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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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1、国际税收定义: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国际税收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3、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4、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2)国家税收又要受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

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1、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2、注册地标准的优点:注册地标准容易操作,注册地点是唯一的,容易识别,不利于法人通过移居来避税。缺点:改变注册地点就必须进行清算,资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限制了企业向国外迁移

3、管理和控制中心机构:是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政策制定和控制公司经营活动。权力的使用地应为董事的居住地、董事的开会地、或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或公司账簿的保管地。

实际管理机构:在有的国家是指公司日常业务的管理机构,它负责公司经营决策的执行和具体的运营管理;在另外一些国家与管理和控制中心机构是同一概念,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持这一观点。

4、问题: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但其经营所得并不是通过这个常设机构取得的,那么该国要不要对这笔经营所得征税?

实际所得原则:即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引力原则:即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这时即使它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这个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没有通过该常设机构所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归并到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在当地一并征税。

5、居民的纳税义务: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无论是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6、非居民的纳税义务: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非居民一般只须就该国境内来源的所得向该国政府纳税(一国根据地域管辖权有权对非居民的本国来源所得征税),这种对该国负有的仅就来源于其境内所得纳税的义务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在非居住国(所得来源国或东道国)一般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方法

1、外国税收抵免的汇率问题: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的情况来看,各国在计算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国外应税股息时一般都使用当期汇率,即使用外国子公司向本国母公司分配股息时两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历史汇率:外国子公司缴纳外国所得税款时的汇率。如果在外国子公司纳税与向母公司支付股息期间子公司所在国货币相对母公司所在国的货币发生大幅度贬值,这时母公司所在国使用历史汇率计算母公司的外国税收抵免额对母公司来说就十分有利。反之。

2、费用分摊:两种方法——据实分摊法:即要根据费用与国外所得之间的实际联系对费用进行分摊;公式分摊法:要根据纳税人在国外资产占其总资产的比重或国外毛收入占全部毛收入的比重来分摊费用。

3、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

1、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差异、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一种不违法行为。

2、避税与偷税的共同之处:二者都是纳税人有意采取的减轻自己税收负担的行为,但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的不同之处:(1)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则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2)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钻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还是一种合法行为。(3)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比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所以偷税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拘役或监禁);而避税是一种合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应

受到法律的制裁。

3、面对避税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完善税法,堵住税法中的漏洞,使纳税人没有可乘之机;二是在法律上引入“滥用权利”或“滥用法律”的概念,即一方面承认纳税人有权按使其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完全是出于避税考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4、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5、国际避税的成因:从主观上看,国际避税的原因在于跨国纳税人具有的减轻税收负担、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从客观上看,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国际税收关系中的法律漏洞为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活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2.税率的差异,导致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进行避税成为可能。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纳税人存在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现象。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

6、国际避税地,又称国际避税港:通常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7、避税地一词适用于具有以下某个或多个特征的国家或地区:

(1)不课征所得税或税率比美国的所得税低;(2)银行高度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不惜违反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3)银行或与银行活动类似的金融活动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4)有充分的现代通讯设施;(5)对外币存款没有管制;(6)大力宣传自己是离岸金融中心。

8、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1)有效税率为零或只有名义的有效税率;(2)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3)缺乏透明度;(4)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要求。

9、离岸中心:、是指给外国投资者在本地成立但从事海外经营的离岸公司提供一些特别优惠,从而使跨国公司借以得到更大经营自由的国家或地区。由于离开了税收优惠离岸中心就不能存在,所以离岸中心与国际避税地经常是合一的,也就是说,离岸中心往往是国际避税地。

10、自由港:指不设海关管辖,人们可以在免征进口税、出口税、转口税的情况下,从事转口、进口、仓储、加工、组装、包装、出口等项经济活动的港口或地区。

1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a、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b、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c、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d、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e、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要分别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税方面。

12、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1.政治和社会稳定2.交通和通讯便利,避税地与主要的资本输出国在地理位置上都很接近,为其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创造便利条件。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4.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有两种途径:一是根本没有外汇管制,二是虽然实行外汇管制但是不适用于非本地居民组建的公司。

13、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发生在跨国公司集团内部交易方面的转让定价称为国际转让定价。跨国集团认为操纵转让定价,使内部交易的转让价格高于或低于市场竞争价格,以达到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的目的,应该是滥用转让定价。

14、指定转让价格的方法:1)以成本为基础定价,其具体做法包括直接按企业的内部成本定价(包括实际可变成本、实际完全成本或标准完全成本)2)以市场基础定价,包括直接市场价格定价;以市场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定价。3)关联企业之间协商定价。

15、转让定价的管理功能:(1)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跨国公司通过内部交易,可以用内部市场代替外部市场,这种替代既可以降低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维持公司的垄断优势,同时也能够提高资源在公司集团内部的配置效率。(2)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跨国公司集团内部的各关联方在集团内部均为相对独立的责任中心,具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关联方通过转让定价确定和反映自己在经营活动中的努力情况和业绩。(3)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不受市场供求影响,人为操纵转让定价可以达到多种占领市场、规避货币风险等目标。(4)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防止技术外溢和降低交易成本。

16、跨国关联企业如何制定转让价格主要取决于跨国公司集团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是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

