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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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综述
专业:工商管理班级:08级工管本科一班作者:万帅红指导老师:桂燕
摘要: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证券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中国证券市场在十余年间经历了为世人瞩目的巨大发展。近年来尽管证券领域的学术研究硕果累累,但关于我国证券监管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尚处于发展阶段。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和此起彼伏的金融风波使得证券监管正成为全球日益瞩目的焦点,尤其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各种触目惊心的违法违规现象,折射出中国证券监管的种种问题。因此,对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就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字:证券监管;对策研究
证券监管,是以矫正和解决证券市场内在的问题为目的,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法
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参与证券市场各类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干预、管制和引导。
证券监管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随着证券市场的
问题的逐渐暴露和突出,对证券监管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
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性。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众多的经济学家都对证券监管进行
了研究和分析,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蔓延使得加强监管的呼声日渐高涨,从而
对证券监管的讨论和研究空前强烈。在众多的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一、关于证券监管一般理论的研究
监管运用于证券市场最早开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1932年,美国罗斯福总统接受了凯恩斯主义强调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作用的经济学原理,把监管运用于证券市场,从而开始了对证
券监管的研究。虽然证券监管的观点自凯恩斯时代起便被广大经济学者所津津乐道,但真正意义上的监管经济学(Economies of Regulation)或管制经济学(Economic Regulation)却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卡恩(Alfred Kahn)于1970年出版的《规制经济学》和乔治·施蒂格勒(George Stisler)于1971年发表的《经济监管论》标志着监管作为一门新兴经济学分支学科的诞生。
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的理论也逐渐增多,不同的经济学家对证券监管的涵义有不同的认识。卡恩在其《规制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Reglation”,1970)中认为,监管的本质是以政府命令作为一种基本的制度手段来代替市场的竞争机制,以确保获得一个更好的经济结果;日本植草益教授在其名著《微观规制经济学》(1992)中把“公共规制”界定为对微观领域的广义的公共规制;卡伯尔的《证券市场监管》和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提出了证券监管的必要性;乔治.施蒂格勒从理论分析上指出:在所有对经济活动的,最受赞扬的也许要属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市场的管制了。(“public Regulation of securities markets”,1964)在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我国也涌现出大量监管研究的理论,如潘振民的《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梁小民的《微观经济学》、张帆的《规制理论与实践》(1995)、张晓慧的“监管经济学”(《证券经济理论》1995)、华民的《公共经济学教程》、黄凯的《美国证券管制的结构变化》(1998),等等。
二、中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新兴证券市场。同西方成熟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开办不久、经验不足,证券监管因其特定的国情基础、历史阶段和经济、政治、体制、法制、文化等方面的因素而极具特殊性和非成熟性。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种种不规范现象的曝光,对证券监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分析就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只有找出对策解决证券监管所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证券市场健康、规范的发展,才能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稳定的发展。国内
外许多经济学家都对中国证券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并且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对策。当前,对证券监管具有权威性研究的机构是中国证监会,权威性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时报》。关于我国证券监管的主要理论研究有,(l)证券监管体制方面:刘鸿儒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问题与方向》(中国证券监会编《公告》,1995)划分了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经历的四个发展阶段;陈郁在《制度变迁、市场演进与私人契约安排》(《经济研究》1995年第7期)认为集中监管是一种必然选择:张育军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制度分析(1978—1997)》中分析了现有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对策。(2)证券监管对象方面:蒋义宏的《一个不应回避的问题—上市公司利润的实证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时报》以及其它财经报纸和财经网站关于证券市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者、上市公司以及其它证券中介机构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3)证券监管法制方面:《证券法》(1999)专门针对证券监管法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法制监管;周正庆主编的《证券市场导论》(1998年)强调了证券监管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沈沛的《我国证券市场鱼待规范的问题及立法建议》(《九七中国证券立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中提出了加强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梁定邦先生纵谈《证券法》与证券监管(《证券市场导报》1999.1.4~8)。(4)证券监管国际接轨方面: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加入WTO的临近,加强证券监管的国际接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与之相关的研究有:刘鸿儒《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金融研究》1998年第6期)、陆新之的《索罗斯们离中国股市有多远?》(《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5期)、袁国良的《积极创新吸引外资进入A股市场》(《投资与证券》2001年1期)等等。
尽管众多的经济学家对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但仍然存在着以下不足:(l)针对性不强。我国对证券监管的研究主要是围绕证券市场问题展开的,偏重于证券市场,而未突出证券监管,因而现存的证券领域的理论研究以证券市场为主,以证券监管为辅。(2)研究不系统。对证券监管的研究往往是针对证券市场的某一方面而来研究证券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