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有效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办法:
1. 扬尘管理:
- 现场采取湿法施工措施,例如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保持施工道路的湿润。
- 重点管理裸露的地面和覆盖材料,如砂土、石料等,使其保持湿润,或使用覆盖物遮盖。
- 减少或限制机械施工,尤其是在干燥天气和风速较大的时候,限制扬尘产生的机会。
- 安装风帘、挡墙等设施来阻挡风中的扬尘,减少扩散范围。
2. 噪声管理:
- 合理规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在夜间和居民密集区域进行噪音较大的作业。
- 使用降噪设备,如噪音遮挡板、隔音罩等,限制噪声的传播和扩散。
- 对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减少噪音污染。
- 鼓励使用低噪音设备和技术,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 监测和检查:
- 建立监测系统,对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 定期进行扬尘和噪声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强化管理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这些管理办法需要严格执行和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扬尘和噪声污染。
同时,施工单位也需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产生和控制工作,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秩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乡村等建设活动中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噪声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扩散。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措施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噪声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规定第七条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声音,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声音、爆破声、车辆行驶噪声、人声等。
第八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限值标准。
具体的噪声限值标准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公布。
第九条建筑施工噪声的评估和监测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与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保持沟通。
第十条建筑施工噪声的产生和控制应当参考《建筑施工噪声源分级与控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噪声控制方案,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备。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施工,减少噪声的产生。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日进行噪声大的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合理布置工地,减少噪声传播到周边居民的程度。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噪声管理人员,负责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噪声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施工噪声的情况,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改正违规行为。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施工噪声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的防治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测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及时评估噪声水平,提供噪声控制的参考依据。
四、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 施工前应制定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明确噪声控制目标和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材料,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
3.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噪声。
4.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护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6. 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
五、施工噪声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标准。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并健全噪声管理档案,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噪声管控验收,确保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噪声问题,对超标的噪声源进行整改。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六、施工噪声管理的效果评估1. 对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监测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评估施工噪声管控的有效性。
七、施工噪声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噪声防护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噪声防护意识。
2. 施工单位应开展噪声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噪声控制技能和知识水平。
八、施工噪声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达到或超过噪声控制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地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拓民的自觉意识。
采取先进的联系方式,避免如吹口哨的噪声污染。
2、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对施工生产有关管理人员(包托外包队大上负责人)定期进行文明施工现场对噪声控制要求的考核。
3、浇筑砼时尽量安排在早6:00—晚22:00进行,选用无声振捣棒,噪音白天控制在70分贝以下,晚上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且经常测试。
特殊情况须在夜间施工时,一方面要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另一方面要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
4、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等,使用时须在临设封闭工棚内,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对使用时不能封闭的机械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5、建筑物四周挂降噪音网。
6、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大为噪声。
7、每月进行两次噪声值监测,并在夜间22:00以后进行抽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晚间不超过55db。
8、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二、明确安全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安全施工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4、公司质量安全部门为常设的专职安全机构,负责对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防火1、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灭火器材。
2、电焊操作前,应对周边环境检查,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采取措施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扰民法规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二、施工单位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明显的噪音污染警示标志,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使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设备。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者居民休息时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提前通知周边居民。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场地内的噪音污染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噪音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工地,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三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噪音污染防治水平。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时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城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物料堆放等造成的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四、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2024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城市范围内进行的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房屋、道路、桥梁、管道等。
第三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
第四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应当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噪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噪声控制方案,并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建筑施工噪声的限制第七条建筑施工期间,白天(07:00-22:00)的噪声限制为55分贝。
第八条建筑施工期间,夜间(22:00-07:00)的噪声限制为45分贝。
第九条建筑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限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噪声隔离设施,减少噪声向周围环境的传播。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责任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噪声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噪声,居民有权向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整改或控制噪声。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测与评估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噪声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记录施工现场的噪声数据。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应采用专业的噪声监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噪声评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评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噪音是目前城市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居民的权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噪音源控制、施工管理和居民沟通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来制定一套有效的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