17、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可以达到的非税收方面的战略目标很多:

(1)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公司集团内产品或零部件半成品等低价向该国的关联企业销售(2)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跨国公司集团不能改变进口国的关税税率但可以利用转让定价手段使集团内的出口企业以低价向进口国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3)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母公司把海外子公司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自己的账上,把理应归属为东道国投资者的一部分利益也占为己有。

(4)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利润汇回国内

(5)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母公司通过转让定价人为地抬高子公司的利润水平以提高海外子公司的信誉(6)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通过以高价销售货物方式将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币值稳定的国家。(7)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的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跨国母公司就会把国外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来实现这一目的。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1、国际避税主要手段:

a)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最常用)【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不仅要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虑进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率过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价格向该国的关联企业出售产品就不一定有利。二是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推迟课税。如果没有推迟课税规定,那么母公司来源于避税地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无论是否汇回都要申报纳税,那么利用转让定价

转移利润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b)滥用国际税收协定。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在税收协定两国的其中一国设立一个中介公司(控股公司、金融公司、专利许可公司)完全由第三方控制。

C)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信托又称信任委托,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委托给自己信任的人或机构代为管理的一种法律行为。信托行为通常涉及到三方,即信托财产的委托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以及信托财产的受益人。

D)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指一个公司集团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协会投资建立的、专门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姊妹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以替代外部保险市场的一种保险公司。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1)内部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2)通过内部保险公司投保可避免在常规保险市场投保所发生的一系列费用(3)常规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往往不能适应某一公司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而内部保险公司的保险范围、保险条件可以为一个公司集团单独制定,适应性强。

避税条件(1)内部保险公司不能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否则母公司所在国仍要对内部保险公司的利润征税。(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内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必须能在缴纳所得税时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避税手法:在一个无税或低税(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体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内部保险公司所在的避税地。

E)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的比重。

F)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子公司或分公司)。

G)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如果纳税人属于该国的居民,则就要向居住国政府负无限纳税义务,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得都要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纳税人可从高税国迁往低税地区,纯避税区或一个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成为其居民,达到避税的目的。除此以外,居住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预提税条款不够优惠也是破事纳税人移居他国的重要原因。

2、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特点:外商投资企业规避在我国的纳税义务,有的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去实现,从而减轻跨国公司集团的全球总税负。但也有或者说很大一部分是将利润从我国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即“逆向避税”。

3、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1)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2)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汇率风险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逆向避税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同时达到独享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和及时将利润调出境外的目的。4)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股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的一部分冲抵其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母公司多纳税个人股东就可以用这部分税款多抵免一些个人所得税。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关联企业存在亏损,则其利用转让定价将利润调出到该境外关联企业并不一定会增加后者的应纳税额。

4、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1)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商品购销、提供劳务、融通资金、转让无形资产、提供设备2)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

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3)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4)利用“两免三减半”并将小项目单独签订合同,从而造成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常设机构的实事,规避工程项目所得本应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六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于1915年在英国颁布。

2. 美国在这方面是最早通过立法采取行动的国家。1917年颁布

3、关联企业的判定:转让定价法规针对的是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作价。正确运用转让定价法规进行反避税,首先就要准确地判定交易双方是否是关联企业。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体现在管理、控制和资本。《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a/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B/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参与管理指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控制,即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在经营、购销、筹资等方面拥有实际控制权。参与控制是指一个企业有权任命另一个企业的董事或高管,或者有权为另一个企业制定基本的或主要的经营决策。参与资本是指拥有对方企业一定的股本,掌握其一定的股权。

4、看判定方法P154-156

5、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1)总利润原则:指按照一定标准将跨国公司的总利润分配给各关联企业,优点:防止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同时,可以避免逐笔业务计算和审核关联企业之间每项交易的定价是否合理,从而简化了税务征管的工作。缺点是各个跨国企业商业风险劳动力成本不同,实践中很难操作。

2)正常交易定价原则也称公平交易原则。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应按照无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体现的独立竞争的精神进行分配,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能影响利润在两者之间的合理分配。优点: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缺点:难以确定合理价格,对征管人员业务水平和人数有较高要求。

6、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标准(方法)

1)市场标准(非可比受控价格法):是指以非关联的独立竞争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应使用的价格;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来调整。

2)比照市场标准(再销售价格法):在无法得到关联企业间所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以购入方的关联企业将该货物再出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这笔再出售应得的合理销售毛利后的余额(比照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该项交易应使用的价格。比照市场价格=购入企业的市场销价格×(1-合理毛利率)

3)组成市场标准(成本加成法):用成本加上利润所计算出的组成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正常价格依据,不包括期间费用。我国使用10%的成本加成率。

4)成本标准:指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关联企业之间正常计价收费的依据,其基本特征是只考虑成本费用,而不包括利润因素在内,反映的是关联企业之间的某种实际业务往来关系,而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关系。

其他合理方法(以交易为基础的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交易净利润法;以企业年度所有交易形成的总利润为基础的利润法)

7、交易净利润率法与可比利润法的区别:(1)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先用受检方与非受控方进行的交易来确定利润率,如果受检方没有从事过这类交易,才可以采用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可比交易来确定利润率。但可比利润法没有这要求。

(2)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多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而可比利润法明确要求使用3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

