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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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所有权的内容:
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财产享有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
●占有权 ●使用权
是指对财物的实际控制的权利。 是指依据财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 运用和利用、以满足一定的经济 需要的权利。 ●收益权 是指依据财物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 利。 ●处分权 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处置其财 产,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一、 物权(所有权)制度
自物权(所有权)
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物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等
(一) 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 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利。 (二) 法律特征:
1、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是对世权; 2、所有权具有绝对权效力(排他性、 优先性和追及性等);
(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
2、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
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如拾遗。
3、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他人利益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4、因侵权所生之债等。
具有主观过错而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如花盘坠落, 恶狗伤人等。紧急避险不是侵权(如警察追捕逃犯时所造 成的必要损害)。
案例分析: 甲从某公司偷钢材5000公斤,以低价 推销给乙,后甲被公安局查获,甲交待该钢 材已卖给乙,该公司找到乙,说明事情原委, 要求乙退赔钢材,乙争辩说,购买钢材时并 不知道甲是偷来的。
问:此案主要涉及哪些法律概念? 应如何处理?
二、债权
(一) 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的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物权和债权
案例分析: 2002年1月25日,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开 庭审理了一起全国首例夫妻联手状告“二奶”的案 件。 现年 61 岁的甘甲任从 1998 年 4 月开始与卢小 燕产生婚外情。并拿出 5 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以卢小燕的名字申领了房产证。2001年7月底卢小 燕提出分手,为了防备甘甲任上门纠缠,卢小燕将 门锁换掉。甘甲任几次要求卢小燕将房子归还或者 折价5万元退还现金,均遭拒绝。 协商未果, 2001 年 9 月 20 日,甘甲任夫妇联 合将卢小燕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该商品房属于原告 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被告卢小燕归还房屋或者返还 5万元人民币。 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 对共有财产按份分享权 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 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与身份相联系)
案例分析: 王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 失在公园, 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 部门。王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 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 部门依法拍卖。张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 又将相机转送给李某。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 发现李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 失之物,于是,王某要求李某将此相机返还给 他。 问: (1)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 (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 (3)此案应如何处理?
(四) 种类:按份之债、连带之债
案例分析: 张某、王某均为市郊菜农。去年12月, 张某因故离家,未能赶在霜冻之前将自己所 种的鲜菜采摘出售。王某为了避免张某蒙受 经济损失, 便主动支出人民币250元雇工将 张某的鲜菜采摘出售,得人民币3000元。五 天后,张某返家,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向王某 索要这3000元菜款。王某表示:如果不是自 己及时为他处理这批蔬菜,张某最少要蒙受 2000元的经济损失,故只答应返还1500元 给张某。二人为此发生争执,协商不成,张 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王某的行为包含了什么法律概念? 此案应如何处理?
丁某经常在同事的邀请下义务为同事和 邻居修理电视机、收录机等。 问:丁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案例分析: 养鸡专业户赵某外出时遇车祸受 伤住院, 其邻居钱某在其住院期间 主动替其喂鸡,拣蛋,避免了赵的损 失,赵出院后,钱某将鸡蛋如数送还, 并要求赵某支付饲料费。赵某声称: 我并未委托你帮我喂鸡,所以没有义 务给你饲料费。 问:赵某有没有义务偿还钱某饲料费?
案例分析: 甲被汽车压伤,该车逃跑。乙路过, 见此情况立即主动把甲送住医院救治。 问:乙的行为,法律上叫什么?
● 债权人享有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务人负有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债权人该项
要求的义务。
(二) 债的法律特征 1、债权具有相对性,是对人权。 2、其效力仅限于请求力、执行力和保持力 (特别是对于自然债务而言)。
(பைடு நூலகம்) 债发生的依据 债的发生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法律事实。 1、因合同所生之债;