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权案例分析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损失数额如何计算
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具体事例
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具体事例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具体事例一、案例描述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犯罪和侵权行为的不断增加。
其中,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是一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下面将介绍一些具体事例。
1. 在某工作场所,有员工为了方便工作,私自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了一款被侵权的软件,而并未付费购买授权。
这一行为造成了软件开发商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合法用户的权益构成了威胁。
2. 在一家小型企业中,由于资金紧张,业主决定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一些侵权软件,用以应对日常业务需求。
这种行为无疑加剧了侵权软件的传播,对整个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
3. 个人用户也存在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行为。
一些电脑爱好者通过互联网下载破解版的软件,以躲避授权费用的缴纳。
这虽然在短期内可以省下一些开支,但从长远来看,侵权软件的使用不仅威胁了个人隐私和安全,也是对知识产权的践踏。
二、案例分析以上案例反映了在现实生活中,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现象并不鲜见。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软件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助长了侵权盗版产业链条。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行为不仅在商业领域广泛存在,个人用户之间也存在大量侵权软件的使用和传播。
需要提高公众对侵权行为的认识,共同维护知识产权。
三、对策建议针对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管理和宣传。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管,禁止私自在工作设备上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另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鼓励大家使用正版软件,共同维护知识产权。
总结回顾通过对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具体事例的分析和探讨,我们深刻认识到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和普遍性。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加强侵权软件的防范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只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遏制非法安装使用侵权软件的现象,维护知识产权,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损失赔偿中的商业损失法律界定与计算方式探讨
损失赔偿中的商业损失法律界定与计算方式探讨损失赔偿是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权益,而商业损失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商业损失在损失赔偿中的法律界定与计算方式。
一、商业损失的法律界定商业损失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企业经营或利益发生损失的情况。
法律界定商业损失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因果关系、合同约定和市场规律等。
在损失赔偿中,商业损失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损失:指因违约、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企业经济上的损失。
如合同违约导致一方无法按时交付货物,使另一方无法正常进行生产,造成生产线停工,直接导致的生产损失。
2. 间接损失:指由于直接损失而引发的其他损失。
如生产线停工导致无法按时交付货物给客户,导致客户流失,间接导致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损失。
3. 合同利益损失: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法律关系,当合同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以要求损失赔偿。
合同利益损失是指因合同违约而导致的合同一方无法实现预期利益所遭受的损失。
二、商业损失的计算方式商业损失的计算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
在处理商业损失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直接损失的计算:直接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直观,一般通过考虑损失的金额、时间和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例如,某企业由于合同违约导致生产线停工两天,每天的损失产值为100万元,那么直接损失为200万元。
2. 间接损失的计算:间接损失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
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基于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等方法。
例如,某企业由于生产线停工导致客户流失,根据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可以估算出该客户流失导致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损失的金额。
3. 合同利益损失的计算:合同利益损失的计算需要考虑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损失的范围和可预测性等因素。
一般可通过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违约程度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等来确定。
例如,某合同明确约定一方如不能按时交付货物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合同利益损失可以通过违约金计算得出。
软件侵权案例
软件侵权案例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软件侵权案例屡见不鲜,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软件侵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案例一,某公司未经授权私自复制软件。
某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未经软件公司授权,私自在公司内部复制了大量的软件,用于员工的办公和生产。
在一次突击检查中,该公司被发现存在大量盗版软件,最终被软件公司起诉,赔偿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案例二,个人非法传播破解软件。
某个人在互联网上非法传播了大量破解软件,吸引了大量用户下载并使用。
这些破解软件不仅侵犯了软件公司的版权,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给用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最终,该个人被软件公司提起诉讼,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案例三,软件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在软件开发领域,有时候不同的软件公司之间也会发生侵权纠纷。
比如,某个软件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无意中使用了另一个公司的代码,而未经授权就将其包含在自己的软件中。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法律纠纷,最终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软件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为了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软件的授权协议,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和使用盗版软件。
其次,软件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避免侵犯他人的版权。
最后,对于用户来说,要增强版权意识,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授权的破解软件,以免触犯法律。
总之,软件侵权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软件环境。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软件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案例一:某某公司盗版他人作品事实经过:XXX公司是一家知名游戏开发公司,拥有多款热门游戏。
最近,XXX公司发现某某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盗版了他们的一款游戏《XXX战争》。
