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十九章 法与政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治(通过政策)对法的影响力表现为:
第一
法反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政治,并以掌 握政权的阶级(或阶层) 的政权要求为内容。
第二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 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法和政治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 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也就是说,政治通过政策指导法的制定和实施, 法是实现政治要求的重要工具。
(一)协调政治关系 (二)规范政治行为 (三)促进政治的发展 (四)解决政治问题
第三,从两者的阶级本质来看,它们都是统治阶级借以实现统治的 工具。
1.立法技术的概念
广义
广义的立法技术泛指立法
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经验、
规则、方法和技术等的总和,包
括立法体制的技术、立法程序的
技术和立法表达的技术等。
狭义
狭义的立法技术专指立法
表达技术,包括法律文件的内
部结构、外部形式、概念、术
语、语言、文体以及立法预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国家与其他社会现象相比,有下列特征:
特征
第一,国家不是一种抽象物,而是个政治实体,设有严密的国家 机关体系,它是由统治阶级精心挑选,并受过特殊训练的专门人 组成的。 第二,国家具有特殊的公共权力,并通过国家机关来行使这些权 力。国家拥有其权力的行使不受干涉的属性,即主权性。 第三,国家行使对内、对外的特殊职能,而这种职能既具有政治 性,也具有社会性,并在行使政治职能的同时行使社会职能。 第四,国家是按照地域范围组织起来的,居民是按地域来划分的, 国家可以在它所管辖的全部领域内实施其权力。
法律和国家存在着许多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两者的起源上看,两 者都是在社会出现私有制和分 裂为阶级的过程中,为了控制 个人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 突而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 调和的产物。
第二,从两者在社会结构中的 地位和功能上看,它们都是上 层建筑最重要的组织部分,都 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对经 济基础发生着最直接、最显著 的反作用。
法理学第十九章 法与政治
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律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节 法律与政策 第四节 法律与民主政治
政治是社会中各社会利益集团为实现自身利益, 而以谋求、行使政治权力为目的而控制和调整社 会的实践活动。
法与政治虽然有密切的联系,但又有严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和政治反映经济关系的内容和角度不同。 第二,法的形式和政治形式并不相同。 第三,二者调整和控制社会的方式不相同。
立法规划等方面的技术。
我们采用狭义的用法
法离不开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法,主要是因为:
第一,法本身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只有掌握了国家政权的阶级,才可能把自己的意 志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国家的制定或认可),从而在社会上获得普遍遵守的 效力。
第二,法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虽然归根到底由它借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但国 家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则是法的性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直接标志。
对于国家的认识,既要从形式上把握,更要从本质上去分析,既要从政 体上去观察,更要从国体上去理解
释义
第一,国家一词指称国家政权和行使政权的国家机构体系。 第二,国家一词指称有政府、人民和领土所组成并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 第三,国家一词指在法律上代表公共利益的具有法律人格的特殊权利主体。 第四,国家一词指政治社会。此种意义上的国家通常被成为“政治国家”, 与“市民社会”相对应。 第五,国家泛指社会的总和。这种用法上“国家”与“社会”基本同义。
(一)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这两种社会现象有许多共 同点,具有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经济基础相同。 第二,阶级本质相同。 第三,指导思想相同。 第四,历史使命相同。
(二)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区别
第一,从制定的机关和程序来看,社会主义法是国家机 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党的政策是由党的领导机关按照党章制定的程序制定的, 不具有国家意志属性。
第二,从实施的方式和手段来看,社会主义法实施除依靠宣传和教育外,还 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违法犯罪行为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给予必要的制裁, 这种制裁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制裁。与法不同,党的政策的实施主要依靠 宣传教育,使政策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并变成他们的行动。
(二)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区别
第三,从表现形式和基本要求看,我国社会主义法有特定表现形式,即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党的政策的表现形式也有其 特殊性,它通常以党的决议、决定、纲领、命令、宣言、声明等形式表 现出来。
第三,法的实施有一个过程,必须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绝 大多数人民有自觉遵守法律的积极性,但对少数违法犯罪分子,也需要用国家的强制 力。
第四,法的作用和任务也是由国家职能和任务规定的。法体现国家职能,为实现国家 任务服务。国家职能和任务发生改变,法的作用和任务也随之改变。
国家也不能没有法,没有法就不成其为国家,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
第一,国家的性质和各项基本制度,如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都需要通过 法律确定下来,从而使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合法化,并以各种法律措施保证这 些制度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第二,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体系也需要通过法加以确定和连结。如运用法律确定各 种国家机构的设置、法律地位、职能范围以及政治原则等,从而使庞大的国家机构组 成有联系的整体。
第四,从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对人的效力范围来看,党的政策调整社 会关系的范围比法律要广,通过各个渠道渗透到各个领域;而法主要是 调整国家权力能涉及的领域,包括对国家生活有较大影响的政治、经济 和文化领域和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等权利与义务。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是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的两种社会现象,这就决 定了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极为密切。这种关系,概括地说就是两者相互作用, 相辅相成,互为根据。它们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国家意志(实际上是掌握政权阶级的共同意志)需要通过法律体现出来,国家 职能也是通过法律的确认与保障,才能得到全面实现。
释义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实现一定的任
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按主体来划分,政策有国家政策和政党政策两大类。 按政策调整范围的大小来分,可分为总政策、基本 政策和具体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