵系统情况。 (2) 如果设备是减震的(或在延伸部分有减震架),设备与操纵系统之间应有足够的 空间。 (3) 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避免短路,并且避免电缆缠绕操纵系统。 (4) 若安装发射机,要保证发射机到输入端的电缆和天线引入线不会出现缠绕的 危险。 (5) 安装设备的支架应有足够强度。 (6) 设备的安装应有适当的通风和烟雾控制。
2 受理 (1) 提出适用的适航标准、环境保护和运行要求及建议的专 用条件。 (2) 随机审定项目清单,项目简介及拟采用的审定标准。 (3) 设计保证手册。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3 审查
3.1 首次委员会会议
(1) 申请人代表向委员会介绍产品型号设计或设计更改的特征; (2) 确定型号合格审定基础;
(4)对申请人的设计保证系统进行审查 ;
(5)审查代表对随机审定项目进行审查 ; (6)向维修审查委员会提供其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型号评审资料,如适航性 限制项目和合格审定维修要求清单等 。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3.3 验证试飞前委员会会议 (1) 审议型号检查核准书; (2) 审议与验证试飞大纲有关的问题纪要,作出最终裁决; (3) 讨论航空器型号检查核准书签发前所有重大的问题,作出处理结论。 3.4最终委员会会议 (1) 审核审查组提交的型号审查报告和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数 据单草案; (2) 审议所有问题纪要的处理情况; (3) 审核航空器飞行手册、发动机/螺旋桨维护手册等文件; (4) 作出型号合格审定结论,向适航司提出颁发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 批准书的建议。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1.3 应力分析 评审试验型航空器结构强度报告,包括破损安全结构、疲劳、风挡鸟 撞、机舱内部安排等报告。 审查重点为:方法和假设是否适用于设计;是否分析了所有加载情况; 是否已使用了可接受的允许应力值;是否为正安全裕度。 2. 设计与构造 2.1 设备和系统安装的鉴定 所有设备、系统和附件的安装和布局应要实体模型和/或航空器上进行检查。 各种设备部件构均应有适合的构件支持固定 。 2.2 主要装配和安装图 在工程项目初期开始审核主要装配和安装图,审查重点如下: (1) 使用材料的规范或说明书。 (2) 检查主要零件细节设计如:钣金件中弯曲半径、倒角、制造方法、锻造、 焊接、容差规定、热处理、连接、铸造、连接锁定方式、应力集中的消除、 预防腐蚀方法和检验措施等 。
一、常用适航术语
型号合格审定体系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针对某一具体产品的型号合格证 申请而组建的型号合格审定工作体系。该体系包括型号合格审定 委员会(Type Certification Board,TCB)及其所属的型号合格 审查组(Type Certification Team,TCT) 、授权审查部门 (Authorized Certification Department, ACD) 、项目工程 师(PE) 、预备或正式工程委任代表(DER)和生产检验委任代 表(DMIR) 。必要时,该体系还将包括维修审查委员会(MRB)
和主最低设备清单评审组(MMELG) 。
一、常用适航术语
问题纪要(Issue Paper) 审查组为说明和记录一些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而编制的文件。这些 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探讨协商才能确定其符合性方法 或验证程序。问题纪要也是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的依据, 并作为监控型号合格审查组技术审查活动的手段。 符合性检查清单(Compliance Check List) 记录型号合格审定项目完成情况的文件。 型号资料审查表(Statement of Compliance) 审查代表或授权的工程委任代表按分工填写的、用于证实型号资料(包 括型号设计和计算分析、工程报告、试验报告等)已经过审查符合适航标 准并予以批准的表格 。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随机审查批准 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的批准或认可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1 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颁发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颁发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与产品的型号或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一起批准 民航总局规定的其它方式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2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
已经获得型号合格证书的产品上的加改装或更换用 的零部件,应当取得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长期有效,但不可转让。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够的压力以保证所有作动筒能正常工作。
(4)判明申请人已进行了充分模拟使用中将重复出现的完整飞行过程的持久 试验。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3.4 氧气系统 主要检查氧气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具体检查内容为:
(1) 检查氧气罐、管路压力及调节和分配方法。
(2) 检查氧气供应、流量和出口是否足够满足各种使用要求。 (3) 确保压力计、流量指示器和控制器有助于驾驶员控制供氧分配。 (4) 机组人员供氧源应与乘客的供氧源分开,或给机组人员保留备用的最少 供氧量。 (5) 检查细节设计,保证管路支持牢固,氧气出口、调节器和其它设备有合 适的位置。 (6) 检查氧气管路是否远离导线和装有可燃体的设备。 (7) 检查面罩、分配方法和调节器是否都具有它们的预期功能。 (8) 如果备有便携式氧气瓶,检查其是否安全放置、操作容易、是否有指示 氧气压力和分配指示器。
(3) 确定型号合格审定计划;
