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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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发表时间:2017-07-13T16:58:40.0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7期作者:康莎莎杨折丽[导读] 摘要:我国自战国秦汉时代就已经有了“法”的概念,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已经逐渐变得现代化起来三峡大学湖北宜昌 443002

摘要:我国自战国秦汉时代就已经有了“法”的概念,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已经逐渐变得现代化起来,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但考虑了西方法律,而且贴近了中国的国情。本文主要探究了我国法学现代化进程中与西方法律的联系和我国法学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法学;现代化;发展

一、我国法学的现代化

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作为研究内容的一门学科,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我国的法律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非常活跃,是各个流派的代表之一,其中“法”就是各派各家争论的焦点之一。我国古代的法律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秘密法到公开法的进程。《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法典,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法典的基本体系,后来的《秦律》、《九章律》、《曹魏律》、《泰始律》、《开皇律》、《唐律疏议》的体例都是在《法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这个时代的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等等。到了近代,我国逐渐开始了法学现代化的进程,这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西方的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在理念方面与西方的法律法规有相同之处:1,我国在法律制定方面参照和改进了一些西方的法律观念,比如司法独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部门法划分的观念,公法与私法的观念,法治观念等等。考虑到我国历史上在此之前还没有这么多的观念出现,所以这就是法律现代化的体现;2,我国在法律体系方面参考西方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传统的中国法律体系是以刑法为主,刑民不分,公私不分,并且没有程序法的法律体系,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领,以国际法,诉讼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为基本构架建立起的法律体系,并且在这个法律构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3,在法律原则方面,现代化的法律体系里宪法里有国民主权原则,平等原则,民主原则等等,诉讼法上的保护诉讼权利原则,不告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诉讼当事人主义原则,民商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保护私权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权利平等原则等等。不只是这些,我国在法律职业和法律教育等方面也在对原有的体制进行改革的方面上建立了现代化的体系。并且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我国未来的法律的发展

未来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发展,必将是各项制度法规体系方面更加健全,研究方法更加成熟,更加更好的服务与社会。具体表现在: 1,在法律法学的研究方法方面,逐渐从实证分析法走向价值分析法与社会分析法,目前三大法学传统包括社会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在法律法规和法学的研究过程中,方法论的研究逐步完善,逐渐从实证分析法走向价值分析法与社会分析法,并且更加注意三种研究方法并用用来完成法学方面各项的工作。如图1,研究的是从1981年到2011年我国的法律著作的数量,从中就可以看出研究方

法的转变:

2,在具体的研究方法运用的过程中案例研究法,法解释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运用变得更加成熟,主要体现在这几种方法的运用更加符合这种方法的范畴,并且在法学的研究中变得更加普遍。案例研究法主要研究法学的原理,法律体系的设计等等;法解释研究法随着法律制度的结构不断完善而发展的,主要用来解释法律法规,为完善相关的法律体制而作出相关的工作;比较研究法根据研究目的将同一或类似的法学问题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下的表现进行对比分析,的出相关的结论;历史研究法,注重搜集研究对象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亊实,并加以客观分析。将以上几种方法合理利用就能得出相关的结论。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学研究中仍旧存在1,在法学研究的过程研究方法单一或者是没有方法意识的问题;2,部分的法学研究有方法之名,没有方法之实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此基础上就要对此加以改进,不断改进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相信未来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法学研究更加系统科学。参考文献:

[1]何勤华,李秀清.外国法与中国法---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反思[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上)-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J].政法论坛, 2005.

[3]宁全红.春秋时期法的产生[J].广东社会科学, 2007.

作者简介:

康莎莎(1996-05),女,湖北宜昌,团员,宜昌市三峡大学法学专业在读

杨折丽(1994-09),女,湖北宜昌,中共预备党员,宜昌市三峡大学法学专业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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