(3)交易净利润率法比较的是某项交易的利润水平,而可比利润法比较的是企业三年内平均总利润水平与可比的多家独立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进行对比。

(3)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的利润水平指标均为净利润率(毛利减不含利息费用的营业费用),而可比利润法则规定可以使用毛利润减营业费用(包括利息)。

(4)利润指标的范围不同。

(5)美国的可比利润法要求使用四分位点数值域,即其范围应在最高值的25%和最低值的25%之间。

8、预约定价协议:就是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一国税务部门与本国企业就其与境外关联企业进行受控交易所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两个或多个国家事先就某一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达成的一种协议)。

9、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1)使纳税人就三个基本问题与税务部门达成谅解。

2)创造一种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环境

3)能以比传统方法更快的方式与纳税人达成协议

4)以一种对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来说成本更低、更有效率的方式达成转让定价协议

9、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1)纳税人可以确切地知道今后税务部门对自已经营活动中的转让定价行为会作何反应;如果签订的是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还可以知道外国税务当局会对自己的转让定价行为作何反应。

2)可以提供一种非常好的环境,纳税人、税务局及主管税务部门可以相互合作,以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活动适用于哪种转让定价方法。

3)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证、文件资料的负担。

4)可以使纳税人避免一些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

10、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在与国外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采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与国外关联企业有大量的业务往来;本企业产品在国外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因而必须在国外市场设立受控子公司来满足该市场的需求。

11、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申请人必须位于一个有执行预约定价协议法律基础的国家;还有一些国家在国内的预约定价协议法规中加进了对纳税人申请的法律限制。

12、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预备阶段、正式申请、审查和评估、磋商、预约定价协议草案、签订正式协议。

13、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尽管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利益,但其申请的复杂程度之高,信息披露的要求之严,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之大,确实使许多纳税人望而生畏。

国际税收经典习题(doc 23页)

国际税收经典习题(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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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自己总结的)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 一、名词概念 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G20:二十国集团 OECD:经合组织 ICT:信息和通讯技术 GAAR:《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2号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相关知识 1.国际上影响最大的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发达国家普遍适用 《联合国范本》(UN范本)发展中国家普遍适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已有56个签约国,G20成员已全部加入 2.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能正确反映经费支出,但收入或成本费用无法确定)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按收入总额核定:(能正确反映收入,但成本费用无法确定) 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核定利润率不得低于15% 按成本费用核定: 应纳税额=成本费用总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率3.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征收:境外单位在境内承包工程或应税劳务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4.所得税境外抵免: 居民企业: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款均可抵免(直接抵免+间接抵免)非居民企业:只对直接缴纳的税款可以抵免(直接抵免)居民企业间接抵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5.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境外收入-境外支出后的金额,并入境内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入等,收入-支出后的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或其他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可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境内外亏损+盈利>=0,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为非实际亏损,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境内外亏损+盈利<0,亏损>盈利的部分为实际亏损,按所得税法5年弥补 亏损<利的部分为非实际亏损,无限期向后弥补 7.符合间接抵免的条件:第一层直接控股>20% 第二层和第三层:相邻一层直接控股>20%且控股相加>20% 间接抵免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 =(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

战后国际关系史复习提纲

战后国际关系史复习提纲 一、名词解释 1、尼克松主义 尼克松总统制定的收缩美国全球义务,调整国际关系的外交新方针。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苏冷战加剧,第二世界力量增长,尤其是第三世界崛起,美国陷入越南战争,以及国内多种危机进发,尼克松主义应运而生。其实质是美国霸权地位衰落的产物和表现。 2、现实威慑战略 1969—1980年,美国尼克松、福特、卡特政府奉行的军事战略。其基本主张是,美国“不放弃领导世界的责任”,但要“以最低的生命和物质代价”来实现军事战略的目标;在保持和威慑的同时,仍以常规力量为“剑”,与苏联进行争夺;适当收缩亚洲兵力,着重加强欧洲战略重点;一旦进行战争,由同盟国打头阵,本国置于二线,必要时以海军、空军力量进行支援。 3、星球大战计划 战略防御倡议,亦称星球大战计划,简称SDI。是美国在1980年代研议的一个军事战略计划,该计划源自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在冷战后期的一次著名演说。其核心内容是:以各种手段攻击敌方的外太空的洲际战略导弹和外太空航天器,以防止敌对国家对美国及其盟国发动的核打击。其技术手段包括在外太空和地面部署高能定向的武器或常规打击武器,在敌方战略导弹来袭的各个阶段进行多层次的拦截。 4、中美苏战略三角 三角关系是在冷战时期三国实力对比的基础上形成的结构状态,是形成于两级对抗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结构形式。在这一结构中,美苏两国起着主导性作用,而中国作为平衡美苏实力对比的重要一环。 5、《反导条约》 全称《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是苏联和美国于1972年签署的一项双边条约。条约规定:双方保证不研制、试验或部署以海洋、空中、空间为基础的,以及陆基机动反弹道导弹系统及其组成部分。这两项条约通过禁止双方发展全球性的反导系统,来确保对方的核威慑,用所谓的“核恐怖平衡”来避免核战争。 6、《美苏贸易协定》 美苏于1972年签订的协定,美国为了推行“尼克松主义”,实行以退为进的缓和政策。《协定》把双方间的粮食贸易问题同中东、柏林等政治问题上相联系,这一贸易协定有利于美苏两国政治关系的缓和,也兼顾了双方的社会经济利益。 二、简答题 1、试述美国70年代初期战略收缩的表现 在尼克松的指导下美国对其军事战略做出修改,提出了“现实威慑战略”,并调整了外交战略,积极推行多级军事外交,同时结束了越南战争。有四项原则:①遇到战略和战争依靠美国的核力量;②遇到战区核战争由美国承担主要责任,英国等承担部分责任;③战区常规战的任务由美国和盟国部队分担;④对次战区或地区性战争,由当事国和盟国承担主要责任,美国提供一定援助。 2、试述70年代初期东西方缓和的背景和表现 背景:美国内外处于困境,需对其战略进行调整 表现:①尼克松对苏联的缓和政策;②勃列日涅夫的缓和战略提出“和平纲领”; ③美苏首脑进行的四次会谈;④《美苏贸易协定》的签署;⑤美苏进行关于限制战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原理重点整理剖析

