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商业银行乱收费的法律黑洞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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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见到中消公布的金融系统几多霸王条款, 其实类似银行对帐单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 商业银行本是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用户本来 是其“上帝”,为何随着服务的发展,商业银行 渐渐反“仆”为“主”了呢?奥妙在于,用户将 帐户尤其是将基本帐户开立以后,轻易不能变动, 一旦变动,涉及到水、电、工资、保险、电话等 企业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就商业银行收费来说,每月对帐单不过区区5元钱, 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微不足道的,这就决 定了开户人不可能为区区一张对帐单费改变帐户 的开立,甚至异议都赖得提一下,这无形之中又 助长了商业银行趁商业化之机乱收费的歪风。

对于银行形形色色收费的表现形式,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作了一些列举: • 储蓄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当持卡人的存款低 于银行的小额账户标准时,不但没有利息可得,反而 会遭遇资产缩水,被银行倒扣一定的小额账户管理 费。 • 银行间跨行转账收取手续费,转账不成功手续费也 不退。 • 信用账户短信通知费,多数银行都会提供短信 通知业务,但很少有人知道,银行每月会收取2元至 3元的服务费。此外还有银行信用卡挂失费、打印 对账单费等。

根据我们调查,银监会、发改委尚未制 定属“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项 目”,而“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只占 商业银行服务的很小比例。这就为商业银 行乱收费埋下了隐患,至少前述规章为此 种乱收费留下了“法律空间”。也就是说, 在银监会、发改委制定“政府指导价”部 分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之前,凡是超 出“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就都属于 “市场调解价”了。显然,实际情况并非 如此。
• “到目前为止,银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成立一个专 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整个银监会的监管主要 还是着眼于银行业的发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考虑不周,在行政监管方面长期以来没有引起足够 的重视,或者重视但是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中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刘俊海在美国访问期间曾经考察过当地 的银行业,他认为,金融改革还没有达到充分 竞争的程度,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地位不平 等。正是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使得一方 面银行拥有绝对的定价权,另一方面消费者 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银行服务具有较 强的公众色彩,所以在银行服务定价方面,应 该履行必要的价格听证程序。究竟如何定 价,需要听证会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 方式来确定,选定消费者代表、银行代表和 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1年度银行业服 务改进情况报告》,其中列举数据显示,2011年中 国银行业协会共受理了各类客户再投诉的案件是 290件,其中包括等候时间和服务态度方面的银行 服务再投诉102件,大概占了三分之一多;包括挂 失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异地取款收费等收费业 务方面的32件;信用卡业务33件;贷款业务27件 等等。由此可以看出,银行服务及服务类收费的问 题是比较集中的。

用户请求工行提供收费依据时,工行 提供了工总行的文件,的确有对帐单每月 收费5元的规定。这时的问题是:对帐单是 不是“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如果是, 根据前述规定,此类收费属“政府指导 价”,其制定、调整权在银监会和发改委, 工总行无权制定,制定了也无效。如果不 是,根据前述规定,此类收费属“市场调 解价”,工总行有权制定、并收取对帐单 费用。

对于银行业的收费问题,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 工作人员则向记者回应称:“现在很多银行都上市 了,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还是比较看重银行的利润结 构。目前,国内很多银行的利润来源都在于存款和 贷款的利差,这可能会被资本市场认为是较为低端 的盈利模式。” • 而对于银行在频繁地增加手续费和佣金这一 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以手续费及佣金为主的中间 业务收入的增长,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国 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营业收入的40%至 50%,而中国银行业的这一数据长期以来只占15% 左右。因此,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几大国有 银行靠“吃息差”过活已被广为诟病。而在刚刚 公布的12家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中,超高的中间业 务收入表明我国的银行业已经开始成功转型。

银行商业化之后,相信很多用户都会有 类似的经历,昌华公司的会计决定到开户 行工行某支行问个明白。原来工行系统从 今年起,每月向每位用户收取对帐单费5元。 计划经济时期,银行服务根本不收钱。银 行商业化服务之后,原来很多不收费的项 目都收费了。用户的帐单上每月平空增添 了很多这样的费用,虽然每笔数目不大, 几可忽略不计。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也 未提出异议。为何唯独对每月5元的对帐单 收费提出异议?
• 第7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 围为:(一)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 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 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 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 行服务项目。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 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解价。”第8条规定:“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制定、调整。”
• 对此,银河期货的一位研究人员也向记者建 议:“其实不应该通过所谓的行政的手段来 勒令商业银行取消收费项目,而更多的是应 该放开银行业的竞争,以市场化的竞争来削 减商业银行的手续费。如果一家银行的各 种杂项费用和手续费收取过高,消费者可以 选择另外一家银行,通过充分性的竞争就能 有效降低消费者的成本。”

