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商业银行乱收费的法律黑洞和霸王条款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近日见到中消公布的金融系统几多霸王条款, 其实类似银行对帐单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 商业银行本是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用户本来 是其“上帝”,为何随着服务的发展,商业银行 渐渐反“仆”为“主”了呢?奥妙在于,用户将 帐户尤其是将基本帐户开立以后,轻易不能变动, 一旦变动,涉及到水、电、工资、保险、电话等 企业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就商业银行收费来说,每月对帐单不过区区5元钱, 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是微不足道的,这就决 定了开户人不可能为区区一张对帐单费改变帐户 的开立,甚至异议都赖得提一下,这无形之中又 助长了商业银行趁商业化之机乱收费的歪风。
•
对于银行形形色色收费的表现形式,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作了一些列举: • 储蓄账户小额账户管理费,当持卡人的存款低 于银行的小额账户标准时,不但没有利息可得,反而 会遭遇资产缩水,被银行倒扣一定的小额账户管理 费。 • 银行间跨行转账收取手续费,转账不成功手续费也 不退。 • 信用账户短信通知费,多数银行都会提供短信 通知业务,但很少有人知道,银行每月会收取2元至 3元的服务费。此外还有银行信用卡挂失费、打印 对账单费等。
•
根据我们调查,银监会、发改委尚未制 定属“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项 目”,而“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只占 商业银行服务的很小比例。这就为商业银 行乱收费埋下了隐患,至少前述规章为此 种乱收费留下了“法律空间”。也就是说, 在银监会、发改委制定“政府指导价”部 分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之前,凡是超 出“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就都属于 “市场调解价”了。显然,实际情况并非 如此。
• “到目前为止,银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成立一个专 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整个银监会的监管主要 还是着眼于银行业的发展,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考虑不周,在行政监管方面长期以来没有引起足够 的重视,或者重视但是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中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
刘俊海在美国访问期间曾经考察过当地 的银行业,他认为,金融改革还没有达到充分 竞争的程度,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地位不平 等。正是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使得一方 面银行拥有绝对的定价权,另一方面消费者 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银行服务具有较 强的公众色彩,所以在银行服务定价方面,应 该履行必要的价格听证程序。究竟如何定 价,需要听证会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 方式来确定,选定消费者代表、银行代表和 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1年度银行业服 务改进情况报告》,其中列举数据显示,2011年中 国银行业协会共受理了各类客户再投诉的案件是 290件,其中包括等候时间和服务态度方面的银行 服务再投诉102件,大概占了三分之一多;包括挂 失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异地取款收费等收费业 务方面的32件;信用卡业务33件;贷款业务27件 等等。由此可以看出,银行服务及服务类收费的问 题是比较集中的。
•
用户请求工行提供收费依据时,工行 提供了工总行的文件,的确有对帐单每月 收费5元的规定。这时的问题是:对帐单是 不是“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如果是, 根据前述规定,此类收费属“政府指导 价”,其制定、调整权在银监会和发改委, 工总行无权制定,制定了也无效。如果不 是,根据前述规定,此类收费属“市场调 解价”,工总行有权制定、并收取对帐单 费用。
•
对于银行业的收费问题,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 工作人员则向记者回应称:“现在很多银行都上市 了,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还是比较看重银行的利润结 构。目前,国内很多银行的利润来源都在于存款和 贷款的利差,这可能会被资本市场认为是较为低端 的盈利模式。” • 而对于银行在频繁地增加手续费和佣金这一 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以手续费及佣金为主的中间 业务收入的增长,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国 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营业收入的40%至 50%,而中国银行业的这一数据长期以来只占15% 左右。因此,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几大国有 银行靠“吃息差”过活已被广为诟病。而在刚刚 公布的12家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中,超高的中间业 务收入表明我国的银行业已经开始成功转型。
•
银行商业化之后,相信很多用户都会有 类似的经历,昌华公司的会计决定到开户 行工行某支行问个明白。原来工行系统从 今年起,每月向每位用户收取对帐单费5元。 计划经济时期,银行服务根本不收钱。银 行商业化服务之后,原来很多不收费的项 目都收费了。用户的帐单上每月平空增添 了很多这样的费用,虽然每笔数目不大, 几可忽略不计。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也 未提出异议。为何唯独对每月5元的对帐单 收费提出异议?
