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面积分摊原则、方法及案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商业铺位、车位等分户权界线取 其分隔墙的中线,无分隔墙时取界址点 的连线。 3、整层为一户时,分户权界线为该 层外墙边线,户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 墙以中心线为界。 4、整单元为一户时,分户权界线为 单元间共墙的中线或伸缩缝为界,山墙 部位取外墙边线。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
• 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
•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 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 产权各方无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 按与共有建筑相关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 进行分摊。
武汉市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
• 异产毗连房屋权属分割清晰,不存在共有 部位的,各户建筑面积在各自范围内单独计算, 其房屋外墙体全部计入各户房屋建筑面积内, 毗连房屋四至墙体归属由相邻各方指认确定。 • 异产毗连房屋存在有无法分割的共有部位 的,各户建筑面积应进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 算。 •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与计算,一般以栋为 单位进行。功能单一的房屋一般采取整体分摊 的方法,多功能房屋一般采取多级分摊的方法。 • 共有面积分摊后,各分户权属建筑面积之 和应等于相应的栋、区域、层的权属建筑面积。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 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 同使用的建筑面积房屋 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 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房屋建筑面积。
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 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 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 积三部分组成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 房屋内多个产权人共 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 面积。
功能区与参摊区
• 功能区 :依据房屋的使 用功能或者共有某一公 共面积而划分的区域。 • 参摊区:即参加分摊计 算的区域,指房屋中参 加分摊某一共有建筑面 积的范围(可以为层、 单元、套、间、或综合 区间等)
面积测算关系图
(二)产权单元权属界限的确定 1、成套房屋的分户权界线取其外墙或分 户隔墙的中心线。
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
1、设计为人防工程的房屋以及避难层(间),或利 用人防工程、避难层(间)的公共服务用房。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或半地下 室中独立使用的车位、车库、仓库、杂(储)物间等; 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的部位等。 3、建在栋内或栋外,为他栋或多栋服务的变(配) 电房、水泵房、值班警卫房wk.baidu.com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公 共走廊、市政设施用房及为社区服务的公用房屋等。 4、规划批准的层高在2.20米及其以上的设备(结构) 转换层;房屋中用作休憩、绿化等公共开放的架空部分; 用作公共休憩的亭、走廊、塔等建筑物。 5、物业公司的经营办公用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 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 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 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 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 的总和。 b) 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 计入使用面积。 c) 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 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 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整体分摊计算
1)分摊公式: • 基本单元的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系数×基本单元套内建筑面积 •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各基本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2)采用整体分摊条件分析 • (1)使用功能单一的房屋,房屋基本单元对 共有面积的共有情况一致 • (2)一栋房屋虽然具有多种使用功能,但各 基本单元对共有建筑面积共有情况一致
2、共有建筑面积的确认
• 1)由房屋建设单位在经规划部门核准后 的设计平面图上对共有部位进行标识。 • 2)共有面积确认前,房屋建设单位应出 具共有部位的情况说明。 • 3)房屋进行实测的,还需要房产测绘人 员根据图纸在现场逐一检核、勘测,并 确认其功能和共有情况。
3、共有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的计算公式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指除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外,设在 本栋内为本栋房屋服务的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和使用的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栋内共有的楼梯间、电梯间、电梯井、观光井(梯)、 提物井、室外楼梯等垂直通道及管道井、垃圾道等的建筑面积。 2、栋内共有的门厅、大厅、过(走)道、门廊、门斗等 水平通道的建筑面积。 3、栋内共有的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等的 建筑面积。 4、栋内为本栋服务设在地下或地上的变电室、消防控制室、 水泵房、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以及其他在功能上为整栋、 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5、位于建筑物外墙中心线外侧的墙体。套与公共建筑之间 的分隔墙以中心线为界,位于公共建筑一侧的墙体计入公共建 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法
1、共有面积的分类 2、共有面积的确认 3、共有面积的计算公式 4、共有面积的计算 5、共有面积现状的处理 方式
1、共有建筑面积的分类:
1)整栋共有的建筑面积 2)功能区间专用的共有建筑面积 3)功能区内专用的共有建筑面积 4)功能区内局部区域专用的共有建 筑面积 5)其他共有建筑面积
四、房屋共有面积分摊
• 相关概念
• 产权单元权属界限的确 定 • 共有面积的内容 • 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 • 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法 • 案例分析
(一)相关面积概念
• • • • • 房屋产权面积 成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功能区与参摊区
房屋的产权面积
•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 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 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 积。房屋产权面积由 直辖市、市、县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确权认定
• • δSi=K· Si K=ΣδSi /ΣSi
式中:K—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 Si—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² ; δSi—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m² ; ΣδSi—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² ; ΣSi—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² 。
4、共有面积的计算
• 整体分摊计算 • 多级分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