一、噪音源控制1.使用低噪音设备和机械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音设备和机械可以大幅减少噪音污染。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购买低噪音设备,并进行相关的补贴和奖励措施。
2.限制施工时间段为了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可以规定施工时间段,限制施工作业在夜间和假日进行。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施工单位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3.加强施工噪音监测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噪音的监测,建立监测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对于噪音超标的施工单位,要进行罚款和停工等处罚措施,严肃违规行为。
二、施工管理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同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管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1.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秩序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
减少重型机械的同时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流程,避免噪音集中排放。
2.施工工人培训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噪音危害教育培训,普及噪音对人体的危害和防护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控制噪音的能力。
三、居民沟通2.提供投诉渠道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方便居民对施工噪音问题进行投诉和反馈。
并且要对每一次投诉进行记录和处理。
3.定期沟通会议施工单位和居民代表可以定期举行沟通会议,就施工噪音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处罚和奖励措施为了执行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还应制定相关的处罚和奖励措施。
1.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建筑施工噪音管理制度的单位,可以采取罚款、停工或吊销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以保护周围居民的权益。
2023年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2023年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扬尘、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施工现场的防扬尘、防噪声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各种建筑工程、道路施工、矿山开采等活动场所。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防扬尘、防噪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扬尘污染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扬尘污染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扬尘污染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一)尽量使用无尘作业或低尘作业的工艺和设备。
(二)在扬尘源头采取封闭、密闭、围挡等措施,防止扬尘扩散。
(三)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源,定期清理施工现场。
(四)优先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扬尘的产生。
改。
(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扬尘防治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合适的扬尘监测点位,并定期进行扬尘监测,确保扬尘污染的控制效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扬尘排放台账,记录扬尘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扬尘排放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扬尘污染控制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得转嫁或外包。
第三章噪声污染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合适的噪声检测设备,并进行噪声污染预评价。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噪声污染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一)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二)控制施工设备的噪声排放,采取隔声、吸音等措施。
(三)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源,减少噪声的产生。
(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噪声。
改。
(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噪声防治意识和操作技能。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
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夜间施工行为,控制施工噪音污染,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夜间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材料运输等作业。
第三条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施工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地成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
第五条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噪音控制计划,明确各项控制措施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工地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三章噪音控制措施第七条严格执行夜间施工时间限制,非必要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
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优先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噪音源的产生。
对现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噪音排放。
第九条合理规划施工布局,将噪音较大的作业区域尽量远离居民区,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如设置声屏障、隔音罩等。
第十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车辆进出有序、速度适中,减少因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
第十一条在夜间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大声喧哗,保持施工现场的安静和秩序。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工地应建立夜间施工噪音监测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噪音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工地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地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对在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工地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审核:邓中海编制:余义华建设单位: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2016年5月18日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建工程驻地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施工噪声污染,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排放的管理,使施工噪声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以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扰民的问题,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项目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噪声污染:一是指在人口稠密处施工中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要求,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现象;二是指各施工现场受超过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噪声危害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队对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管理。
第四条:安全环保科为施工噪声防治管理的具体实施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实施项目施工噪声防治管理措施,购置有关噪声防护用品、设施,处理周围居民对施工噪声污染的投诉。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线路通过区域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工程施工组织的安排及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结果,摸清施工全线人口稠密的地段及强噪声密集的地段,确定本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重点控制区域,绘制施工现场噪声监测平面布置图,编制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控制措施。
第六条:在施工项目及施工线路穿过人口稠密地段的噪声的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在人口稀少或无人区施工地段噪声的排放可参考GB12523-90标准,不作强制性要求,但应以此为基准,考虑噪声污染对现场作业人员及野生动物的影响。
第七条:各项目在开工前,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培训教育,以使他们认识到施工噪声污染的危害性,清楚噪声防范措施,提高环保意识。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1.人为噪声的控制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管理办法(二)是用于管理和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施工现场防噪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噪音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噪音污染防治方案,明确噪音污染防治的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应纳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同步推进。
第三章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第七条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布局合理化1. 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减少噪音传播。
(二)施工设备噪音控制1. 选择低噪音、高效能的施工设备。
2.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
3.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施工工艺优化1. 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噪音产生。
2. 优先采用静音施工工艺,如静力切割、静力破碎等。
(四)施工时间控制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 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音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五)施工现场环境整治1.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减少噪音产生。
2. 施工现场内不得堆放垃圾、杂物,避免噪音和扬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治噪音污染,造成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工地噪音管理制度