某某公司直接将游戏下载链接发布在其官方网站上,并宣传其为自己独立开发的游戏。
律师解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XXX公司的游戏《XXX战争》属于原创作品,拥有著作权。
而某某公司未经授权盗版其游戏,已经侵犯了XXX公司的版权。
盗版行为不仅是对原创作品的不尊重,也损害了XXX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建议:1.XXX公司可以先向某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盗版行为,并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同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作为对XXX公司的损失赔偿。
2.若某某公司不配合,XXX公司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某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案例二:个人将他人音乐上传至第三方平台事实经过:某某个人喜欢一位歌手的音乐作品,将其音乐从CD上转录至电脑,并将音频文件上传至一个知名音乐分享平台,供他人免费在线收听。
律师解读:根据著作权法,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某某个人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上传他人的音乐作品,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即使某某个人以共享的目的提供音乐文件,也不能消除侵权行为的性质。
建议:1.著作权人可以向平台提供侵权举报,要求平台删除某某个人上传的音乐文件。
2.如果个人上传音乐的情节严重,著作权人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案例三:某某公司使用他人照片作为广告素材事实经过:某某公司在推广其产品时,使用了一张某某摄影师的照片作为广告素材,但未经摄影师的允许,并没有支付任何版权费。
律师解读:照片作为原创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某某公司未经摄影师的授权使用其照片,已经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某某公司应当意识到,无论是商业用途还是非商业用途,如果使用他人的照片作为素材,都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支付相应的版权费。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附侵权认定及法律责任解读)企业常常面临使用盗版软件方面的法律困惑,如经常有人咨询:“又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给我们发函,说我们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们的软件,怎么办?”,“我们公司使用的软件都是盗版的,正版公司找来了,让我们买他们的软件,正版好贵,不买风险大么?”,“我们部门使用的软件较专业,下载了盗版的,正版公司的怎么发现我们使用他们的软件啊?”等等。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责任的前提进行分析,识别其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在中国,使用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以来,在不少人心中都存在一个误解,即“制造、销售盗版违法,而使用盗版并不违法。
”而实际上,尽管我国的《著作权法》只明确地对制造、销售盗版的行为予以禁止,并规定了很清楚的法律责任,对仅仅使用盗版产品的行为,并没有作出违法性的规定。
但是,在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上,因其功能性、工具性很强及易复制性等特殊性,使得法律保护将其延伸到了最终用户的领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2010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将未经合法授权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定位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享有的复制权,具体来说,其一般需要承担多大的法律风险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容易被追究侵权的软件通常来说,需要经过授权或需要付费的计算机软件一般专业性程度较高,且大部分为国外软件,如目前启动司法维权较多的微软公司的MicrosoftOffice系列软件、磊若公司的Serv-UFTPserverv6.3版本的软件、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CATIA系列软件、西门子公司的NX系列软件、奥托恩姆科技有限公司的MDaemon邮件服务器软件等等,这些软件著作权人的所在国大部分均与中国同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确定了作品保护的“国民待遇原则”。
软件侵权赔偿标准
软件侵权赔偿标准
软件侵权赔偿标准是指在软件侵权案件中,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方进行赔偿的标准。
具体标准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软件侵权赔偿标准:
1. 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侵权方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赔偿经济损失的方式进行补偿。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侵权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包括侵权方的侵权所得、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2. 非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侵权方因侵权行为造成的非经济损失,可以通过赔偿非经济损失的方式进行补偿。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侵权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非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包括受害人的名誉损失、商誉损失等。
3. 惩罚性赔偿标准:侵权方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造成的损害后果较为恶劣,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侵权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并考虑侵权方的主观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软件侵权案件可能涉及的赔偿标准不同,具体
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此外,在软件侵权案件中,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盗版软件的使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普遍问题,盗版软件的使用侵犯了软件开发者的著作权,给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一些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的案例,以此来呼吁公众对盗版软件的使用进行抵制。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在教育领域发生的盗版软件案例。
在许多学校中,教师和学生使用的一款教育软件被盗版制造商复制并传播,从而导致软件开发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这款软件的开发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研发,并希望通过销售此软件来获得合理的回报。
然而,盗版制造商的行为削弱了软件开发者的收入来源,使他们难以持续开发和改进软件,从而降低了教育软件的质量和可用性。
另一个案例是在娱乐行业中发生的。
音乐、电影和游戏等娱乐内容的盗版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
例如,一部电影在上映前就被盗版制造商复制并在网上传播,导致电影公司的票房收入大幅下降。
这些盗版行为不仅伤害了电影公司,还损害了相关从业人员(如演员、导演等)的利益。
另外,音乐和游戏等娱乐内容也由于盗版软件的普及而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这些行业的从业者所依靠的收入来源被削减,他们的创作动力和投入也相应受到了抑制。
此外,在商业领域中,盗版软件的使用也给企业造成了许多问题。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网络不安全以及商业秘密外泄等问题。
当企业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或办公软件时,其系统易受到黑客攻击,可能遭受数据丢失、账户被盗等严重后果。
此外,如果企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诉讼,使用盗版软件将使企业陷入被告的境地,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最后,我们还应该关注到,盗版软件不仅给原创作者带来了财务上的损失,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盗版行为促使制造商和开发者不愿再将产品引入市场,这将损害创新和发展的推动力。