第一章绪论 管理:管理者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的过程。 管理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 管理者:承担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及其集群,他们是管理的主体。 物本管理:是以任务、以物为中心,追求固定正规的管理,实行的是“任务管理制” 人本管理:是以人为中心,将经营艺术与现代管理方法融为一体的管理,是从科学走向艺术的管理,是从控制为主的专项管理转向实施更具全面性、长远性的战略管理。 公共管理:以公共组织为依托,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向特定区域内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或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 工商管理:以工商企业组织为主体,以向顾客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获取经济利润为目的所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 归纳法:从典型到一般的研究方法,通过客观存在的一系列典型事务或经验进行观察,分析其特点、变化规律,进而分析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从中找出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演绎法:运用模型来研究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方法称为演绎法。 定量研究方法:对管理现象中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寻求最优决策方案。 权变方法:由于管理环境和条件不断变化,管理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技术。 1.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2.关于管理的职能有哪几种观点? P5 3.德鲁克关于管理者角色的观点是什么? 管理者角色分为三类:第一,管理一个组织,求得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第二,管理管理者。第三,管理员工和工作。

4.明茨伯格关于管理者角色的观点是什么? 三大类型、十种角色。人际关系类角色:挂名首脑、领导者、联络者。信息传递类角色:监察者、传播者、发言人。决策制定类角色:发起者、麻烦处理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5.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区别:目的、价值目标、权力来源、活动方式。P7 联系:都要履行一般的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理论 科学管理原理:核心是提高效率,1.工作定额原理 2.选择、培训和提高工人的劳动技艺。3.实行职能工长制(所有的管理者只承担一种管理职能)4.把计划职能同执行职能分开。5.实行刺激性的计件工资制。6.劳资双方为提高效率而合作。7.实行组织控制的例外原则。 管理过程理论:法约尔是第一个概括和阐述一般管理理论的管理学家。1.企业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关系:后者包含于前者之中。2.管理的14项原则:P32 3.管理的职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行为科学理论: 现代管理理论: 管理学丛林: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战略管理理论: 组织文化理论: 学习型组织理论: 1.古典管理理论的内容及贡献是什么? 2.霍桑实验的结论及意义是什么? 3.现代管理理论的特点与贡献是什么?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49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庞杂,内容较多,考试中题型可以涉及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尤其要关注和企业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 本章和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特别纳税调整。 2016年考查了一道计算题。 2017年分值在3.5分。 2018年分值在10分。 2019年预计分值在5-8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掌握)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掌握)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掌握) 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掌握)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修改了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缔约对方居民“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应考虑的因素。 2.明确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符合“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形。 3.明确境外投资者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再投资资金的划转时间的具体规定。 4.增加“税务机关对暂不征税的境内再投资后续管理”的规定。 5.增加“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范本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UN范本)。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而《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二、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3个协定已经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了解) (一)税收居民 我国个人居民判定标准:住所、居住时间。 我国居民企业判定标准: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解释】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注意顺序): (1)个人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依次是: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国际税收课程简介

国际税收课程简介 课程编码:123304211 课程名称:国际税收 学分学时:3-48 适用专业:财政学 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课程是财政学专业的主要专业课,是把跨国经济活动中的纳税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系统研究各类涉外经济主体在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涉税问题,使学生运用国际税收知识的基本原理、方法于跨国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增强跨国经营管理和决策能力,完善专业知识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不仅懂得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而且还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探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课程一方面,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国际化,用国内外最新的基础理论、最先进的研究成果来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把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税收法规的简单罗列。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不仅懂得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而且还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探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课程的特点是理论性和实务可操作性较强,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采用课堂面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对国际税收理论和方法的认识,提高学生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够在探讨实践运行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本课程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岗位能力: 1.全面掌握国际税收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思路,明确国际税收和国内税法的关系,将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并运用于今后的实际业务和理论工作中去。 2.全面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理论、方法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面临复杂的经济背景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 3.有助于学生认识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运作规则,以及在国家经贸交流中应注意的国际税收方面的相关问题,培养学生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国际税务问题的能力。 4.准确地阅读与收集信息能力、流利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精确地数据分析与计算能力。 5.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达到财政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成为能够适应21世纪财政税收发展所需要的专门人才。

