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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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别操作技能

培训科目井下采场岩工

课题:采矿方法及安全技术

教学目的:提高井下凿岩工的岗位操作技能,掌握井下充填采场知识。教学内容:第一章采矿方法的分类

第二章空场采矿法安全要求

第三章充填采矿方法安全要求

第四章采场地压及其控制

第五章采矿机械

第六章井下凿岩爆破及炮孔排列形式

教学重点:1、充填采矿方法安全要求

2、井下凿岩爆破及炮孔排列

教学难点:教会学员掌握井下充填采矿方法基本凿岩方法,提高其岗位操作技能

教学方法:以讲授法为主,结合多媒体投影教学。

课时安排:见教学计划表

教学步骤:第一课时―第一章采矿方法的分类(90分钟)

第二课时―第二章空场采矿法安全要求

―第三章充填采矿方法安全要求

―第四章采场地压及其控制(90分钟)

第三课时―第五章采矿机械(90分钟)

―第六章井下凿岩爆破及炮孔排列形式

采矿方法及安全技术

第一章、采矿方法的分类

根据回采时地压的管理方法不同,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采矿方法划分为三大类,即空场采矿法、充填采矿法和崩落采矿法。

(一)空场采矿法将矿块划分为矿房和矿柱,分两步回采,即先采矿房后采矿柱,以围岩本身的强度及矿柱来支撑采空区的顶板。因此,矿体和围岩稳固是其应用的基本条件。

我矿采用的浅孔留矿采矿法及房柱法是空场采矿法中一种。

空场采矿方法的适用条件和特点:

适用:一般适用在矿岩稳固的矿体中.

特点:

1、除沿走向布置的极薄及薄矿脉,部分房柱法外,矿块一般分矿房和矿柱两步骤回采。

2、矿房回采过程中留下的空场暂不处理并利用空场进行回采和出矿等作业。

3、矿房开采结束后,允许一段时间进行采空区事后处理;根据开采顺序的要求,在空场条件下进行矿柱回采。

4、根据所用采矿方法和矿岩特性,决定空场内是否留矿柱及其矿柱形式。

浅孔留矿采矿法回采过程:

采用自下而上分层回采,在每一个分层中进行凿岩、崩矿、通风、

局部放矿、平场及松石处理等作业。分层高度2-2.5米,回采工作面多为梯段布置。放矿分两步骤,即局部放矿和大量放矿。局部放矿一般放出每次崩落矿石的1/3左右,矿房内暂留矿石,使回采工作面保持2.0-2.5米的作业空间。局部放矿以后,应立即检查矿房顶板和上下盘,同时处理浮石,平整场地,当矿房回采至顶柱时,即进行大量放矿。暂留矿石的作用是支撑顶底板围岩。对采空区进行地压管理。大量放矿时要均匀放矿。

(二)充填采矿法分两步回采,第一步回采时,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用充填材料填充采空区,防止矿岩冒落。因此不论矿岩是否稳固,均可以采用。充填采矿法分为非胶结充填法和胶结充填法。我矿采用的是非胶结充填法水平向上干式充填法。

非胶结充填法水平向上干式充填法

主要特点:

1、工作面上向分层推进,每层又以采、出、充形式循环作业,工艺环节多。矿块生产能力随着生产管理水平和机械化程度而异。

2、分层回采、分层充填。采空区高度较小,两帮维护较容易能适应矿体变化,不容易丢边和超采,还可以进行选别回采,贫损指标容易控制。

3、人在采场内作业,直接对顶板进行木支护。人工顶子支护主要区域和位置:

1、破碎带;

2、裂隙;

3、浮石;

4、顶板的下凸处;

5、暴露面积过大处。

前三条是起支撑作用,后两条是起测控作用的。

(三)崩落采矿法

为一步回采,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同时崩落围岩并充满采空区,达到控制和管理地压的目的。围岩不稳固也可以采用。

第二章、空场采矿法安全要求

(1)加强顶板管理:

顶板管理主要是对顶板的监测控制,是应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对井下采矿过程中所形成的空间、围岩、顶板的观察和测定,分析掌握其变形、位移等的变化情况和规律,获得其大冒落前的各种征兆,以便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岩石力学参数以及大量监测数据的规律和经验,选择修正矿块的经构参数、回采顺序、爆破方式等控制地压活动,降低冒落的危害。

(3)根据采场结构、面积大小,结合地质构造,破碎带的位置、走向,矿石的品位高低等因素,在矿岩中选留合理形状的矿柱和岩柱,以控制地压活动,保护顶板。在矿柱中,必须保证矿柱和岩柱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由采矿技术人员检查和管理。

(4)在矿房回采过程中,不得破坏顶板;严格控制炮孔的方位和深度。

(5)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口扩充成喇叭口形状,并充满矿石。

B、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应停止其上部作业,经妥善处理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

C、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放矿时采场严禁作业。

D、每回采一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一般应控制在2米左右。

(6)及时回采矿柱和处理采空区。

(7)采场凿岩时要适当控制炮孔距离,以避免爆破后产生大块,输出矿石块度不得超过250毫米。

第三章、充填采矿方法安全要求

(1)采场必须保证两个安全出口,并设有照明设备。采场两端人道、集矿井和下渣井都应保持畅通。

(2)采场凿岩时,炮眼布置要均匀,沿顶板构成拱形。装药要适当,以控制矿石块度。

(3)每一分层回采后要及时充填,确保充填质量。充填料最大块度不得超过300毫米。充填后,充填面至顶板高度不得小于1.6-1.8米。(电动铲车出矿不得小于2.0米)

(4)禁止人员在下渣井下方停留和通行。充填时,下渣人员应与采场作业人员建立信息联系。

(5)采场内的集矿溜井口必须设盖板或格筛,防止作业人员坠井。

(6)禁止在采场内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

(7)分层回采后,爆破后充填面至顶板不得超过3米。(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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