一些人会认为使用盗版软件节省了开支,但实际上,盗版软件的传播和使用直接导致了就业机会的流失,给社会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总而言之,使用盗版软件侵犯著作权是既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行为,它削弱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对个人、企业和整个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软件盗版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追究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软件盗版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追究案例标题:软件盗版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追究案例背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软件盗版行为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软件盗版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追究,本文将通过详细描述一起软件盗版案例,并由律师对案件进行点评,以使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软件盗版行为的严重性和相关法律措施。
案例描述:时间:2008年地点:中国某城市某公司X是一家软件开发企业,专注于开发针对教育行业的软件产品。
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名为“教育明星”的教育管理软件,具有高度的商业竞争力。
然而,该软件在市场上并未推出太久,就出现了大规模的盗版行为。
在2008年底,X公司开始接到多个客户的投诉,称他们所购买的“教育明星”软件属于盗版版本。
X公司的技术团队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软件被盗版用户大量传播,并在多个教育机构中广泛使用。
由于盗版行为的存在,X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随后,X公司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展开调查,并成功追踪到盗版软件的源头。
调查结果显示,一家名为Y公司的小型软件公司涉嫌盗版、制造和销售盗版的“教育明星”软件。
Y公司将盗版软件制作成了光盘,并在网上进行销售,且销售量巨大。
公安机关在2010年对Y公司进行了突击抓捕。
在搜索和扣押行动中,缴获了大量的盗版软件光盘和相关制作工具。
Y公司的负责人被拘留,同时被指控侵犯著作权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
最终,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作出判决。
Y公司的负责人因盗版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同时,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并下令销毁全部盗版软件光盘。
律师点评:该案是一个典型的软件盗版案例,通过展开调查并起诉盗版软件制造和销售公司,成功维护了正版软件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盗版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复制、出版、发行侵犯著作权的作品,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不处罚金。
知识产权法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知识产权法律作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的重要法律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法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知识产权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实务操作。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基本信息原告:甲公司被告:乙公司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二)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软件开发的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A。
该软件产品A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乙公司是一家同行业的竞争企业,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传播甲公司软件产品A,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B推向市场。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侵权行为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三、法律问题1. 被告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2. 如果被告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一)被告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1.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本案中,甲公司拥有软件产品A的著作权。
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传播甲公司软件产品A,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等。
综上所述,被告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
(二)如果被告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被告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被告乙公司应立即停止复制、传播甲公司软件产品A的行为。
软件侵权责任赔偿协议
软件侵权责任赔偿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背景软件侵权责任赔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软件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软件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就软件侵权责任及赔偿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软件侵权责任赔偿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软件侵权责任的定义软件侵权责任是指乙方在使用甲方开发的软件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软件使用协议,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使用、复制、传播、修改、删除软件等行为。
三、软件侵权责任的赔偿方式1. 乙方对于软件侵权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2.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应根据乙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程度和甲方的合法权益受损程度来确定,并由双方协商一致。
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可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如删除非法复制品、停止非法传播等。
4. 乙方应向甲方赔礼道歉,表达对侵权行为的悔意,并承诺不再重复侵权行为。
四、软件侵权责任的免责条款1. 如果软件侵权行为是由于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软件修改、破解、破解防护措施等行为造成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果软件侵权行为是由于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第三方提供的非法软件或破解软件等行为造成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果软件侵权行为是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遭受到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软件侵权责任的解决方式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软件侵权责任纠纷,如协商不成,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 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任何一方均不得将软件侵权责任纠纷公之于众,以免对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软件侵权责任赔偿协议(范本文)
软件侵权责任赔偿协议
背景
一、协议目的和范围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软件侵权责任赔偿事宜上的权益和义务。
本协议适用于软件开发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销售、分发等方面。
二、软件侵权行为的定义
1.未取得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复制、分发、传播软件及其衍生品;
2.使用盗版软件,从事商业活动或盈利行为;
3.未经授权擅自修改软件的、进行反向工程等行为;
4.通过未经授权的手段,绕过软件的许可认证或加密保护;
5.未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的软件许可费用,擅自使用该软件。
三、责任赔偿的规定
1.在被侵权软件开发者发现软件侵权行为后,侵权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合理的调查成本;
–合理的维权费用;
–合理的法律费用;
