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德创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内控制度制定原则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遵循以下原则制定:
1、业务批准与执行相分工原则;
2、业务执行与记录相分工原则;
3、各种会计责任之间相分工原则;
4、资产的保管与账实核对相分工原则;
二、内控制度具体内容
(一)资金管理使用控制制度
1、各部门(子公司)全部资金由创元投资公司统一管理、调度。
2、各项资金使用要先由各部门(子公司)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由部门经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填写使用事由、数量,向财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财务总监审核后财务部方可付款。工程款支付需提供招标手续、竣工决算书、监理报告、合同复印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合同
约定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3、各部门(子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工程款、预付款等名义对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增加资金占用,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款项拨付。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挪用、挤占。各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外部单位的资金往来(不包含正常的工程款支付),由子公司经理会议研究后,报总公司经理或董事长审批,财务部依据相关审批手续安排支付程序。
4、财务部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分析。
(二)费用控制制度
1、各部门(子公司)于年初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编制费用预算,经创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董事会审批后予以执行。财务部负责每月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子公司)的费用支出情况。
2、各部门(子公司)在核销费用支出时,报销人必须按明细归类,严格执行一类一单,填写“费用报销单”和逐级审批的“费用核销审批单”到公司财务部核销,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或核销,如需预付款的,由相关部门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手续。
3、费用支出原始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
审核人员签字。“费用核销审批单”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支出事由,由部门经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先经主管会计对票据进行初步审核,再经财务总监签字认定,财务出纳对核销手续二次审核后方可付款,除规定现金付款以外的费用核销原则上使用公务卡。
4、重要、大额费用支出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大决策制度意见》中“对于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由集体决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创元投资有限公司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费用开支由总公司经理负责,5万元以上费用开支由总公司班子集体决策;各子公司1万元以下(含1万元)费用开支由子公司经理签字负责,1万元以上费用开支由子公司班子集体决策。
(三)人员工资控制制度
各部门(子公司)人员工资由综合部统一考核,财务部集中发放。人员工资实行下开支,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统一发放在职职工上月工资。人员工资具体数额由综合部根据考勤情况及考核情况制定,于每月5日前报财务部,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由综合部计算扣除金额,财务部负责缴纳。加班前履行各子公司经理审批手续,加班费报销时持加班审批表及加班费发放表,财务部统一报销。绩效考核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由综合部依据绩效考核方案拿出初步意见报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财务部依据相关审批手续予以发放绩效工
资。
(四)差旅费控制制度
1、报销人在出差前先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报销差旅费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履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按出差目的地详细填写,例如:出发时间,到达地点,返回时间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与报销单明细内容相符。
2、报销人必须及时核销差旅费,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出差返程后长时间既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每月25日前发生的差旅费在当月25日前核销完毕,不得跨月,25日后发生的差旅费可下月核销。
3、综合部负责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好车辆使用登记记录,填写用车公里数,司机补助当月2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财务部。司机补助标准按高新区党政办相关文件执行。
4、公司出差人员差旅费补助标准参照承德市财政局《承财行2014(75号)》文件《承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交通费、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计算。伙食费本市境外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本市境内每人每天补助50元,领取补助不得再报销用餐发票,出差目的地有人接待用餐的不得领取此补助;交通费按本市境外每人每天80元,本市境内每人每天40元,公司安排车辆出差的不得领取交通费补助;住宿费按照勤俭节俭原则实报实销,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
人员住宿标准不得超过460元/间,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以下人员住宿标准不得超过370元/间,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领取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当天往返的除外)。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五)招待费控制制度
商务接待参照《承德市高新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承高党政办发【2013】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商务接待费用核销履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填写“费用报销单”,严格一餐一单,可汇总签批。招待餐、工作餐、会议餐标准,在高新区机关公务接待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
2、各公司招待用餐实行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商务接待费用,过期不予办理。
3、综合部负责招待用品采购,并做好领用登记,存档备查。
4、各公司招待费额度按年初预算执行,严禁超额支出,年终列入考核目标。
(六)会议费控制制度
会议费参照《承德高新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承高财发【2014】10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会议召开由综合部负责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范围较大的会议召集需由董事会批准。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