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公司内部控制与业务流程汇总(115个doc,4个xl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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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公司内部控制与业务流程汇总(115个doc,4个xls)01

7.5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运营效率。

2 财务目标

2.1 以生产装置为中心实行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如实反

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保证账面价值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固定资产管理遵守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安全、消防、

环保和处置等规定。

3.2 取得、出售和出租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

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发生被盗、毁损、事故等,

造成固定资产损失。

1.2 未及时完整办理保险,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发生地震、洪水、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

成固定资产严重毁损。

1.3 违反固定资产处置规定,造成资产流失。

1.4 未经审核,变更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

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

2.1 分类编码、账目记录错误,造成财务数据不正确。

2.2 计提折旧错误,造成成本费用失真。

3 合规风险

3.1 固定资产管理违反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安全、消防

环保和处置等规定,受到处罚或造成损失。

3.2 取得、出售和出租违反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

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建立、登记固定资产账、卡(表)

1.1 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依据工程管理

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在建工程完工

转资清单)及外购有关单据,会同财务部门和固定

资产使用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共同验收并签字。

1.2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交付清单》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

财务部门数据建立相应固定资产卡片或电子台账。

【ERP】财务部门根据《ERP固定资产模块与财务

系统固定资产模块数据结构对应标准》及《固定资

产交付清单》,在ERP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主数据。

1.3 对于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划拨转入、抵债偿还以及

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经分(子)公司固定资

产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比照本流程控制点1.1和

1.2执行。

1.4 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分(子)公

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

材料,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

法的权属证书。财务部门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

2 保管与维护

2.1 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固定资产保管安全

防范措施,防止丢失、损害等现象发生;生产、安

全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防止事故发生,造成资产损失。生产、安全和设备

管理等部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

2.2 分(子)公司财务、安全、设备管理等部门按照股

份公司财产保险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

员批准后办理保险手续。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

及时索赔。

2.3 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性能

及使用现状提出维护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实物管

理部门进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实施。参见

《3.1修理费用管理业务流程》步骤2、3、4,油品

销售分(子)公司参见《2.3商品流通费用管理业务

流程》2.2.5控制点。

3 固定资产清查

3.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使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

共同负责固定资产实物清点,填写清查表,并与实

物账卡、财务账表核对。包括清查土地、房屋的权

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实物

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查结果。

3.2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

盘盈(盘亏),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取

得合法证据和按照规定权限经审批后,及时调整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调整账面价值后,

应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4 固定资产处置

4.1 分(子)公司对于经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技

术部门及使用单位鉴定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

权限审批后及时处置。超过分(子)公司权限的须

报事业部审核,由事业部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规定

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置。

在分(子)公司权限范围内处置的固定资产,财务

部门须在处置完毕后专项报财务部备案。

4.2 在股份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内部调配的,经

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报财务部,经财务部会同

事业部审核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后,以账面价值为基

础,进行划转。

4.3 闲置资产拟向股份公司外出租、转让、对外投资、

非货币交换的,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需求方协

商或采用招投标方式拟定交易价格,提出处置意见,

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处置。处置前需履行资产评

估程序(出租除外),评估机构由企业在财务部确

定的中介机构范围内选聘,由财务部书面批复,评

估报告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分公司、全资子公

司财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

办理评估备案手续。

4.4 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先征求股份公司意见,

按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5固定资产核算

5.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固定资产增减

变动的有关手续(包括权属变更手续),并根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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