–其他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2.软件开发者有权选择将被侵权方送达侵权通知的方式,并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关的送达费用。
如果被侵权方拒绝接受送达,软件开发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如果软件侵权行为给被侵权方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不可逆转的商誉损害,被侵权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一步追究侵权方的责任,并要求额外的赔偿。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互联网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需经被侵权方书面确认。
3.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当地法律。
使用盗版源码 赔偿标准
使用盗版源码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当侵权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时,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赔偿标准主要适用于企业安装标准化的盗版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并不适用于因员工跳槽等原因导致的源代码泄露。
因此,在企业运营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使用盗版软件和源码,以减少法律风险。
计算机软著法律判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生产工具。
然而,由于软件的复制、传播、使用等环节的特殊性,软件著作权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判决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软件著作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法律适用。
(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经过:2018年,原告开发完成一款名为“XX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并取得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9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公司网站、手机APP等平台上使用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2.如果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二、案件审理(一)法院认定事实1.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已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2.被告在其公司网站、手机APP等平台上使用了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3.被告使用原告的软件,并未对原告造成实质性损害。
(二)法院判决1.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软件著作权。
2.被告应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三、案例分析(一)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本案中,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已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并受法律保护。
因此,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得到了法律认定。
(二)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被告在其公司网站、手机APP等平台上使用了原告的“XX管理系统”软件,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侵犯原告的软件著作权。
【法律】 被控软件侵权,企业如何应对?
前言近些年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维权事件时有发生,通过浏览器输入关键字检索就会发现各种侵权、维权内容,稼轩律师也接到了诸多相关咨询。
本文通过分析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索公司”)CATIA系列软件著作权纠纷相关案例,归纳该类纠纷争议焦点,以期为使用商业软件的用户提供预防及应对之策。
一个案例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是全国领先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软件,以其强大的功能在飞机、汽车、轮船等制造行业享有声誉。
原告达索公司作为CATIA软件的著作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被告长春某汽车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擅自复制、安装、商业使用CATIA系列计算机软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禁止性规定,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严重侵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支出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
可见,企业使用、复制盗版侵权软件一经权利人发现,可能面临巨额经济赔偿,而上述案例并非个案。
CATIA系列软件著作权纠纷大数据分析经笔者统计发现,自2014年至2019年底,仅达索公司提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就高达45例。
在一审案件共40例中,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方式结案33件,撤诉率占82.5%;以法院判决方式结案4件,占比10%,且法院均全部或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请。
另经数据统计发现,该类案件在江苏、上海、广东、浙江等最为高发,案件涉及汽车、航空航天、建筑、通用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涉诉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
(案例来源:Alpha 案例库;检索日期:2020年3月22日)除了达索公司积极维护自身软件著作权外,奥腾公司(AltiumLimited)、奥多比公司(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等众多计算机软件公司也在积极利用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该类软件公司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软件市场利用率高,国内侵权行为高发。
公司作为著作权人维权态度坚决,索赔金额往往较高,不得不引起重视。
使用盗版软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软件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盗版软件现象也日益严重,不仅损害了软件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某科技公司诉张某侵犯著作权案为例,对盗版软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系某知名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
该公司发现,张某在其经营的电脑维修店中,使用盗版软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将盗版软件销售给客户。
科技公司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张某使用盗版软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张某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二、法院审理(一)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使用盗版软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为,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侵权。
张某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也侵犯了科技公司的著作权,构成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张某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盗版软件,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二)法院判决依据1.关于张某使用盗版软件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本案中,科技公司作为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软件的著作权。
张某使用盗版软件为客户提供服务,侵犯了科技公司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2.关于张某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其作品。
本案中,张某销售盗版软件,侵犯了科技公司的发行权和出租权。
三、案例分析(一)盗版软件的法律性质盗版软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其作品的行为。
