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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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最近读完了《集体行动的逻辑》这本书,对曼瑟尔·奥尔森和公共选择理论有了新的认识,也发现他的理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存在,作者对其进行梳理、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一套理论体系,现在将此书的理论简要介绍,并发表我的观点。

这本《集体行动的逻辑》即是对集体行动理论进行系统阐述的经典著作,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奠基之作。首先,奥尔森教授分析了公共物品和集体的概念,得出一个结论:在严格坚持经济学关于人及其行为的假定条件下,经济人或理性人都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接着,作者对集体利益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区分了相容性和排他性的集体利益,从而将集团也分为(利益)相容性集团和(利益)排他性集团。作者做出判断:较之排他性集团,相容性集团更有可能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对于集体行动总普遍存在的集团成员“搭便车”行为,作者设计出了一种动力机制——“有选择性的激励”。这种激励之所以是有选择性的,是因为他要求对集团的每一个成员区别对待,即“赏罚分明”。而要做到这样成本是如此大,以至于实际上要促成这样的集体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集团规模大、成员多使做到“赏罚分明”得花费高额的成本,它包括有关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信息成本和度量成本记忆奖惩制度的实施成本等。显然,不仅仅是收益分享问题阻碍了大集团实现其共同利益,而且组织成本随着集团规模的扩张而剧增也使之难以为继。这就是集体行动的困境所在。而小集体则是例外的,因为小集体成员人数少,因此叫之实现的集团总收益,集团的总成本更小。在此情形下,小集团的每个成员发现,一旦他为集体利益去行动,他从中获得的收益超过了他为之而付出的成本。这时,个人利益才会与集体利益相一致。这时候集体行动才能够得以促成。奥尔森教授的结论是:小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具有有选择性的激励机制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机制的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

奥尔森提出的理论有完整严密的逻辑,作者在本书探讨了工会、阶级、压力集团等集团的表现。工会起初起源于小企业或者工场,因此规模较小,所以可以应用小集体的理论说明其可以有效组织集体行动。但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工会的规模越来越大,这就产生了集体行动无法开展的问题,而这与事实并不相符。

其原因何在?作者观察发现,工会所追求的政治目的是工人集团的集体物品,这容易导致供给不足。但工会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到与雇主的讨价还价,并且伴之以只雇佣工会成员的规则,则工会可以通过强制迫使工人加入工会,而这是稳定和巩固工会组织的可行策略。就压力集团而言,则可区分为不同情况,农场主组织、脑力劳动者组织以及工会等需要求助于强制措施和非集体性利益,才能壮大和巩固组织;而商业协会尽管作为整体也表现为大集团,不能产生良好的行为,但作为具体的行业组织,则因为成员少,目标明确,可以应用小集团的理论,从而产生有效的集体物品供给。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前者所获得的集体收益是作为大集团实现非集体利益的“副产品”而存在的,而后者则更多的体现为具体组织的“特殊利益”。

当然集体行动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1、没有说明集团领袖,特别是企业家的作用,事实上企业家在调动集团成员的行为方面是有很大潜力的,正如《奥尔森理论的在验证》(这篇文章重点强调奥尔森理论中关于企业集中度高的行业,与政治决策领域关系最为密切)所显示的,存在许多经验性的案例不能证明奥尔森理论的适用性,比如企业初始状态、企业文化以及行业内部竞争等都能影响集团的行为选择,而这都是集团理论需要解释的问题。2、作者否认了大集团,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集团若规则严明、成员素质高,仍然可以有效率的实现目标。在我国,有很多大公司比小公司更完备,做的更好;中央的政府组织比地方组织也做的更好。所以“小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这个结论不一定正确。3、奥尔森的理论建构在两个前提之上:一是理性人假设;一是集体目标的公共性。这个假定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现实。理性人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它假定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可以做出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关于集体的目标,他同意对于集体的传统理解,即认为人们形成集体是因为有着共同的目标或是存在利益上的一致性。但是,通过上述两个假设,并不能推断出,理性的个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导致集团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行动。

我认为应吸取作者有利的观点来发展我国公共物品市场,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政策。1、积极发展小集团,规范大集团。充分发挥小集团容易团结、容易组织等的优点,在一个小集团中,一个成员可以获得总收益中很大的一部分,即使他个人承担全部的成本,比起没有这一物品时他仍能获得

更多的好处,这时可以假设集体物品会被提供。与此相反,在一个大集团中,没有某个个人的贡献会对集团整体产生很大的影响或对集团中任何一个成员的负担或收益产生很大的影响,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外界因素引导大集团的成员为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奋斗,不然集体物品就不会被提供。所以发展小集团的同时,规划大集团。2、保持个人要求和集体目标的一致。上世纪70年代美国社会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不和谐因素就是“集体物品和外部性的增加”。因为潜在集团内部的个体要求和集体统一目标不一致会导致各种矛盾和冲突,简单说,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国家和各种社会组织永远面临“众口难调”的问题。我们的各种社会组织包括工会、行业协会都是政府垄断的大集团,即便是强制入会,也很难提供相应的集体物品。3、针对不同活动或不同目的,采用不同的小集团或大集团理论。我发现奥尔森教授反反复复说来说去论证的东西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每个人都有诸如此类的经历:比如同宿舍三五个好友商量一起吃顿火锅,这事很容易就成了;而要召集一个班级搞个野外郊游,则很难全体人员都去。那么针对同宿舍的小集团则采用商量的方式,对于班级这样的大集团则发挥牵头者(通常是班干部)的作用。

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会了很多公共选择方面的理论,发现了一些问题,结合自己的知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了很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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