(4) 确定当时情况下的问题纪要; (5) 确定随机审定项目中单独审查项目及审定计划; (6) 审议审查组成员的资格与专业评审小组的设置。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3.2 审查组的会议 (1)审查代表按分工审核申请人的符合性验证计划; (2)审查代表根据审定基础和符合性验证计划对申请人提交的型号设计资 料和计算分析、工程报告、试验报告进行评审; (3)审查代表对试验产品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 ;
大型民用飞机的适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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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常用适航术语
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运行规章中的适航要求
一、常用适航术语
型号合格审定基础(Type Certification Basis)
由申请人提出并经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确定的、对某 一产品进行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标准。型号合格审定基 础包括适用的适航标准、专用条件和豁免条款。 专用条件(Special Condition) 民航总局针对某一产品颁发的、对某些新颖或独特的 设计而补充的安全要求。专用条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应具 有与现行适航标准等效的安全水平 。
(1) 申请航空器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航空器型号的设计特征、三面图和基
本数据; (2) 申请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发动机型号的设计特征、工作特 性曲线和使用限制说明; (3) 申请螺旋桨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螺旋桨型号的设计特征、工作原理和 使用限制说明; (4) 相应的验证计划。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3.3 液压系统 主要检查系统图的总体布局、功能和压力控制,具体检查内容为: (1)检查在需要的地方是否有单向阀、安全阀、过滤器和其它辅助机构。 (2)检查负荷分析,确定是否有足够的备用能源。 (3)评审系统并检查设备各类项目的是否位于适当位置的设计细节。 a 管路或设备不能紧靠电气设备,除非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 b 管路、阀门和其它构件正确地支撑,并留有管路和液体膨胀的余地。 c 管路中有相对运动的部位之间采用柔性管。 d 确保液压油箱有足够的容量,以满足任何操作状态下的需要,并能提供足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2.5 设备目录、图纸目录的审查 (1) 设备目录 设备目录是型号设计的一部分。审查目录时应注意确定是否在一个标题下包 含了所有需要的设备项目,并在适当标题下列出了所有附加的设备项目。 应确定设备目录是否包括了项目名称、型别、生产厂名称、重量及相对航 空器基准线(站位)的位置,以及批准的方法等信息。 (2) 图纸目录 图纸的技术资料评审结束后,应审查图纸目录以判明图纸目录的完整性。图 纸目录包括图号、更改版次号及批准后的图纸的标题。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2.3 机体详细设计 对机翼、操纵面、操纵系统、起落架、机身和货舱等审查重点都有明确的规
定。
2.4 工艺和工艺规范或说明书 (1) 型号设计审定要求有关结构的制造方法能持续制造出同样优质的构件。 用批准的工艺规范或说明书控制制造方法。型号设计中需要的工艺规范或 说明书应在图纸评定时由有关审查代表批准。通常用批准制造人图纸清单 的方法来批准工艺规范或说明书。当图纸要求采用某种特种工艺,如金属 焊接、塑料或玻璃纤维层压等时,应对该特种工艺进行评审。 (2) 工艺规范或说明书通常应包括:总的任务或该工艺用途及其适用范围、 预防措施或使用说明、所涉及的材料和/或设备的详细清单、工艺过程实 施的步骤程序、验证其一致性的检查和/或试验程序,任何有关的特殊处 理、储存或保护性措施。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3.5 加热、通风和冷却系统
主要检查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具体检查内容为:
(1) 检查加热的通风系统的通风能力,以及一氧化碳及其它气体的污染。 (2) 确保该系统不会损害航空器和机组人员、乘客的安全。 (3) 考核系统功能时,将飞行试验数据与设计准则进行比较。 (4) 当冷却系统是座舱增压系统的组成部分时,要考核冷却通风空气是否能 满足提供座舱合适温度的能力。 3.6 增压系统 3.7 防冰系统 3.8 防火系统 · · · · · ·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4 颁证 (1) 首次取型号合格证的航空器,飞行手册、主最低设备 清单和维修大纲经审核后,适航司司长签字批准。 另外,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大纲可延至首架航空器交 付前批准。 (2) 适航司审核委员会或授权审查部门的建议报告符合要求 的,民航总局批准向申请人颁发型号合格证及型号合格 证数据单。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结构 设计与构造 系统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1 结构 1.1 需要审查的基本技术资料需要审查的基本技术资料 (1) 设计准则报告 (2) 基本载荷数据 (3) 重量和重心数据 (4) 尺寸 (5) 总重量和起落架数据 1.2 动载分析 (1)在试飞前提供足够的证明,保证航空器能避免颤振和其它气动弹性不稳定。 (2) 动载验证程序 审查重点:分析方法、航空器重量和燃油的分布以及可能影响稳定性的所 有因素(自动飞行系统影响、马赫数影响、飞行高度、螺旋桨拉力和处置不 当的燃油的影响等)。
审查代表按分工编写的、为证实试验产品符合适航标准而进行 检查和试验的正式记录。记录在检查和试验期间所发现的所有重要 情况。航空器型号检查报告分为地面检查和飞行试验两部分。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颁证和证后管理五个阶段 :
1 申请 申请人应向适航司提交型号合格证申请书,同时另附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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