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水系统的验证方案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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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水系统验证方案

1.验证概述

我公司注射用水系统制备的注射用水主要用于纱布车间工艺用水,洁净区容器具、洁具的消毒剂配制。《中国药典》2010年版定义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

车间生产用注射用水由丹东制药机械设备公司制备提供,基本工艺流程是:纯化水箱→纯化水泵→多效蒸馏水机→注射水贮罐→注射用水输送泵→0.22um 除菌过滤器→注射用水输送泵→使用点→注射用水贮罐(输送注射用水到使用点的管道采用单回路循环)。

2. 验证目的

考察注射用水系统经过一年的验证周期后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2.1运行确认。

2.2性能确认。

3.验证依据

GMP(2010年修订版)

GMP指南2010版

药品生产验证指南(2003版)

《注射用水制备、储存及分配使用管理规程》、《注射用水系统维护与保养管理规程》。《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及输送系统维修保养标准操作规程》、《多效蒸馏水机维护与保养管理规程》、《工艺用水质量监控管理规程》

4.适用范围

本验证方案适用于注射用水系统的再验证。

5. 验证小组成员组成及其职责

6.风险评估

参考《工艺用水系统风险评估管理规程》,对注射用水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并对本次再验证进行指导。

6.1风险评估表

6.2风险评估结论

注射用水系统经过风险评估后,有部分高风险点:1、各独立设备的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2、保温效果是否合格;3、注射用水系统的清洗和消毒;4、过滤后水质是否合格。需对这些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验证,确保经处理后风险是可控制的。

7.验证内容

注射用水系统于2010年4月已通过注射用水系统的设施验证,本系统没有进行更改,所以不再进行设计确认和安装确认,只进行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参考工艺用水用水系统风险评估,确认验证内容。

7.1验证文件确认。(见附表一)

7.2.仪器仪表的校正:检查仪表的合格证、仪器仪表校正登记,保证所有的仪表均在有效期内,将检查结果填入仪器、仪表校正情况检查表,(见附表二)

7.3运行确认

7.3.1目的:在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系统的各项功能均能达到设计标准和工艺要求。7.3.2验证方法

7.3.2.1运行前准备:安装确认已符合要求,操作人员已经过培训,均考试合格并有上岗证,备品备件等也准备充分,已具备运行确认条件。

7.3.2.2水泵运行确认:运行系统,检查水泵的运转是否达到要求。(见附表三)

7.3.2.3产水量的确认:向注射用水储罐内注水,并记录产水量和时间,频次为 3 次。设计标准:产水量为 300L/h。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确认检查表。(见附表四)

7.3.2.4多效蒸馏水机的运行确认

7.3.2.4.1打开蒸汽阀门预热。启动原水泵,然后根据蒸汽压力调整进水量,检测出水口电导率合格后向注射用水罐制水。

7.3.2.4.2 打开输送点阀门,启动输送泵,打开水温自动控制系统,温度升至70℃以上保温循环。将检查结果填入多效蒸馏水机系统确认检查表。(见附表五)

7.3.2.5输送系统的确认

7.3.2.5.1碱液清洗:向注射用水箱中制注射用水200L,温度不低于700C,后加入NaOH,使成1%的浓度,打开循环泵循环10分钟后,打开输送管道阀门,向各使用点输送碱液,

依次打开各使用点阀门使碱液流出,关闭各使用点阀门,循环60分钟后排放。

7.3.2.5.2冲洗:向注射用水箱中制注射用水,启动循环泵,打开各使用点阀门,冲洗30分钟后排放至进出口电导率一致,注射用水箱、管道清洗结束。将检查结果填入输送系统清洗确认表。(见附表六)

7.3.2.5.3钝化:确认管道内壁无生锈、水纹、黑斑点等现象,钝化膜无损坏,本次验证不再进行钝化。

7.3.2.6.8注射用水箱和管路输送系统消毒效果的确认

7.3.2.6.8.1本系统的消毒方式采用纯蒸汽消毒。

7.3.2.6.8.2按多效蒸馏水机操作规程运行,打开蒸汽阀门对注射用水储罐及输送系统进行消毒灭菌,采用流通蒸汽消毒法,时间为60min。后用注射用水冲洗至进出口电导率一致。将检测结果填入注射用水箱和管路输送系统消毒运行确认检查表。(见附表七)6.3.2.7换热器冷却效果确认:不开换热器的进冷水阀门,开使用点的注射用水,测量水温。再打开换热器的冷水阀门,测量经冷却后的水温。(见附表八)

7.3.3管道保温循环效果验证

在注射用水输送系统正常运行后,分别测试出水口和回水口的水温并记录,验证循环管道内注射用水温度在 70℃以上。每隔 2 小时记录 1 次温度,连续记录 3 天。记录见《注射用水管道保温效果验证记录表》。(附表九)

7.3.4运行确认结论: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整个系统的运行作出综合评估,并作出系统是否已具备性能确认条件的结论。

生产技术部:日期:

质量管理部:日期:

设备动力部:日期:

7.4性能确认

7.4.1目的:在安装确认和运行确认合格的前提下,注射用水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按监控计划在各取样点进行取样测试,检测其水质是否符合标准。

7.4.2验证方法

7.4.2.1系统在连续运行后,开始取样检测,验证时不能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验证周期内注射用水的消耗量应与正常生产时相当,如无生产用水时要在取样点排空,其排水量要与正常生产用水量一致。

7.4.2.2分析方法:按《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化学检验,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微生物检查。

7.4.2.3可接受标准:应符合《注射用水质量标准》的规定。

7.4.2.4取样方法

7.4.2.4.1取样时用酒精擦拭出水管口和广口瓶瓶口。

7.4.2.4.2打开阀门,排水2分钟。

7.4.2.4.3广口瓶内接入注射用水使其充分接触广口瓶所有内壁后倒掉,反复3次。然后可接取样品。

7.4.2.4.4取样点及其编号:

7.4.2.4.5取样频率:按《注射用水系统清洁标准操作规程》、《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及输送系统清洁、灭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清洗、清毒,然后取样检验,如此连续监测3个周期,每个周期为7天。各取样点取样频次如下:

将检查结果填入注射用水水质监控检查表。(见附表九)

7.4.3异常情况处理:在性能确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和判定,如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7.4.3.1在不合格点重新取样,重新检测不合格项目或全部项目。

7.4.3.2必要时,在不合格点的前后分段取样,进行对照检测,以确定不合格原因。7.4.3.3若属系统运行方面的原因,必要时报验证小组,调整系统运行参数或对系统进行处理。

7.4.4性能确认结论:根据注射用水检测结果得出验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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