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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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适当运用关税、补贴等贸易措施将有助于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
发达国家通过“利润转移”理论和“技术外溢”理论,从而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使战略贸易政策得到切实的实施。
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中国都有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必要性。
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发达国家;实际运用;我国对策战略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在这个时期,国际贸易经济学家努力把寡头竞争以及其他形式的不完全竞争纳入国际贸易及贸易政策的正式分析。
以完全竞争为基础的传统贸易理论不能有效的解释部门内贸、两个相似国家存在的大量贸易等现象,更不能成功地把一些重要因素入规模收益递增、“干中学”、研究与开发、厂商之间的战略竞争纳入模型去分析。
要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必须把不完全竞争引入其中。
对贸易政策的分析表明,寡头市场结构具有其他市场结构所没有的作用。
这就得出了有关战略贸易政策的博弈论的核心观点:旨在改变寡头厂商之间的战略相互作用的干预本身能够成为贸易政策的重要基础。
一、战略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战略贸易政策(strategic trade policy)是指能影响或改变厂商之间战略关系的贸易政策。
战略关系是指厂商之间都意识到相互依赖的关系。
更正式的说,一个厂商的收益或利润必然会直接受到其他厂商战略选择的影响,而对这一点各厂商都心里有数。
所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不可能产生战略贸易政策,完全垄断条件下也不可能产生,除非考虑潜在的进入。
垄断竞争是否有可能产生战略贸易政策,这取决有关模型怎么样建立。
(一)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核心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借助研究和开发补贴、生产补贴、出口补贴、进口征税、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可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转移其垄断利润。
即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而且还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
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以内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外部经济理论为其理论核心,主张政府应根据本国情况有选择地运用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
(二)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政策主张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某种干预手段改变或者维持不完全竞争企业利益的某种战略行为,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本国获取最大利益的方向转变。
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有两个原因,一是“经济租”的存在。
一国政府可以通过某些立法使原本属于别国企业的垄断利润经济租变成本国企业的利润,或者消费者的福利,或者政府的收入。
一国政府还可以采取措施使本国企业所获得的经济租越来越多。
二是“外部经济”。
如果一个部门的发展有利于经济中其他部门或者产业的发展,而这个部门又没有办法从其它产业的发展中得到好处,它就是一个有外部性的产业,它的发展应该得到扶持,因为它为这个经济所作的贡献应该有所补偿。
外部性之所以成为外贸政策的一个关注焦点,是因为当外国政府对某一个有外部性的产业进行支持的时候,这个产业将得到发展并占据国际市场,本国的相关产业就很难发展了,此时,不仅本国的出口将受到打击,有益的技术外溢也不可能发生了。
二、发达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一)“利润转移”理论“利润转移”理论认为,在存在垄断竞争的世界市场上,一国可以通过政策手段把垄断利润从外国公司转移到国内,从而在牺牲外国公司福利的情况下增加本国公司的获利。
以关税为例,由于世界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产品的差异性使各国的厂商在某些产品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并利用垄断力量把产品的价格定得高于平均成本,从而获得超额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就可以通过征收关税把外国厂商原本要从本国消费者手中赚取的那部分超额利润转移到本国政府手中。
这时国内既不会发生扭曲(消费者剩余不变),又可以获得全部租金,从而提高本国福利水平。
(二)“技术外溢”理论“技术外溢”理论认为,一
国在普遍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不能获得外溢到其他企业的知识所带来的收益。
生产技术外溢即一企业所产生的知识能够被其他企业无偿的占用,这一企业实际上也在进行某种额外产品――知识的边际社会收益的生产,但这种收益却不能形成对企业的激励。
这时,国家给予这类企业补贴就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从而使它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这种技术外溢对国家来说,可能意义更大,因为技术外溢可以通过产业的关联效应(前瞻、后顾、和旁侧影响)把技术进步扩散到国民经济的各个层面,从而提高整个国际的经济实力。
应当指出,“技术外溢”理论中的补贴专指对企业的生产补贴。
此外,更为直接的出口补贴也可以通过影响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和理论转移效应获得额外收益。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际运用张敏: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外国市场进入限制和强制性技术转让,对日本半导体产业的旱期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初,日本政府主要通过通产省限制外国竞争者进入本国市场以及通过获得外国技术和技术诀窍,谋求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半导体产业。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拒绝所有设立外国独资子公司和外国厂商拥有多数所有权的合资企业的申请,也不允许外国人购买日本半导体厂商的股票。
同时政府通过高关税、限制性配额等政策限制外国产品向本国市场渗透。
通过排他性的定制程序、“购买日货”的政府采购要求和“政府强制”政策,外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也受到管理。
美国厂商能在种种限制条件下进入日本市场的代价,是必须允许日本使用高技术和技术诀窍。
通产省要求外国厂商向所有要求获得某一技术的日本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还根据交易涉及的日本厂商是否愿意将自己的技术进展通过分许可协议扩散到其他日本厂商来决定是否允许某项交易。
这些政策总的结果是先进技术有控制地扩散到整个日本半导体产业。
这种封闭的市场产生了巨大的优势,使日本厂商能够在国内达到世界规模的生产能力.然后进军外国市场,而外国厂商则不能利用技术优势步并将其转变为长期的市场力量。
日本半导体产业建立后,政府通过为厂商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减免税收,放松反托拉斯政策,引导国内消费市场需求等方式,促进半导体产业形成规模,动态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
美国历来都积极倡导自由贸易。
但在某些领域中,如对农业技术进步、国防和国家安全导向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新兴产业的建立与发展中,美国政府确实发挥着主导作用。
而超级“301”条款作为改变竞争企业间战略博弈结果的手段,被普遍认为是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一个非常出色的运用。
特别是对被称为“美国经济脊梁”、技术创新成果在数量上占全美55%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更是非常重视。
美国政府先后通过了《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并组织实施了sbir(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atp(先进技术计划)等一系列项目计划,支持中小企业风险贡献大的高科技项目,帮助它们把研究开发的成果商品化。
印度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成功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典范。
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指导下,印度对其软件产业实施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使印度软件的产业化和国际化得到迅猛的发展。
主要措施有: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则力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软件产业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重视对国际市场发展态势的研究,为有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开辟软件出口渠道。
这些政策实施的直接结果是使印度软件产业的规模和发展速度均得到很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