盗版软件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侵权行为:盗版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如何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如何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源:乐辉著作权律师()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关于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其法律规定的基本模式都是:“实际损失赔偿”—“违法所得(侵权获益)赔偿”—“法定赔偿”。
即首先考虑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给予赔偿;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则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判决给予法律规定的额度范围之内的赔偿。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能否以销售额的损失来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基本案情】案号(2018)鲁民终957号在美国注册的达索公司享有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2013 年4月19日,达索公司向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投诉称,博润公司未经达索公司许可,复制、商业使用Solidworks系列软件。
2013年5月7日,执法局对博润公司安装(复制)使用Solidworks软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博润公司共安装有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含2010版本29套、未知版本4套)。
2014年3月26日,达索公司致函执法局,称博润公司所使用的前述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未经达索公司合法授权。
博润公司未能提供其所使用的该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已取得达索公司许可或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证据。
达索公司起诉要求博润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73.9万元和合理开支10万元。
2009年11月3日,博润公司曾从山东华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购买两套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软件。
SolidworksOfficePremium2010白金包售价为83000元/套。
博润公司提交的(2013)淄仲裁字161号裁决书记载,博润公司从华创公司购买的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软件的价格为30000元/套。
软件版权案例
软件版权案例【篇一:软件版权案例】案例一,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国家版权局发布)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青岛正大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21套盗版办公及绘图软件,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山东省即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正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9.884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08年起,上海瑞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创公司”)总经理韩猛、副总经理韩红昌为推广公司2345导航网站,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指使员工钱武星、罗华等人通过非法复制微软公司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制成“萝卜家园”等版本的盗版操作系统,并在盗版软件中捆绑、集成恶意代码,通过发布下载链接和雇佣人员线下免费发放盗版光盘等手段,提高公司网站浏览量,吸引付费广告、加载有偿链接,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经审计,2345网站为瑞创公司获取营业收入计人民币2387万余元。
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本案侵权时间历时三年之久,侵权行为涉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6个城市,侵权软件数量和非法经营数额均特别巨大,被害单位(微软公司)曾就本案提出1亿元人民币的民事赔偿请求。
案例三,中孚电子公司、李强侵犯著作权案(最高检发布)2011年7月,山东平度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招标购买计算机,青岛中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孚信息公司”)中标。
2011年9月,平度市教育体育局与中孚信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中孚信息公司负责供货并免费安装常用软件。
2011年9月20日,中孚信息公司委托青岛中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电子公司”)进行安装。
中孚电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强未经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同意,从互联网上下载了windowsxp操作软件和office(2003)办公软件,并雇佣他人将下载的软件复制安装到1076台计算机上。
经鉴定,李强安装的windowsxp操作软件、office(2003)办公软件与微软公司相关的正版软件文件目录结构高度相似,二进制相同的占89%以上,运行界面、软件功能相同。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企业使用盗版软件面临巨大法律风险9月10日—10月10日,商业软件联盟和中国软件联盟“正义之举”反盗版奖励活动在全国范围展开。
这一活动的开展,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这一话题的关注。
对此,业内专家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战略管理咨询中心主任陈枫表示,我国针对软件侵权的法律模式将日趋与国际接轨,因此,企业使用盗版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于非法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再也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企业软件正版化已经备受各方重视,因为在中国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企业用户应用正版软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使用盗版面临巨大法律风险据统计,近年来中国软件业的规模迅速扩大,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超过40%。
2006年,整个软件业销售额达4800亿元,软件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
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近几年来对软件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不断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根据2001年修改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盗版软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赋予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范围。
因此,任何超出该范围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并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枫说,目前在国际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已将非法安装并商业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列为刑事犯罪,并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
事实上,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脚步也一直没有停止。
以我国香港为例,2004年《版权( 修订)条例》生效,条例中明确规定凡于复制服务业务过程中管有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即公司企业最终用户商业使用盗版),即属刑事罪行。
新修订的《版权条例》提高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刑罚,香港法院务求执法措施能发挥实际成效,加强对违法者的阻吓作用,在过去的几年中每年都有数十起对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软件提起的刑事起诉,多名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而被判处罚金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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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