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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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文献综述

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老龄化趋势是全球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上涨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有必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通过对我国学者文献分析发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生育率降低,家庭结构改变;2.改革后的医疗保障不包括长期护理保障,老年人护理费用的攀升3.养老观念的变化4.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提升。

荆涛(2014)认为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攀升的护理费用和社会医疗保障不足均引致了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尹成远(2006)等借鉴日本的经验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供给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李鸿儒(2011)等认为要建立法定护理保险、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综合护理体系。陈红指出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行和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但各项医疗保险并未将长期护理费用包括在内,有必要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这些研究都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出发,从理论上证实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家庭结构与养老观念改变、社会医疗保障不足确实急需建立一种新型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来解决中国养老问题。这些观点都高度概括了目前我国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但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这个市场的开辟仍然面临许多的障碍。在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要避免因认识差异不为公众接受的可能性、又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得到满足。有必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群体老年人的真实护理需求进行调查,来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要建立一种合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支撑,更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来探索建立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然而当前老年长期护理现状调查及需求的研究不多,大多数文献仅限于借鉴国外的经验对我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营模式、主体,筹资机制等内容的探讨。且在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性及必要性分析中用到的方法多为定性的方法,这与我国健康保险业起步晚、在长期护理保险这一块的数据较缺乏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反映除了政府、社会和学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紧迫性重视不够。长期护理在国内是一

个较新的课题,大多数学者从宏观上建立模型,从经济意义上分析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建立的必要性。朱铭来(2009)从宏观的角度测算了我国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王海彦从健康治疗的角度调查了社区老年长期护理需求。魏华林(2012)对于我国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供给市场潜力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并通过人口精算模型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动态需求进行了测算。说明了长期护理保险在筹资机制上具有可行性。黄枫、吴纯杰(2012)运用连续时间齐性 Markov 过程刻画老年人口健康状态的变化,建立转移概率矩阵模型,并预测到2016 年,我国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将超过 1000 万,占老年人口的比例约为 6. 7% 。当然,也有少量学者开始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做实地调研,从微观上进行实证分析。孙正成(2013)以浙江省为样本,调查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并分析了各类群体的差异性,提出了建立护理需求的评估标准。戴卫东(2011)从青年人的意愿出发,对苏皖两省进行调查比较,分析了青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黄成礼(2005)通过对北京市老年人口长期护理的需求调查分析得出,高龄老人将成为长期护理需求最高的人群。总结学者从理论上以及实证上的分析,在我国建立合适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势在必行。

二、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研究

目前,从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各国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主要分为社会性和商业性,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以美国为代表,而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有德国、法国、日本和英国。美国的商业护理保险运行已经较为成熟,多样化的产品设计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而且由于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市场竞争往往能促使保险公司提供高水平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长期护理保险于上世纪70 年代在美国推行以来就受到了中产阶级的欢迎。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制度最完善和复杂的国家之一,其社保制度已具有多年的历史。日本在成为老年型国家以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发达国家中名列首位。据统计,日本只经过了24年就进入了老年型国家,按此速度下去的话,到21世纪中叶,日本人口中每3人就有1人是65岁以上老人。日本通过《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后,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并在短期内建立起了套行之有效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戴卫东(2011)先分析了以色列、德国、日本和韩国的长期护理,然后对这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他分别从立法规范、参

保对象、保险原则、基金筹集、基金管理、服务提供、待遇支付等方面具体进行了阐述。吴姗(2013)分析了美国、英国商业保险模式以及澳大利亚、德国和中国的社会保险模式。孙建娥(2012)将长期护理模式分为3个模式:第一是国家保障型长期护理模式,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英国、瑞典、东欧等国家,其中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第二是社会保险型长期护理模式,其主要特征在于制度的强制性,以保证每一个制度参与者都能享受基本的护理服务。实行该模型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第三是商业保险型长期护理模式,该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充分体现了高度市场化特征。美国自20世纪70 年代开始推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已成为其健康保险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

除了主流思想的模式以外,还有其他的分类方式。侯立平(2012)将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划分为4种模式:欧洲大陆模式、北欧模式、地中海模式、混合模式。实行欧洲大陆模式的主要国家有德国、奥地利、卢森堡和亚洲的日本。以德国为例探究欧洲大陆模式的主要特征。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具有以下特点:公平、具有较高的运行质量、有序竞争、国家承担巨额运行成本。实行北欧模式的主要国家有瑞典、英国、爱尔兰、丹麦和芬兰。这一模式的特点为:以普通税收作为财源,由政府通过提供社会和保健服务的方式承担对老年人的护理责任。地中海模式主要由意大利、西班牙、希腊和葡萄牙等国构成,其特点是,老年人的护理主要由家庭提供,公共部门为老年人护理提供的资金非常有限。混合模式指由公共保障和商业保险共同构成的长期护理体系,实施这一模式的国家有美国、比利时、荷兰和法国。

田香兰(2008)从经济需求、健康需求、生活需求、社会需求、精神需求五个方面探讨了多层次社会支持老年人长期照料的结构类型,对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社会保障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荆涛(2010)提出了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他通过对美国、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功经验的比较分析,认为在我国建立适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应分三步走:第一步,采取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模式;第二步,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作为补充保险的模式;第三步,实行政府强制的全民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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