管理学原理 重点难点整理

管理学原理重点难点整理 第一篇绪论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学 名词解释 1.管理:是指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学:管理学是一门系统的研究管理过程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3.系统: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问答 1.管理的基本特征:(1)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2)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 (3)管理的任务只能与层次(4)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 2.管理的两重性及其意义:管理的两重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管理的两重性反应出 管理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意义:(1)认真总结我国在管理理论与时间上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更好的发挥社会注意制度的优越性。(2)注意学习引进国外对我们有益的管理理论、技术和方法。(3)要结合实际,随机制宜地学习与运用。 3.管理学的特点:(1)一般性(2)多科性(3)历史性(4)实践性 4.系统的特征和观点:系统的特征---(1)整体性(2)目的性(3)开放性(4)交换性 (5)相互依存性(6)控制性 系统的观点---(1)整体观点(2)“开放性”与“封闭性”(3)封闭则消亡的观点

(4)模糊分界的观点(5)保持“体内动态平衡的观点”(6)信息反馈观点 (7)分级观点(8)不断分化和完善的观点(9)等效观点 5.为什么要学习研究院理学? (1)管理的重要性决定了学习研究管理学的必要性 (2)学习研究管理学是培养管理人员的重要手段之一 (3)学习研究管理学是未来的需要 第二章:管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名词解释: 1.霍桑实验:四个阶段--(1)工厂照明试验(2)继电器装配室试验(3)大规模的访问 者和普查(4)电话线圈装配工试验。由于试验是在霍桑工厂进行的,因此称之为霍桑试验。 2.全面质量管理: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 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3.战略管理:是指组织制定和实施战略的活动过程,其核心问题是确保组织的自身条件与 外部环境相适应,求得组织长期稳定的发展。 问答: 1.(泰罗)科学管理理论要点:(1)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身产率(2)为了提高 劳动生产率,必须为工作配备“第一流的工人”(3)使用标准化的工具、机器和材料,并使工作环境标准化(4)实行有差别的计件工资制(5)工人有雇主双方都必须来一次“心理革命”(6)把计划职能同执行职能分开(7)实行职能工长制(8)在管理控制上实行例外原则

最新近代国际关系史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近代国际关系史名词解释 波兰-萨克森问题是拿破仑战争后维也纳会议上俄、奥、普争夺波兰萨克森这一地区所引发的问题,维也纳会议的核心问题拿破仑所建立的华沙大公国原为普鲁士瓜分波兰时所获得,维也纳会议上普鲁士要求按“正统原则”恢复原占领地,而沙皇企图独占整个波兰,便希望用萨克森和普鲁士进行交换。奥地利不希望普在德意志中的实力加强,同时也担心俄国的实力强大后会在本国内部导致民族问题尖锐化,因此坚决反对普俄两国就此协议。英国则希望维持欧洲力量的均势而支持奥地利反对普俄的行动。经过激烈的争吵,俄普奥达成协议,瓜分了波兰。关于萨克森问题,普鲁士获得了其部分领土并得到瑞典的波美拉尼亚,莱茵河左岸地区和威斯特伐里亚作为补偿。 《比利牛斯条约》;继《威约》签订后,法西战争并未结束,一直到1659年,法国最终击败西班牙,双方签订《比利牛斯条约》。主要内容:⑴法国波旁王室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联姻;⑵西班牙放弃对阿尔萨斯的要求。该条约的一些条款对法西两国以后的对外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甚至影响到整个欧洲的国际关系。 三国干涉还辽是指《马关条约》签订后,俄、德、法三国共同干涉,迫使日本归还中国辽东半岛一事。1895年4月,三国照会日本,要求其无条件放弃对辽东半岛的要求。日本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元气大伤,无力武力抗拒三国。1895年5月同意放弃辽东半岛,但要求中国增加3000万两白银的赔款。三国干涉还辽后,一场瓜分中国的狂潮正在酝酿之中。 大陆封锁体系大陆封锁体系是指拿破论为了在经济上击垮英国而建立的一个战略体系。它由两次“柏林敕令”和“枫丹白露敕令”组成。这一体系在最初有效地打击了英国,但随着英国拓展海外贸易,并实行反封锁政策,体系的物质基础受到了动摇,后来在欧洲大陆矛盾的斗争中,大陆封锁体系土崩瓦解了。 遗产战争是指法王路易十四以继承西班牙遗产为名发动的战争,实质为法国霸权政策的产物。法国霸权政策的重点是夺取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的势力。1665年,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去世,法王路易十四以王后为腓力四世长女的名义,西班牙索要西属尼德兰作为菲利普四世的遗产。这一要求被西班牙拒绝。法国于1667年向西班牙发动战争,史称“遗产战争”。1668年,在英、荷、瑞的介入下,签订亚琛条约,战争结束。 普法战争指1870—1871年普鲁士与法国之间的一场重大战争,是普完成德意志统一的三场王朝战争中的最后一场。战后法德签订《法兰克福和约》,规定(1)法国赔款50亿法郎(2)法国割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一部分给德国(3)赔款付清前部分德军留驻巴黎。普法战争加深了法德的矛盾,为一战埋下祸根。 《航海条例》是英国政府旨在奖励和保护本国航运业和海外贸易的一系列法令的总称,目的是打击荷兰的海上优势。英荷就此进行了一系列谈判,但荷兰拒不接受《航海条例》,谈判破裂,第一次英荷战争爆发。荷兰战败,于1654年与英国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规定荷兰不得与欧洲以外的英国岛屿和殖民地通商,英国也不得与欧洲以外的荷兰岛屿和殖民地通商。该条约几乎是《航海条例》的翻版。由此,荷兰作为海上大国的地位受到削弱,英国开始踏上了争夺海上霸权的殖民帝国之路。 近代国际关系史简答题 简述19世纪后期欧洲主要大国的对外扩张政策:1.英国在亚非扩张的重点是阿富汗、伊朗、中国、缅甸、埃及和南非,在非洲企图实现从开罗到开普敦的“两C计划”,控制自北到南的非洲大陆。2.法国扩张重点也是在亚洲和非洲,它们主要要是埃及、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越南和中国。3.德国在非洲强占了多哥等地,还企图把德属东非和西南非洲连成一片,建立一个从大西洋到印度洋的德属殖民帝国,德国在亚洲将中国视为扩张的主要目标。 简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重新瓜分世界的三次战争及结果:1)1898美西战争,西班牙战败,1898年12月签订《巴黎和约》2)1899英布战争结果英国外交作出重大调整,由光辉孤立转向结盟3)1904日俄战争1905年9,日俄两国在美国签订《朴茨茅斯和约》主要内容: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优越权利”;东三省的行政权归还中国;俄国将旅顺大连的租借权移交日本;库页岛南部割让给日本 试评述俾斯麦的外交:1.现实主义外交:俾斯麦对外国政府的态度取决于该政策可能对普鲁士带来的损害或益处。在德意志统一前,俾斯麦从本国实力出发,利用灵活的外交手段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在军事行动中也充分考虑到外交的因素,比如联奥攻丹,利用地理上的关系吞并了石勒苏伊格与赫尔斯

