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系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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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系统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咨询业务
【发文字号】大政公办发[2009]2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系统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
工作细则的通知
(大政公办发[2009]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政府系统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大连市政府系统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民心网政策咨询的办理,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据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考核标准》(辽政公开办〔200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第三条民心网是全省纠风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及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平台,同时也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公民评议政府工作的平台,全面受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行风问题及软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举报投诉的查处整改,政策咨询的解答工作。
第四条民心网政策咨询的办理采取公开受理、公开反馈结果的办法。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办理民心网政策咨询的情况与公民评议政府等有关考评内容挂钩。
第二章受理
第五条政策咨询是人民群众通过登录民心网“政策咨询”栏目,依据提示据实来填写
内容。
第六条民心网受理的政策咨询件,一是通过民心网系统软件转至市政务公开办,由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受理、分拨给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办。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通过民心网联网软件直接交办给联网的各区市县。
第七条政策咨询的办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一般转往责任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办理。承办人根据问题的内容认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一般情况下为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予以确认。
第八条政策咨询转出前要经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负责同志审核把关,避免错转和重复转件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政策咨询受理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