• 第7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 围为:(一)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 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 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 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 行服务项目。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 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解价。”第8条规定:“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制定、调整。”
• 对此,银河期货的一位研究人员也向记者建 议:“其实不应该通过所谓的行政的手段来 勒令商业银行取消收费项目,而更多的是应 该放开银行业的竞争,以市场化的竞争来削 减商业银行的手续费。如果一家银行的各 种杂项费用和手续费收取过高,消费者可以 选择另外一家银行,通过充分性的竞争就能 有效降低消费者的成本。”
•
我们注意到,工总行在制定对帐单收 费条款时,称如开户人有需要,每张每月 收费5元,这是典型的玩文字游戏。其错误 在于,工行应该意识到向开户人提供对帐 单是其义务,不是其可为可不为的民事行 为。既然是工行的义务,工行在履行自己 的义务时,与开户人是否需要对帐单是没 有因果关系的,工行更不能将自己的义务 单方面强行变为开户人的请求。因为一个 不言而喻的事实是:开户人的钱财在工行 处往来,开户人怎么可能不需要对帐单呢? 开户人不对帐,开户行怎知其记帐的对与 错?一旦开户行记错了帐怎么办?
•
由此可见,银行业在定价能力上有缺失,价格 形成、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国外有某个业务出 现,都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建立定价模型,给出一个价 格。我国现在的很多业务收费,都是大银行拍脑袋 定价,小银行紧跟其后。从根本上来讲,银行是一个 企业,应该有足够的定价权,但是也要依法发挥外部 管理机构的作用,对银行的收费进行必要的规范,尤 其在基础性的公众服务上发挥作用,而且这些服务 应该以免费为主,但是在一些创新性的、高端性的 营销服务上,还,大大小小 的银行形形色色的收费项目也不断增加。统计数 据显示,在不到10年时间里,银行收费项目从300多 种增长到了目前的3000种。与此同时,对于银行业 乱收费的指摘和反思,也可以说是达到了“前所未 有”的程度。 • 银行商业化运作之后,直接给商业银行带来 了巨大的商机。资料表明,工行系统全国有810 万户开户企业。每张对帐单每月收费5元,工行系 统810万户开户企业将付出4050万元,一年工行 系统仅凭此项收费就高达近5亿元人民币。一张薄 薄的对帐单,便可为一家商业银行创造5亿元的收 入,谁做为商业银行的行长不动心?!
•
另外,既然是“市场调解价”,收不收取以 及收多少都完全由商业银行自己说了算。既然是 商业银行自己说了算,商业银行想收就收,想收 多少就收多少,这些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上的随意 性和盲目性无异于法律上的黑洞。据了解,海南 的中行、建行系统尚未收此费。
•
商业银行的此种做法也违反了与开户人之间 的合同关系。开户人在开户之前,都与开户银行 签订有开户协议,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
•
在双方的开户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开户行 要收取开户人每月5元的对帐单费,恰恰明确约定, 开户人在收到开户行提供的对帐单之后,应及时 核对,并提交开户行。如果收取对帐单属“政府 指导价”,无论合同是否有约定,因有国家的法 律规定,开户双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开户人必须 无条件支付。如果对帐单费属“市场调解价”, 因开户行与开户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双方 必须通过协商方式,达成收取对帐单费的协议, 开户行方能收取。否则,不能单方面强行收取, 更不能单方面强行偷偷收取。因为根据前述管理 办法,商业银行在收费时必须公示,必须明码标 价,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于自己营业场所的显 著位置。
• 谢谢
解析银行乱收费的法律黑洞和霸 王条款
指导:曾建林律师 主讲:宋雪英 024刘伟哲 165宋雪英 181李强 120 张亚琼 157翟欢
• 案例: 昌华公司的会计做帐时,无意中发现了 一个金额不大的奇怪帐单,开户行工行某 支行收取了5元的对帐单费。细心的会计仔 细查找才发现,原来这样的帐单还有3张。 这就是说,开户行工行已收悄悄地收取了4 个月的对帐单费了。今天是凑巧,无意中 发现了,要不还会一直蒙在鼓里呢!昌华 公司的会计大惑不解,原来对帐单是不收 费的,怎么现在收起了费?从什么时候收 的?为什么也不通知一声?再说,每月5元 的对帐单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
用户的理由,钱存在工行,进进出出,工行 有义务告知用户每月进多少?出多少?余额是多 少?这个单子只所以叫《对帐单》原因就在此。 既然是让用户对帐,工行不提供数据用户怎么对? 既然每月向用户提供对帐单数据是工行的义务, 工行在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凭什么向用户收费? 再说,那薄薄的一张纸,能值5元钱吗? • 为了搞清商业银行收费问题,我们查询了相 关政策和法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 法》第6条规定:“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 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 价和市场调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