自考管理学原理考试重点

自考管理学原理考试重点

管理:是组织为了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而对各种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的一系列协调活动的过程 人际技能:是指管理者处理人事关系的技能,即理解、激励她人并与她人共事的能力。概念技能:指纵观全局、洞察企业与环境要素见相互影响和作用的能力。 管理学:管理学是系统研究管理过程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科学。 管理者: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经过协调她人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人。 组织环境:就是指影响组织生成与发展的各种力量和条件因素的集合。 组织文化:是一个组织的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的文化形象。 管理道德:是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者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是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管理者提出的道德要求。 社会责任:组织在遵守、维护和改进社会秩序、保护增加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决策:组织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从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优的并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计划:就是明确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各分支目标,并围绕这些目标对未来活动的具体行动任务、行动路线、行动方式、行动规则等进行规划、选择、筹谋的活动。 政策:组织对成员作出决策或处理问题所应遵循的行动方针的一般规定。 规划:为了实施既定方针而制定的综合性计划。 愿景:是对组织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的构想和摄像,是对未来的展望和憧憬,回答了“追求什么”的问题。 使命:是组织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即回答为谁创造价值,创造什么价值的问题,它有三个特点:长期性、指导性、激励性。 目标管理:是由组织的成员共同参与制定具体的、可行的且能够客观衡量效果的目标,在工作中进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战略计划:组织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条件而制定的全局性的、较长时期发展方向和寻求组织在环境中地位的重大计划。 组织:是人们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组成的有机整体。 组织设计:根据组织目标对组织的结构和活动进行筹划和考虑。 管理层次:是指从最高管理人员到最低工作人员中间所拥有的级数。 职权:是组织设计中赋予某一管理职位的权利。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的基本架构,是对完成组织目标的人员、工作、技术和信息所做的制度性安排。 集权与分权:集权与分权是相正确,没有绝正确集权也没有绝正确分权。集权即职权的集中化,是指决策权在很大程度上向处于较高管理层次的职位集中的组织状态和组织过程。 授权:指上层管理者将适当的权利授予下属,让下属在指定的职责范围内作出决定和支配资源。 人员配备: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对人员进行恰当而有效的招聘、甄选、培训、绩效考核等。 甄选:综合利用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对应聘者的任职资格、工作胜任程度等进行测量和评价到录用的过程。 绩效考核:组织定期测量、评估和检验个人或群体小组的工作及其业绩的一种正式的制度。

《国际关系史》名词解释(1)