工地噪音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地日益增多,工地噪音问题也逐渐成为了周边居民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控制工地噪音,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特制定本工地噪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内所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音控制和管理。
三、噪音控制标准1、白天(6:00 22:00):施工场地边界噪音不得超过 70 分贝。
2、夜间(22:00 次日 6:00):施工场地边界噪音不得超过 55 分贝。
特殊情况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噪音达标。
四、噪音源识别与评估1、在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的设备、工艺进行识别和评估。
2、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和工艺,应制定专门的降噪方案。
五、降噪措施1、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如电动设备代替燃油设备,新型静音型设备代替老旧高噪音设备。
2、设备维护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额外噪音。
3、施工工艺优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音作业集中进行。
例如,混凝土浇筑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
4、隔音设施对于固定的高噪音设备,应设置隔音棚、隔音罩等隔音设施。
5、场地布置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将高噪音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居民的区域。
6、运输车辆管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减少车辆鸣笛,进入施工现场应关闭车辆音响。
六、人员管理1、对施工人员进行噪音控制培训,提高其降噪意识。
2、要求施工人员在操作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避免野蛮操作产生不必要的噪音。
七、监测与检查1、配备噪音监测设备,定期对施工场地的噪音进行监测。
2、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应加强巡查,发现噪音超标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施工班组或个人,应进行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对于多次违规或整改不力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防治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市政工程等。
1.3 本单位成立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改进。
第二条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环保专员、设备管理员和施工班组长组成。
2.2 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噪声防治方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3 安全总监负责监督噪声防治方案的执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4 环保专员负责监测施工现场的噪声水平,记录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5 设备管理员负责确保施工设备符合噪声控制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6 施工班组长负责指导班组成员遵守噪声防治措施,及时反馈问题。
第三条噪声控制措施3.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噪声防治方案,包括施工计划、设备选择、隔音措施等。
3.2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噪声源的产生。
3.3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法定休息日进行高噪声作业。
3.4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音屏或隔音墙,减少噪声传播。
3.5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治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噪声监测与记录4.1 在施工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监测噪声水平。
4.2 环保专员负责记录监测数据,分析噪声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4.3 建立噪声监测档案,保存监测记录和相关报告。
第五条应急处理5.1 建立噪声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2 一旦发现噪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5.3 对周边居民进行及时通知和沟通,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
第六条教育培训6.1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的培训。
6.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监督检查7.1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防治措施进行检查。
施工工地噪音污染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噪音污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施工工地噪音污染的管理,维护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避免施工工地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和影响;2. 减少施工工地噪音对环境的污染;3. 保障施工工地工人的职业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的噪音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1. 噪音控制技术(1)在施工前,应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设计噪音控制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2)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音措施,控制施工机械设备的噪音产生;(3)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减少噪音传播。
2. 施工时段管理(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节假日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2)对于需要延长施工时间的特殊情况,需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做好周边居民的告知工作。
3. 环境监测(1)对施工工地周边环境进行噪音监测,确保不超过规定的噪音限值;(2)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噪音污染问题。
4. 居民沟通(1)建立健全施工工地与周边居民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居民听证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2)提前告知周边居民有关施工工地噪音的情况,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5. 紧急事件处置(1)建立健全施工工地噪音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1)负责制定并执行施工工地噪音控制方案;(2)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噪音监测和管理;(3)对施工工地噪音污染负有整体责任。
2. 监管部门(1)负责对施工工地的噪音污染进行监督和检查;(2)对噪音污染严重的施工工地进行责任追究。
七、管理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工地噪音污染管理的重视度和认识;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施工工地噪音的检查频次和力度;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噪音污染管理水平。
八、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工地噪音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施工场地噪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场地噪音管理,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管理。
三、噪音污染源分类及控制措施1. 噪音污染源分类施工场地噪音污染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机械设备噪音:如打桩机、挖掘机、搅拌机、切割机等。
(2)运输车辆噪音:如工程车辆、运输车辆等。
(3)人员噪音:如施工人员作业时的喧哗声、工具碰撞声等。
(4)临时设施噪音:如施工围挡、临时厕所、休息室等。
2. 控制措施(1)机械设备噪音1)选用低噪音、高效能的机械设备,如低噪音搅拌机、切割机等。
2)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夜间和居民休息时间。
3)对高噪音机械设备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如加装隔音罩、隔音屏障等。
(2)运输车辆噪音1)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在居民区附近通行。
2)限制运输车辆通行时间,避开夜间和居民休息时间。
3)对运输车辆进行降噪处理,如加装隔音罩、隔音屏障等。
(3)人员噪音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减少喧哗声。
2)对施工人员进行噪音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3)设置休息室,为施工人员提供安静的休息环境。
(4)临时设施噪音1)合理规划临时设施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
2)对临时设施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如加装隔音板、隔音网等。
四、噪音监测与超标处理1. 噪音监测施工期间,应定期进行噪音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周一次。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施工场地内各噪音源的分贝值。
(2)周边环境噪音值。
2. 超标处理如发现噪音超标,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查明超标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对超标噪音源进行限产、限排,降低噪音排放。
(3)加强噪音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责任与奖惩1. 责任(1)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噪音管理工作负总责。
(2)施工技术人员负责噪音源控制、噪音监测等工作。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造成伤害,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产生影响,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制如下表所示。
如果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制为准。
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22:00之间。
如果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进行连续作业或夜间施工,项目经理部需在施工前15天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制等效声级l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制昼间噪声限制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结构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装修 - 55 55备注:6:00-22:00为昼间,22:00-6:00为夜间。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
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
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六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七条中提到了一些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因素,这些因素大多是人为的。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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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