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工维权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民工维权问题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各方面都取得的巨大的发展,农民工对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目前我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社会、人身等方面的权益严重缺损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农民工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善、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城市政府政策不合理利益组织失缺。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建立适合农民工点的分类分层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帮助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维权能力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
关键词:农民工维权
一、农民工的由来及社会背景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大发展时期出现的特有名词。农民工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指那些户口仍在农村,但已完全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以在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打工、经商以及从事其他服务行业为生的一类人群。他们在农村甚至还保留着耕地,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非农业收入。简单说来,农民工就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县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对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做出
了突出贡献。在新时期,农民工阶层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我国独特的农民工体制是依靠我国的二元经济社会制度而形成的,它是在改革开放后二元经济社会体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新的形式。农民工是传统的户籍制度与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讲,他们是农民。这种职业与身份的矛盾使他们并没有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而真正融入城市的主流生活,而是演变为一个日益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休。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新的城市群体,他们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保障和社会权益等都难以保障,其维权道路漫长而艰难,甚至在某些城市农民工被作为最廉价的劳动力遭到漠视, 其恶劣的生存状态和环境, 不能得到的尊重和信赖, 如此等等引发了大量的劳资冲突, 甚至出现了农民工因讨要工资无方而自杀等极端行为,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农民工维权的现状
农民工进城的首要目的是要从经济上获得比在农业领域多的好处。他们的期待只是用自己的辛苦换得稳定的生活, 他们期望能按月发工资,待遇能稍高一些。这些在城市职工看来理所当然的要求,在具有很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的农民工那里, 变得十分困难。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内用工不规范、工资待遇低、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司空见惯。许多企业工作时间长, 没有休息日, 工人加班领不到加班费, 每月工资只有几百元, 有40%多的农民工不能按时领到工资。除拖欠工资报酬外, 部分用人单位还存在克扣或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增加了城市劳动力的供给,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是我国当前劳动力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也是农民工在巨大就业压力下其人身权益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重要因素。农民工作为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者,其文化素质、技能等致使他们常常只能从事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 而这些工作不仅报酬低, 还常常受人歧视,遭人打骂,被人骚扰。初到城市的陌生感、恐惧感,加上各种各样的限制,使农民工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如有些农民工所在的企业,进厂就扣押身份证和一个月以上的工资,如果对工作不满意,也难以离职。
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流动,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成为问题。法律规定我国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在当前,由于现行户籍政策的限制,还有一些地区规定对农民工子女到城镇上学要收取农民工家庭难以承受的赞助费,有的地方干脆拒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这样,大多数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家乡就读,生活上寄养在亲戚家, 或者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料, 成为“留守儿童”。也有的则过早地辍学,随父母在城市里“闯社会”。
农民工虽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得不到城市社会的尊重,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社会排斥依然存在。据社会学者的调查,在被接受访谈的315位农民工中,有67%的人认为在与城市人交往的过程中,存在着令农民工感到疏离的社会气氛
—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在某些人的眼里 , 农民工已经成为一种歧视性的称谓。这种疏离氛围的存在 , 加深了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鸿沟”, 同时也加剧了农民工对城市的某种报复心理。
城市职工普遍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 , 农民工几乎享受不到,给农民工当前和未来的工作、生活 , 也给社会稳定都留下了较大隐患。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产生的原因
时下,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人们已经认识到,经济的迅速发展并不能排除弱势群体的存在,经济实力的增强也不会导致这一问题的自然解决。一般认为,能力、权利和机会的失去或被剥夺是农民工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因此,尊重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给他们以应有的“国民待遇”,使其能够表达和维护自身的权益。政府、立法及司法体系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中央政策文件不断出台,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级司法和政府执法部门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运动,所有这些努力,构成了一个看似完备的针对农民工的劳动法律保护和政策体系。然而这么完备的权益保护体系在实践运作中却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农民工的维权道路依然十分艰难。那么这就说明农民工的维权之路上存在着实质性的障碍。
最主要的是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改观。制度性歧视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尽管近年来这一制度有所松动,但是仍没有实质的改变,因为改变起来难度太大,户籍制度的
改变将牵涉到其他相关制度变更,以社会保障制度为例,要建立健全的、将农民工也包括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各级政府财政扩大财政预算,显然要增加极大的财政负担,这对于现在将自身利益看得极重的各级政府来说,显然没有改变此种制度的利益动机,相反他们更希望维持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另外户籍制度的改革将会大大增加地方政府的管理成本。因此尽管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民工问题的最主要的制度障碍,而各级政府却没有对此进行改革的利益动机,这就是户籍制度不能得到实质性改变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