第一编近代国际关系(十七世纪中叶——一八七一年) 第一章十七世纪中叶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欧洲国际关系 1.1欧洲国际关系体系的形成 三十年战争(1618——1648)前的欧洲形势(P4)君主专制成为国家形态的主流。 南特赦令:亨利四世宣布天主教为国教,颁布南特赦令,承认新教合法地位。亨利四世针对长期被哈布斯堡家族三面包围的状态,追求两个目的: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的实力,并维持欧洲列强之间业已形成的有利于法国的均势。 黎塞留:1624——1642年,红衣主教黎塞留任路易十三的宰相,致力于打击哈布斯堡王朝,信奉“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将国王与国家视为一体;将加强绝对君主专制和把法国建设成欧洲最强国家视为两项基本国策,用高压手段治理国家。 1555年9月,《奥格斯堡宗教条约》签订后,新教与天主教势均力敌。以皇帝为首的天主教诸侯与新教诸侯之间,中央集权实力与诸侯割据势力之间的斗争在德意志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1608年,“新教同盟”成立,巴拉丁选侯为领袖;1609年,“天主教同盟”,巴伐利亚公爵为领袖。教皇、皇帝、西班牙支持天主教同盟;法国、荷兰、英国支持新教同盟。德意志问题复杂化,内部矛盾扩大为国际冲突,宗教矛盾演变为各国开疆拓土的斗争。 三十年战争(1618——1648)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三十年战争:在神权受到削弱的条件下,欧洲世俗专制政权之间争夺权利与财富的集中体现。战争的爆发是由宗教问题引起的,但宗教因素在战争中很快不是主要因素。战争彻底打破了罗马神权下的世界主权,建立了欧洲世俗专制王权国家间的秩序。 ·战争直接原因:皇帝马提亚(1612-1619)对捷克新教徒实行镇压政策。1618年5月23日,“掷出窗外事件”,捷克人民起义——导火线。 ·战争进程:波西米亚阶段:1618-1625;丹麦阶段:1625-1629;瑞典阶段:1630-1635;法国、瑞典阶段:1635-1648 ·谈判:1643年起就开始了和谈。在奥斯那布吕克参叫谈判的是皇帝、瑞典,德意志新教诸侯和城市的代表。在闵斯特谈判的是皇帝、法国、西班牙和德意志天主教诸侯的代表。和约1648年10月24日才签订,两个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主要内容 特劳特曼斯道夫:皇帝的首席代表,在和会中极端不利的形势下,为哈布斯堡王朝得到了最佳的处理,把一个较为完整的奥地利保存下来,就是保持了其在中欧的地位。 1.2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英国革命未引起欧陆国家的充分重视,他们忙于相互间的冲突,对英国革命基本采取静观其变的政策。 ·共和国和护国主期间英国的对外关系(1649-1658) 内战期间,议会的对外政策目标是保持与欧洲国家的良好关系,组织大陆国家对国王的支持,避免它们干涉英国内部事务,也避免卷入欧陆的战争。革命后,英国对外政策的重点是海外扩张,争取殖民地,针对西、荷两国,加强海军建设。 克伦威尔(Cromwell):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参加反封建王权斗争,代表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1649年镇压平等派运动之后,就开始历时三年的侵略爱尔兰的战争。任护国主后,其海洋政策是建立世界殖民霸权,大陆政策是组成英国为首的新教同盟。 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克伦威尔1650年制定《航海条例》并于1651年颁布。规定:(P11)。英荷间未经宣战,便开始了军事行动。英国海军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荷兰

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第一篇导论 第一章导言 判断题 1.国际税收有其自身法定的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 2.涉外税收只反映国家与涉外纳税人的征纳关系,而不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3.为避免国际商品流通的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各国自愿实行单一目的国原则。 简答题 1.简述国际税收分配与国家税收分配的区别和联系。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3.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4. 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 判断题 1.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属地兼公民管辖权。 2.一般说来,一个国家国内法对居民个人条件规定的居住时间标准,与它的居(公)民管辖权行使范围是成反比关系。 简答题 1.简述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2. 简述原产国原则和目的国原则。 第二篇国际重复征税 判断题 1.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关税。 2.根据《关贸总协定》的互惠原则,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应该是对等的相互减让。 3.国际重复征税之所以发生,与有关国家行使不同的税制有关。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就避免电子商务的国际重复征税作了如下阐述:网址本身不构成常设机构;企业通过网址主机经营业务,不构成常设机构。 5.国际重复征税按其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税制性、法律性和经济性重复征税。 6.虽然甲国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但乙国仅采用地域管辖权,所以在甲国和乙国之间不会产生重复征税。 7.常设机构就是其所在国的居民公司。 8.我国是按照劳务提供地标准来判断劳务所得的来源地。 9.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只能是各国实行统一的消费地原则。 10.从有利于鼓励投资的角度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将会给本国居民(公民)跨国纳税人带 来更多的优惠照顾。 11.跨国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的关系,是不同的居民(公民)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第一章之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深入发展,国际税收问题也随之增多。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加强国家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以及协调各国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缔结国际税收协定十分必要。 (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在地域管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个人、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被重复征税的问题,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 (二)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征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所进行的重复征税,它强调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它强调国际重复征税不仅要包括因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同一性所产生的重复征税(即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而且还要包括由于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非同一性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它是由于不同国家在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征税原则,因而产生了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从而造成了重复征税。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一般是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股份公司的公司利润和股息红利所得属于同源所得,在对二者同时征税的情况下,必然会带来重复征税的问题。当这种情况中的征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时,重复征税即成为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国家(征税主体)对()进行的重复征税。 A. 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B. 同一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C. 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D. 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重复征税的关键是对同一税源的重复课征,因此选项B、D都不符合这个关键性判断依据。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属于法律性重复征税。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 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 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 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3.某集团公司,其母公司设在中国境内,在境外A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 0 B. 50 C. 12.5 D. 62.5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为:200+300×[200÷(1500-300)]

