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转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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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技术要求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普查工作的政策依据 (1)

第二节普查工作的原则 (1)

第三节普查工作的手段 (2)

第四节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种类 (2)

第五节普查工作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 (2)

第二章分则 (4)

第一节采空区、老窑(井筒) (4)

第二节钻孔 (7)

第三节断层、裂隙、褶曲 (8)

第四节陷落柱 (9)

第五节瓦斯富集区 (10)

第六节导水裂缝带 (12)

第七节地下含水体 (14)

第八节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15)

第九节井下火区 (16)

第十节煤层自燃 (17)

第十一节地温热害 (18)

第十二节顶板 (19)

附件一规范述语 (21)

附件二四川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写提纲 (24)

附件三防隔水煤(岩)柱要求 (31)

附件四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39)

附录五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 (40)

附件六地质因素调查台账表 (41)

附件七统一图例 (48)

四川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普查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普查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19 年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应急[2019]36 号)相关要求,

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根据《煤

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地质工作规定》(2014)及相关技

术规程、规范、规定,结合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当前煤矿隐

蔽致灾地质因素的基本特征,制定本要求。

第二节普查工作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煤矿企业必须全面准确普

查煤矿存在的各类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禁止弄虚作假。

2.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原则。煤矿企业是隐蔽致灾地质

因素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同时拥有地质、采矿、测绘、机电、通风等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并熟练掌握技术要求,拥有

地球物理勘探设备及物探技术人员,并熟练掌握本技术要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备上述能力的单位(机构)开展普查工作。

3.坚持定期普查与专项普查相结合的原则。煤矿隐蔽致灾

地质因素普查报告每三年修编一次,对发生重、特大安全

事故和隐患应针对存在的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开展专项普查。

第三节普查工作的手段

普查工作的手段主要包括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化探、监测、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等。

地质调查主要指现场踏勘、走访、地质测绘及对以往勘查资料和采矿及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

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包括重力法、磁法、电磁法、地震法,工作方式包括地面物探、井下物探或地面井下综合物探。

钻探包括地面钻探、井下钻探、定向钻探等。

化探主要指水文地球化学探测,分析以及解释地下水的

成因、赋存条件、分布特征及运移规律。

第四节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种类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有毒有害气体、井下火区、煤层自燃、地温热害、顶板等

第五节普查工作遵循的主要技术规范

各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应遵守或参照以下

文件及技术规范:

一、《煤矿地质工作规定》(2014);

二、《煤矿安全规程》(2016);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

四、《煤矿防治水细则》(2018);

五、《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

六、《煤田地质填图规程》(DZ/T0175—1997);

七、《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l2719—91);

八、《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

标准》(MT/T1091—2008);

九、《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2014);十、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

开采规范》(2017);

十一、《煤矿床水文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标准》(MT/T1163-2011);

十二、《水文测井工作规范》(DZ/T0181-1997);

十三、《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十

四、《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1997);十

五、《地面磁性源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

(DZ/T0187-2016);

十六、《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十

七、《地面磁勘查技术规程》(DZ/T0144-1994);

十八、《煤矿矿井瓦斯地质图编制方法》(AQ/T1086—2011);

十九、《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二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审核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

和国应急管理部AQ1049-2018)。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采空区、老窑(井筒)

一、工作目标

(一)查明采空区分布范围、形成时间、积水状况等,并将相关信息标绘在矿井充水性图等图件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资料台账。

(二)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

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

(三)定量计算采空区、老窑(井筒)的积水量,定性

评价采空区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威胁程度。

二、工作手段

主要包括资料收集、调查访问、野外踏勘、物探、钻探、化探。

(一)采空区普查内容

1.收集采矿、地质和水文地质方面的相关资料、基本查清采空区的位置、开采深度、顶板垮落情况、积水情况、着火情况、开采厚度、开采年限、开采方式、顶板管理方式等,评判采空区对生产区域的影响。

2.调查地表裂隙、陷落的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面塌陷坑、台阶、裂缝的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及延伸方向等。

3.根据调查区的地质特征综合分析判断采空区的赋存

特征及地层纵向上的物性变化特征,选择有效的物探探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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