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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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方案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XX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xx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方案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为了更好促进XXXXXXXXXXX(以下简称XXX)的发展,保证XXX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
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精神和XXX 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XXXXXXXX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XXX 发[2005]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XXX发[2005]112号文件精神,培训XXX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XXX公司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XXX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XXX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五、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管理办法
1、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
根据规定,应从企业净资产中将安置费计提给改制后的企业,但由于白鹭文具厂净资产为负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的规定:“国有净资产为负数的,经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应交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办法先全交,后返还,作为原企业的改制
成本”。白鹭文具厂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作为职工安置费用。
2、改制后企业尽快给职工支付安置费用,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改制后企业设立专门账户,记载职工安置费用的使用,并有专门人员管理。
4、安置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
方案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XXX教职工需与XXX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XXX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XXX进行工商登记后30完成。对不原意与XXX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XXX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XXX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XXX办理部退养手续的,按其退生活费和XXX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XXX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XXX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XXX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XXX的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XXX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XXX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XXX月平均工资的,按XXX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XXX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XXX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XXX改制方案,改制后XXX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 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XXX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XXX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