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睦家庭》教学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 (一)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和教育的义务 父母有保护未成 年人子女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间 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 的权利,互为法律第一 顺序继承人
请思考:
已上初中的刘滔迷恋网吧,无心学习。 面对父母的提醒、管教,他却说:“你 们只应在生活上照顾我,学习成绩的好 坏是我个人的事,你们不用管也管不 着。”请你说一说刘滔的话错在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 • • • • •
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包括( ) <1>在生活上供养子女 <2>为子女提供学习条件 <3>批评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4>监督子女的日常活动 A <1> <4> B <2> <3> C <1> <2> <3> D <1> <2> <3> <4>
• 4.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的规定适用于( ) • <1>父母与婚生子女<2>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 <3>养父母与养子女<4>没有抚养关系的 继父母继子女 • A <1> <4> B <2> <3> • C <1> <2> <3> D <1> <2> <3> <4>
•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 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 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 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 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 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 儿童。
• [律师说法] • 抚养义务不因姓名变更而消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 父母子女关系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母双方的子女。”这说明,离婚不能消除父母子女之间 的血缘关系。同样,在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 方为子女更改姓名也不能消除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 由于父母离婚和改名都不能消灭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因子女的姓名变更而拒绝支 付抚养费。本案中,徐小塘因何小荣为儿子改姓而拒付 抚养费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主动执行法院的判决。 • 虽然徐小塘无权因何小荣为儿子改姓而拒付抚养费, 但何小荣擅自为儿子改姓的行为也是一种不当的行为。 子女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决定 。
给我一个 温暖的家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依法追究遗弃未成年人、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 成员等行为的责任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我国离婚 率平均增幅为9%左右,这样势必会造成越来 越多的单亲子女。面对这样的现实,有关部门 有责任关注这些单亲儿的健康成长,使他们的 心灵受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点。社会公众应客观 公正地对待离婚现象,用舆论的影响力降低青 少年对父母离婚的恐惧和仇视。政法机关应加 大执法力度。 • 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去年1月至 今年5月,四城区少年法庭共审结青少年犯罪 案件152起,其中,父母离婚和犯罪入狱后的 未成年子女犯罪案件占了63.5%。这些单亲 儿大多正值人生花季,却步入高墙。
答: (1)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张某不尽赡 养义务是违法的,不只是家务事,更不是“小事”,不但应受到道德的 谴责,还应受法律的制裁。 另外,并不是违法者才上法庭,上法庭也并一定都不光彩,任何公民都 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ຫໍສະໝຸດ Baidu,王奶奶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2)王奶奶周围人错误说法的存在,映射出我国公民法律的知 识缺乏,我们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守法、护法,推进依法治国的 进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 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 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 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年内提出。
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和教育的义务(也是一项权利)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案例: • 2006年8月20日,原告何小荣与被告徐小 塘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规定:婚生小孩 徐某的监护权归徐小塘,但若徐某随何小 荣共同生活,则徐小塘每年支付5000元给 何小荣作为小孩抚养费。离婚后,原告何 小荣就一直带着儿子生活,并且在未经被 告徐小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徐某 的姓名改为何某,被告徐小塘知道后大为 不满,拒付小孩抚养费给原告何小荣。为 此,原告何小荣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徐小 塘支付两年小孩抚养费共计1万元。
答: 刘滔的说法错在不懂得父母对子女除抚养义务外, 还有教育的义务。我国宪法、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 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1 、 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3、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 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 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 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 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 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 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 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 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 的判决。
构建和睦家庭 侵权和破坏 和睦行为 遗弃 家庭暴力 虐待
•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 不履行父母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要求 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条件是 ( ) • A 有劳动能力 • B 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 • C 无民事行为能力 • D 丧失记忆能力
• 2.下列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 是( ) •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对等的权利 •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 <3>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4>不直接抚养的婚生之女的生父或生母对子 女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 A<1><2><3> B<2><3><4> • C<1><2><3><4> D<2><3>
•[律师说法]
①赵某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②根据婚 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及 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而从赵某帮助料理生父的后事来看,赵 某对生父尽了为人子的义务。与继父或 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双重继承 权,王某不能限制或剥夺赵某对其生父 遗产的继承权。
保护家庭的法律屏障
• 家庭的不幸已经成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 一个重要诱因。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与婚姻法一道, 构成保护家庭的法律屏障。
(二)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 遗弃 • 家庭暴力 • 虐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5.家庭成员中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 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扶养、赡养的 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构成( ) • A 虐待 B 虐待罪 • C 遗弃 D 遗弃罪
• 6. 父母的抚养子女的义务,直到 ( ) • A 子女成年时为止 B 子女独立生活时为 止C 子女结婚时为止 D 子女工作时为止
4、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案例:赵某10岁时父母离婚,他随母 亲刘某生活,不久,刘某与方某结婚,婚 后两人一 起将赵某抚养成人。方某因病 去世,赵某继承了方某的部分财产。时隔 一年,赵某的生父因病去世,赵某帮助料 理后事,要求与其生父后妻王某共同继承 财产。王某指出,赵某已经继承了继父的 财产,不能再继承生父的财产了。 赵某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为什 么?
2 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 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 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 义务。
分析说明题 王奶奶年逾古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老人唯一的儿子 张某不尽赡养义务,并以结婚为由,把老人赶出家门,流落 街头。对此,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养不养老人只是家 务小事,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庭管不了。有人说:王奶奶 自己又没犯法,上法庭是不光彩的事。还有人说:王奶奶应 该上法庭求助,使自己安度晚年。 假如你是王奶奶的邻居,对周围人的议论你怎么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