=250(万元);(2)母公司应承担子公司所得税为:300×[200÷(1500-300)]=50(万元);(3)间接抵免限额=250×25%=62.5(万元),分回的利润在国外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由于小于抵免限额,所以可以全部抵免,所以母公司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2.5-50=12.5(万元)。 4.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和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万元。 A. 2.9 B. 3 C. 2.5 D. 2.4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国应征税额=8×30%=2.4(万元)

管理学原理知识点梳 理

《管理学原理》复习资料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学 第一节管理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1、管理: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的基本特征 ⑴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只要存在两人以上的集体活动,并具有一致认可的目标,就需要协作,需要管理。管理具有普遍性,管理的载体是组织。 ⑵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其责任是: ①管理一个组织,即确定组织的使命、目标以及如何实现目标; ②管理管理者,即管理者要培训下属,并运用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进行管理; ③管理工作和员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⑶管理具有特定的任务、职能和层次。管理的任务是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使在其中共同工作的人们能够以尽可能少的支出实现既定目标;任何管理者都要承担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与控制五项基本职能;管理具有层次性,组织中的管理者大致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管理层次,不同层次的管理者拥有的权力大小不同,关注与处理问题的类型、方式不同。 ⑷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使组织成员的行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5-7 3、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种艺术 ⑴管理是一门科学,目前管理知识已经成为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包括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⑵管理也是一门艺术。管理的艺术性强调的是管理的实践性,即管理活动要因地、因时、因人而制宜,具有灵活性; ⑶最富有成效的管理艺术建立在对管理理论的理解之上。靠经验、凭直觉、碰运气,难以取得有效成果; ⑷靠背诵管理原理和原则,忽视实际情况,缺乏创造性,其管理活动也会是无效的。 因此,管理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有效的管理活动应是两者的有机结合。7-8 第二节管理的性质 1、管理的性质管理具有的两重性,即管理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大纲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国际政治专业必修课 适应专业:国际政治 课程简介:《现当代国际关系史》是国际政治专业主干课程,它主要研究国家和民族间外部动态发展的历史,着重从横向方面剖析各个历史时期主要国家间和国际组织的外部关系,阐释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兴衰流变、联系交融及其对全球社会发展过程的牵制和影响。 课程总学时:54 授课教材:时殷弘著:《现当代国际关系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参考书目: [1]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1-6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2]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唐贤兴主编:《近现代国际关系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21世纪国际关系学系列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 朱瀛泉著:《近东危机与柏林会议》,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6] 陈乐民主编:《西方外交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7](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8](美)亨利?基辛格:《大外交》,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9](英)爱德华?卡尔著:《二十年危机(1919-1939)》,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 [10](美)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1](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 [12](美)威廉?夏伊勒:《第三帝国的兴亡》,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13] Hans Mou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Alfred Knopf, Inc., 1978. [14] Karl Deutsch: Th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Eaglewood Cliffs, 1978. 二、课程教育目标 现当代国际关系史是社会科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也是高等学校中国际政治

国际税收讲义

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一是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突。目前世界各国中,以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最为常见。如一甲国居民在乙国从事经济活动并在当地取得一笔所得,甲国依据居民管辖权有权对这笔所得征税,乙国依据地域管辖权有权对这笔所得征税,如果甲乙两国都行使自己的征税权,并且没有必要的税收抵免政策,就会造成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一方面加重了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对纳税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二是税收竞争。税收竞争的目的是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措施来引进资本,扩大税基。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家间的恶性税收竞争愈演愈烈,从根本上违背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具体表现在,其一,一国制定的税率低于世界平均税率,对大部分纳税人所得不实行累进税率;有些国家干脆不征税。例如,避税天堂——瓦努阿图成为避税地,对法人只收取注册费和年检费用。其二,对个人和企业的生产性投资和积累不征税;其三,与毗邻的离岸中心建立良好关系,为资本避税创造条件。据联合国对103个国家调查,其中93个国家采用税收优惠作为吸引外资的主要手段。事实上,过去15年以来,席卷全球的税制改革就是以减税作为其主要特征。恶性税收竞争不但导致税率“向底部竞争”,侵蚀各国税基,降低国家税收收入,而且导致税负不公,一部分税收由资本转嫁到流动性较弱的劳动要素上。据调查,在过去的15年间,欧盟对储蓄的税收下降了10%,而对劳动的税收却增加了7%。 三是国际逃避税。跨国法人所得使得相关国家间税收收入的再分配关系复杂化,它们经常采用内部贸易和转让定价等手段进行国际避税。利用避税港避税是跨国法人避税的另一重要手段,通过在避税港注册成立法人,跨国法人既可以把其他国家分法人利润转移到避税港法人,又可躲避其居住国对所得的征税;通过在避税地建立控股法人和信托法人,可以躲避对投资所得的征税。据估计,目前国际贸易中的50%实际是发生在跨国法人或多国法人的子法人之间,这种由母法人统筹管理的“法人内部贸易”和转让定价行为是国际逃避税的主要部分,这不但侵蚀了相关国家的税收收入,还扰乱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在欧盟委员会(2000)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在调查的1000件增值税案件中,税收流失达1.3亿欧元,而且这只是“冰山一角”。 此外,国际税收领域本身也具有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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