我们注意到,工总行在制定对帐单收 费条款时,称如开户人有需要,每张每月 收费5元,这是典型的玩文字游戏。其错误 在于,工行应该意识到向开户人提供对帐 单是其义务,不是其可为可不为的民事行 为。既然是工行的义务,工行在履行自己 的义务时,与开户人是否需要对帐单是没 有因果关系的,工行更不能将自己的义务 单方面强行变为开户人的请求。因为一个 不言而喻的事实是:开户人的钱财在工行 处往来,开户人怎么可能不需要对帐单呢? 开户人不对帐,开户行怎知其记帐的对与 错?一旦开户行记错了帐怎么办?

由此可见,银行业在定价能力上有缺失,价格 形成、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国外有某个业务出 现,都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建立定价模型,给出一个价 格。我国现在的很多业务收费,都是大银行拍脑袋 定价,小银行紧跟其后。从根本上来讲,银行是一个 企业,应该有足够的定价权,但是也要依法发挥外部 管理机构的作用,对银行的收费进行必要的规范,尤 其在基础性的公众服务上发挥作用,而且这些服务 应该以免费为主,但是在一些创新性的、高端性的 营销服务上,还,大大小小 的银行形形色色的收费项目也不断增加。统计数 据显示,在不到10年时间里,银行收费项目从300多 种增长到了目前的3000种。与此同时,对于银行业 乱收费的指摘和反思,也可以说是达到了“前所未 有”的程度。 • 银行商业化运作之后,直接给商业银行带来 了巨大的商机。资料表明,工行系统全国有810 万户开户企业。每张对帐单每月收费5元,工行系 统810万户开户企业将付出4050万元,一年工行 系统仅凭此项收费就高达近5亿元人民币。一张薄 薄的对帐单,便可为一家商业银行创造5亿元的收 入,谁做为商业银行的行长不动心?!

另外,既然是“市场调解价”,收不收取以 及收多少都完全由商业银行自己说了算。既然是 商业银行自己说了算,商业银行想收就收,想收 多少就收多少,这些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上的随意 性和盲目性无异于法律上的黑洞。据了解,海南 的中行、建行系统尚未收此费。

商业银行的此种做法也违反了与开户人之间 的合同关系。开户人在开户之前,都与开户银行 签订有开户协议,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

在双方的开户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开户行 要收取开户人每月5元的对帐单费,恰恰明确约定, 开户人在收到开户行提供的对帐单之后,应及时 核对,并提交开户行。如果收取对帐单属“政府 指导价”,无论合同是否有约定,因有国家的法 律规定,开户双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开户人必须 无条件支付。如果对帐单费属“市场调解价”, 因开户行与开户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双方 必须通过协商方式,达成收取对帐单费的协议, 开户行方能收取。否则,不能单方面强行收取, 更不能单方面强行偷偷收取。因为根据前述管理 办法,商业银行在收费时必须公示,必须明码标 价,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于自己营业场所的显 著位置。
• 谢谢
解析银行乱收费的法律黑洞和霸 王条款
指导:曾建林律师 主讲:宋雪英 024刘伟哲 165宋雪英 181李强 120 张亚琼 157翟欢
• 案例: 昌华公司的会计做帐时,无意中发现了 一个金额不大的奇怪帐单,开户行工行某 支行收取了5元的对帐单费。细心的会计仔 细查找才发现,原来这样的帐单还有3张。 这就是说,开户行工行已收悄悄地收取了4 个月的对帐单费了。今天是凑巧,无意中 发现了,要不还会一直蒙在鼓里呢!昌华 公司的会计大惑不解,原来对帐单是不收 费的,怎么现在收起了费?从什么时候收 的?为什么也不通知一声?再说,每月5元 的对帐单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用户的理由,钱存在工行,进进出出,工行 有义务告知用户每月进多少?出多少?余额是多 少?这个单子只所以叫《对帐单》原因就在此。 既然是让用户对帐,工行不提供数据用户怎么对? 既然每月向用户提供对帐单数据是工行的义务, 工行在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凭什么向用户收费? 再说,那薄薄的一张纸,能值5元钱吗? • 为了搞清商业银行收费问题,我们查询了相 关政策和法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 法》第6条规定:“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 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 价和市场调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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